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丙方: ,身份證號: ,

丁方: ,身份證號: ,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爲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本合作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爲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 ,丁方負責 。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丁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項目,總投資爲人民幣貳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伍仟元。

第二條本合作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爲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丁方負責。

甲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3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甲方爲了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度、擴大影響、提升品牌的戰略目標,決定拓展天津地區的工程施工業務,在天津市成立 ,並與乙方合作經營天津市場,與乙方資源共享、互利雙贏。雙方經過友好協調,就天津分公司的經營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開展天津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提供組建分公司領導層人員名單,報甲方批准備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設立辦公地點、辦公設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辦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註冊、城建委備案、稅務登記及銀行開戶事宜。並負責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監督、指導之下全權管理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技術、人事等各項職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須遵紀守法經營,並遵循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甲方授權分公司在天津地區內全權代表總公司開展資質範圍內的業務。其他地區內的業務應事先徵得總公司的同意並無條件服從總公司的統一安排與協調管理。

5、分公司總書記和總會計由總公司指派,派駐分公司的總書記負責協調分公司與總公司的一切事務,並對分公司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總會計監督管理分公司財務。

二、項目動作與管理:

1、分公司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個別大型項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經營)。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分公司在總公司允許的範圍內獨立開展項目管理,自覺接受總公司的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每季初應向總公司申報計劃跟蹤項目的名稱、規模、投資主體等詳細情況。

3、考慮到總公司在某些項目上的與合作伙伴的協作關係,總公司有權決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項目上的動作模式,分公司應服從大局,無條件接受總公司的要求,並積極配合。

4、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若有必要由總公司編制時,編製成本費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原則上由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5、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師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除獨立使用分公司證書、印章之外,不得持有總公司證書及印章(嚴禁分公司私刻總公司公章、製作公司證件,一經發現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對分公司進行制裁或解除合作關係),每次需要使用時必須由總公司批准。所有加蓋分公司、總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須報公司批准並留存複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一般項目由分公司獨立組織實施與管理。重要項目由總公司與分公司合作實施與管理,如需由總公司派駐項目經理及其他人員時,其各種費用支出由項目部支付。

7、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總公司的生產管理要求執行,統一公司企業標識,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工資資料齊全、歸檔及時。特別強調關注工程質量與生產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資,一切施工安全責任及勞務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以免造成對總公司的不利影響。

三、財務管理:

1、管理費用是關係到合作雙方的積極性、關係到雙方利益的重要指標。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總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爲:爲 萬/年人民幣; 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爲:按所有施工項目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天津地區以外的工程項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爲:按所有施工項目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

2、重要項目如需總公司實施的工程項目,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實施的項目所需的前期啓動資金由分公司籌措,總公司不提供支援;應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費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辦理,總公司給予協助不得設置障礙。

四、目標考覈及風險措施:

總公司年初應爲分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產值目標、工程安全目標及工程質量目標。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計。三年後經營模式和管理費視經營情況重新商討。

2、如出現合作關係應終止的情況時可以及時終止。

六、合作關係的終止:

1、出現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級以上單位書面通報批評時,不及時上交管理費超過一個月時,國家或地方政策規定必須取消時,甲方可以提出與乙方終止合作關係,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合作期內,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合作關係。

3、如連續兩年不達標,公司有權終止合作關係。

4、出現終止合作關係時,合作雙方應公平合理結算與支付。合作關係的終止並不意味着本協議的終止,甲方、乙方的責任、義務、權利繼續有效,直到本協議規定的雙方責任、義務、權利執行完畢。合作終止時,未完工程繼續按本協議書實施,只是不在開張新項目合作;出現本條款第1條的情況中途終止時,甲方應對已完工程進行公正結算,並應保證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間發生的而在合作關係終止後兌現的合法利益。剩餘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權並繼續執行。

七、債權與債務:

1、分公司如產生債權與債務嚴格由分公司自行解決,與總公司無關。總公司在自身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天津市分公司無關,自行解決。

2、乙方個人的債權債務與分公司無關。

八、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江蘇省如皋市仲裁部門仲裁。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2、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分公司負責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4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繫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繫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________________項目”,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覈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爲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第十三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爲準;

8、財務覈算應以審覈公司內部賬簿爲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5

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爲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在開設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分公司合作合同範本: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辦理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分公司提供經營範圍內的經營項目,並給予分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

3、甲方負責分公司經營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甲方負責監督分公司各項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甲方有權監督分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爲,以及財務狀況;

6、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的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

8、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公司經營權,並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加入甲方總公司,須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2、在籤此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加入費x萬元人民幣,及保證金x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爲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乙方的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甲方入帳及備案);

4、乙方必須每月按時給甲方上報分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乙方對外簽訂任何合同,必須上報甲方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屬甲方下屬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並及時與甲方溝通,彙報各項工作情況;

8、乙方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範圍;

9、乙方如有違法行爲,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品牌和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對甲方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甲方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註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爲投入,佔乙方分公司股份的x%;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佔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隸屬於甲方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甲方統一監督管理;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規定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的財務由甲方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甲方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五、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籤給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甲方覈對、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4、乙方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丁方:

身份證: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爲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爲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人民幣 。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爲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 (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______________車,現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 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 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7

甲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姓名:

身份證:

丙方姓名:

身份證:

丁方姓名:

身份證: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丙、丁四方爲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

出資種類

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

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繳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繳納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_____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執行合夥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執行合夥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執行合夥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執行合夥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退夥。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因爲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_____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5、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甲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8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使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佔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徵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爲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爲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爲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四方合作經營協議書9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雙方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身份憑證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夠身份的人爲乙方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義務進行擔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乙方在工商部門代爲設立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的必要文件,並授權乙方代爲辦理設立手續。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後,甲方應將有關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續提供給乙方,並授權乙方進行運營。

5、甲方作爲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經營或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業績、財務(審計)等資料給予支持(但使用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總公司證書及印章時必須由總公司批准。所有加蓋總公司印章的文件,總公司應及時批准並留存複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有償提供經營中所需有關資料,分公司參加的招投標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協助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

7、甲方有權對乙方設立和運營_________分公司業務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8、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分公司的財務賬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用員工談話瞭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9、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稅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記實賬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爲,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代爲設立_________分公司,並負責支付設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費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_________分公司設立後的一切運營工作,並負責支付_________分公司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

3、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4、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5、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須向甲方提交一份經營報告,年終提交一份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報告。

6、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項目,保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7、乙方運營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於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獨立覈算,乙方經營並管理的甲方名義的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一切財產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社會保險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會計人員,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報公司財務報表,甲方定期審覈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獨自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運營中,必須按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

三、乙方承包經營範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範圍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額每年不少於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以工程竣工結算爲依據。

3、管理費收取爲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4、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爲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項目工程結束前,剩餘部分需一次性交完(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四、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未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的項目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項目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爲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未如實申報招投標項目或未招投標項目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項目的造價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置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違約行爲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書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未能的,依法解決。本協議書糾紛甲乙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權管轄。

3、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