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質量安全保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嚴格做到以下每一聲明事項:

企業質量安全保證書

1、依法把好產品的原、輔材料進廠和產品出廠質量檢驗關,決不使用腐-敗變質、回收過期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決不濫用添加劑,決不生產、銷售摻雜使假和假冒僞劣產品,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質量完全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或企業標準要求。

2、保證保持企業生產和管理條件符合生產許可審查規定條件;

3、按規定按時進行生產許可證年審;按時按規定對本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到質監局進行備案;接受質監局部門組織的巡查、回訪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4、按規定在產品包裝繩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和加印(貼)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決不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包裝容器包裝食品;

5、決不將生產許可證、產品包裝標識轉讓他人使用,或者僞造、冒用、塗改生產許可證、標記或者編號。

6、嚴格執行委託加工備案要求,決不一委託加工爲名變相出租、轉讓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和標識。

7、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若違反上述規定,我個人和本企業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包括被告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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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食品質量保證書模板

企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食品企業產品質量的優劣既關係到每一個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又決定着社會經濟的運行質量,對此,我們深感企業的社會責任重大。爲了向社會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回報廣大消費者對我們的厚愛,我們向政府、質檢部門及社會作如下質量保證:

——增強法制觀念,爭做守法經營的典範。遵守《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並自覺接受政府各級質量監管部門的定期與不定期監督檢查。

——完善企業的質量責任機制,牢固樹立企業是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觀念。帶動和教育全體員工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嚴格崗位質量規範和質量考覈,堅持實行質量否決權。

——大力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生產過程中的每道關口,嚴格對原材料、外協件的質量把關;嚴格執行相應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相應的生產工藝文件;在用計量器具和特種設備受檢率達到100%;凡出廠產品必須按該產品相應的檢驗項目檢驗; 確保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100%。

——我們把充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作爲企業追求的目標, 加大質量投入,通過加快技術創新,加強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檔次,向社會提供一流的產品和服務,爭創名牌產品。

—— 規範自己,監督他人,努力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堅決杜絕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生產假劣食品等違法行爲,不侵害其他企業的權益,我們甘當社會的義務質量監督員,檢舉和揭發假冒僞劣產品,自覺地同假冒僞劣和不正當競爭行爲做堅決鬥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我們將通過實際行動實踐諾言。我們還誠懇地邀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新聞輿-論界和全社會,對我們的保證進行監督,同時,呼籲全市的企業和廣大人民羣衆,積極行動起來,樹立我市企業整體信譽,爲我市的`經濟發展和質量振興而共同奮鬥!

質量保證企業:

年 月 日

企業質量誠信承諾書

爲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切實保證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建設“質量強國”,本企業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不斷增強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滿足人們羣衆對高質量產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強人民羣衆的消費信心。

二、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不製假、不售假,杜絕虛假宣傳,堅決抵制假冒僞劣、欺詐消費者等失信違法行爲,不侵害其他企業合法權益。

三、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計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原材料,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和儲運銷售全過程的照顧質量控制。

四、建立質量安全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及時解決消費者的質量投訴,自覺履行產品質量召回、“三包”等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本單位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將失信違法行爲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開。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

爲切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提升產品質量水平,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創建山東省優質產品生產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牢固樹立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對我單位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二、依法取得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資質,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節能、環保、安全等方面無違法行爲。

三、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不斷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聯盟標準或企業標準要求,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四、建立完善產品質量檢測體系,提高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能力,嚴格原料進廠查驗制度和成品出廠檢驗制度,保證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出廠。

五、建立完善產品質量溯源制度,明確質量相關人員崗位責任,建立和保存產品生產記錄和銷售臺帳,保證產品質量問題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加強自律,保證產品的標識內容全面、真實、可靠;保證不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僞造產品產地,不僞造或冒用廠名、廠址及質量標誌,不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短秤少量;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七、建立完善售後服務制度,接受消費者的產品質量查詢,嚴格落實“三包”規定,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八、接受羣衆、媒體和質監部門的監督,積極配合質監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企業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籤違法行爲規定》、《產品標識標註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生產和加工食品時,確保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和銷售,並保證不製假售假。

(二)保證企業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瞭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保證在生產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採用的標準,並按明示的標準組織生產。

(五)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設施。

(六)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範,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七)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九)保證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十)保證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十一)保證產品標識標註及食品市場準入標誌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二)保證當出廠銷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出廠銷售的食品。對生產不合格食品和製售假冒僞劣食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5]17號)精神及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根據商務部《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確保人民羣衆吃上“放心肉”,努力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肉類食品消費環境,我們鄭重承諾:

一、守法經營。我們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按照標準進行檢驗,確保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二、誠實守信。作爲當地人民政府許可批准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我們將恪守職業道德,堅決杜絕和抵制一切違法、違規和欺詐消費者的行爲。

三、實行追溯。建立生豬進廠驗收制度和臺帳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制。

四、嚴格收購。生豬收購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每頭生豬進場時必須帶有免疫耳標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車輛消毒證明和非疫區證明。拒絕屠宰注水豬、病害豬和瘦肉精等檢測不合格的生豬。

五、嚴格檢驗。宰前、宰後配合政府監管部門實行嚴格的檢疫檢驗制度,經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加蓋檢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質檢驗合格章,隨貨通行附有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肉食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車輛消毒證明。

六、確保安全。嚴格執行無害化處理制度,對宰前發現的疑似病豬進行隔離觀察,對死豬、屠宰過程中發現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處置辦法(試行)》及《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本企業誠懇接受相關部門及廣大消費者的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本企業提出批評意見。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章):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