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繳稅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繳稅協議書

繳稅協議書1

稅款扣繳協議書

甲方(稅 務 機 關 ):

乙方(納 稅 人 ):

丙方( 銀 行 ):

丁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爲進一步加快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簡化辦稅程序,降低納稅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省國稅局有關規定精神,甲方決定在查賬徵收的納稅人中提倡推行納稅人委託銀行繳稅方式。乙方同意委託丙方扣繳稅款。爲明確各方在稅款繳庫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規定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批准採取郵寄、數據電文,代理申報等方式辦理納稅申報,並做到早報規範正確,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因網上申報、代理申報等不成功或輸入數據錯誤而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丁方爲乙方提供賬戶賬號,丁方賬戶名,賬號爲乙方自願委託丙方從該賬戶中爲乙方扣繳甲方提供的應納稅款數額。

三、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乙方應納稅款數額,按照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上扣繳稅款,並負責爲乙方提供完稅憑證。

四、甲方負責提供丙方扣繳稅款時使用的完稅憑證。丙方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領銷、填寫和保管稅收完稅憑證,如有丟失和損毀按期規定預以處罰。乙方在丙方扣繳稅款當年內,憑其稅務登記證副本,可以到丙方任一結算網點索取完稅憑證。

五、丁方應於乙方每期納稅申報之前,在上述賬戶中存足不小於當期應納稅款的存款。在納稅期限到期後乙方存款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期應納稅款的,甲方將按稅收法律規定對乙方予以處罰。因甲方未傳遞數據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丙方未能及時扣繳而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丙方承擔。

六、丙方對乙方應納稅款應納稅款因其存餘額不足未扣繳成功的,由甲方負責追繳乙方欠繳的稅款。

七、丙方應對乙方的納稅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的納稅信息。丙方違反規定泄露乙方納稅信息,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業務需求,實時提供納稅人開戶、扣繳稅款等信息。因丙方未及時傳遞信息或傳遞錯誤而造成的損失,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有權根據與丙方合作情況以及國家稅收法律、政策的變化重新修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甲方應在修改或終止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扣繳乙方存款。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繳稅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願到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屬下網點開設儲稅存款帳戶,同開戶行建立劃繳稅款委託關係後,必須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即取得儲稅劃繳稅款資格,乙方每月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前,應到開戶行存入不低於當月應納稅金額,由開戶銀行劃繳其應納稅款。

(二)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銀行的儲稅存款劃繳以後,實現劃繳的稅款視同納稅申報。但如果實際銷售額(未開具銷售發票部分)超過覈定的銷售額20%以上的,應主動到甲方申報納稅。

(三)定額加計票的納稅戶,其填開發票的應納稅款應在發票驗舊供新環節上門申報納稅。納稅戶在電話申報開通時,適應電話申報方式;電話申報開通前使用的普通發票,應自購票之日起(每本)超過三個月仍未用完的,應在三個月內,攜帶發票到甲方申報納稅;發票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乙方在儲稅劃繳稅款後發現有誤,必須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查詢並辦理有關更正手續。

(五)乙方可向甲方查詢其交稅情況,可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甲方辦稅服務廳領取完稅憑證。

(六)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應按規定時間報告甲方:變更稅務登記的`,應自變更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預計將出現停歇業的,應在停歇業前15日內到甲方辦理申請手續;變更聯繫電話或儲稅戶的,應在當天告知甲方。

(七)乙方若儲稅餘額不足,導致未能劃繳應納稅款,必須自覺到甲方辦稅服務廳申報納稅,逾期申報納稅的,甲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管理部門和徵收部門各存一份、乙方存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繳稅協議書3

甲方: 嘉興市國家稅務局________稅務分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徵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爲依據,並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向乙方徵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生的應納數額爲依據,並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一簽訂同意委託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採用委託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爲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並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覈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託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餘額用於繳納稅款,並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餘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餘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後,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採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註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公章)

徵收機關代碼: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 清算行行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行號: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繳稅協議書4

事由:新辦□ 變更□ 取消□

甲方(地稅局):

乙方(業戶):

納稅人識別號: 丙方(業戶開戶銀行):

爲簡化辦稅業務程序,爲業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現就乙方(業戶)採取“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以下簡稱“ETS”)繳稅、費(以下統稱稅款)方式,經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依照稅法按規定繳納或解繳的各項稅款,委託甲方通過“ETS”在其指定的繳稅賬戶內進行劃繳。

二、乙方應指定一個已經納入“ETS”的商業銀行(信用社)開設的賬戶爲繳稅賬戶(該賬戶須經丙方在本協議書上確認),並有責任保證該賬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三、繳稅賬戶一經確認,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如因故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在申報繳納稅款前重新簽訂《委託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並將重新簽訂的協議書複印一份送原委託劃繳稅款的開戶銀行辦理註銷代劃繳稅款的標識。

四、乙方保證在辦理每一需扣款的涉稅事項時,繳稅賬戶應有足夠的存款餘額讓甲方扣繳稅款。如因賬戶存款餘額不足造成無法劃繳稅款而導致逾期納稅的,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五、甲方劃繳稅款後,如果乙方的扣繳賬戶是屬於對公賬戶的,由丙方在當天營業終了後,統一打印《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回單》於次日營業時交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爲繳納稅款的會計覈算憑證;如果乙方的劃繳賬戶是使用個人存款賬戶的,丙方在其個人存摺的交易摘要欄內打印“地稅”的字樣,說明該筆款項是繳入地稅機關的`稅款。乙方因異地抵扣等原因需要甲方開具完稅憑證的,可憑《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回單》或個人存摺到甲方的經管稅務機關辦理完稅憑證的打印。

六、甲方保證向丙方發出的劃繳稅款指令真實、準確。如果丙方因甲方的錯誤指令而誤劃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指令後,纔對乙方指定的賬戶進行劃繳。如果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指令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劃繳稅款或丙方收到指令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或不按甲方的數額進行了劃款的,責任由丙方承擔。

八、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注:1.丙方的銀行行號、繳稅賬號應填寫清晰,請不要用手工填寫!

2.按事由辦理業務時,請在辦理事由上打√。

繳稅協議書5

粵地稅直〔20xx〕代字第 號

甲方(委託單位):乙方(受託單位):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地址:廣州市體育東路160號10樓地址:

法定代表人:蘇振鈿 法定代表人:

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編碼:

聯繫電話:(管理科電話) 聯繫電話:

爲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代徵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扣稅款,同時委託乙方受理代扣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託代扣代繳稅種:

金融保險營業稅(徵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戶。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 。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稅款,並於月終了後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稅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徵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徵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稅政科、計徵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繳稅協議書6

No.____________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地方稅務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徵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徵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爲依據,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並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四、甲方符合規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並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納稅人作繳納稅款的會計覈算憑證。

五、乙方保證在辦理稅款繳納時,上述賬戶留有足夠餘額,並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籤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籤協議繼續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計量對象代碼(稅號或企業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同時到原受託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託付款授權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託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一份。對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並應及時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託,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爲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務處理部門爲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註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繳稅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爲了適應稅收徵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徵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爲繳稅指定帳戶,並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 丙方指定帳戶爲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 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餘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爲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徵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於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准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爲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繳稅協議書8

甲方(委託單位):乙方(受託單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編碼:

聯繫電話:(管理科電話)聯繫電話:

爲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代徵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扣稅款,同時委託乙方受理代扣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託代扣代繳稅種:

金融保險營業稅(徵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戶。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稅款,並於月終了後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稅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徵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徵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稅政科、計徵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