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裝修安全協議書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裝修安全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裝修安全協議書4篇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本大樓進行二次裝修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1、裝修請與工程部門聯繫,在裝修工程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並改動大樓原消防設施的租賃方應先將裝修方案平面圖及時送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批,由消防等有關部門認可後方可施工,裝修單位在裝修前向工程部門送交裝修報告、裝修計劃及有關資料,經工程部門審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

2、裝修前必須將電工操作證、裝修負責人安全管理證複印件送交物業管理部審覈,經物業部和安監局確認後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裝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幣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損失的,裝修完畢後按規定退還乙方。

4、乙方同意交納本裝修項目的管理費計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礎上,水、電費在施工完畢後按計量表結算水、電費用。

5、裝修施工不得破壞大樓原有的結構,在保證建築物安全的情況下,可對其內部結構作局部調整。對拆下的原建築材料和部分照明設備(包括分隔板、木料、輕鋼龍骨、窗簾、門、吊燈開關、衛生潔具等)應完好的交工程部門。施工期間,樓板開槽、外立面打洞等請先與工程部門聯繫,經認可後方可施工。

6、所有裝飾材料須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並提供有關的產品說明書交給工程部門,竣工後消防驗收均由乙方負責。

7、在現場施工中需要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須向物業管理部辦理書面申請手續,經雙方簽證、落實監護施工措施後方能動火。動火完畢必須檢查遺留火種,每隔20分鐘檢查一次。經過3次檢查,確實可靠安全,監護人才能撤離動火作業區。特別危險區域嚴禁動火。

8、在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配足夠數量的滅火機,施工人員吸菸必須在指定地點,並實施安全措施。

9、附設的原有消防設備及消防報警系統在裝修過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應先將改動方案平面圖及時送交區消防局審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閉,裝修後必須符合消防規範。

10、電氣方面:乙方須提供完整的電氣施工圖紙。安裝必須在滿足用戶使用的同時,要符合用電規定:一個迴路容量不超過計劃10A,電線絕緣電阻必須大於0.5兆歐,插座安裝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電氣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電線必須穿管,管子必須安裝到位,強電和弱電必須分開。

11、空調方面:房間內的分隔必須符合空調設計要求,具體細節應聽從甲方專業人員意見。

12、爲客戶裝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本大樓的有關制度,服從有關部門的規定,共同合作使裝修工程保質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安保部門備案,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與裝修部位無關的其他樓層,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大樓內住宿。

14、裝修材料託運數量大的,須提前一天向物業部辦理貨運電梯使用手續(不得使用客運電梯)。

15、如乙方因裝修工程時間緊張、需延長施工時間的,必須經物業部同意。施工期間開槽、敲打等工作應安排在下午18:00後施工。

16、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本大樓配電室,不得任意從配電間內拖接任何線路。

17、現場建築垃圾應裝袋,由乙方按市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臨時垃圾存放時間不準超過24小時。做到臨時堆放,即時清運。如違反規定,罰款100元/天(罰款從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承包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違反核準的設計方案施工,有權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後由區質監站及甲方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施工期間如損壞其它設備及建築結構,應由乙方賠償損失。

19、從甲方交房起,該房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施工期間乙方要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並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甲方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20、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向本大樓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圖紙,並提供新增設備的樣本及有關說明書,以便今後維修保養。

21、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簽字:

日期:

乙方:

簽字: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2

爲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爲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築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並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十六、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製定關於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並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房間號:

年月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3

物業管理處(簡稱甲方)與公司/用戶指定聘用的裝修承造商(簡稱乙方),對其租售的棟單元就裝修改建問題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施工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貨運電梯進出,工業濾布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其它樓層亂走。

二、乙方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三、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及臨時排風設施,外牆玻璃窗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開啓,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場所嚴禁吸菸。

四、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使用明火(如電焊、濾布氣割等)時,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辦理申請手續,經雙方簽證,落實監護人及施工措施後方可施工。

五、新設大型設備須進行結構負荷計算,並需提交於甲方審覈同意,認爲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六、乙方在電氣施工中必須由合格的電工安裝,施工必須符合甲方以下規定,所有電器線路必須穿金屬管保護,穿管應到位,接地、接零要分開,線路絕緣必須大於1000Ω,電線必須使用消防認可的合格電線,線徑不小於2.5mm2,地面安裝的電器應使用有防水插座。

七、從施工現場運出大廈的工具和其它物品應由乙方開具出門證明。到管理處安全管理部開具放行條方可出門。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日期: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4

爲確保#樓單元室(業主)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遵照政府的有關規定,室內裝修期間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物業管理處(甲方),與(業主)及其委託進行裝修工程的(裝修施工單位)(一併爲乙方),訂立消防安全協議書如下:

甲方:

1、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小區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並上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乙方:

1、負責#樓單元室乙方施工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向提交甲方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消防安全負責。

4、進行電氣焊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得到甲方批准,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

5、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應有專人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帶入,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能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爲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7、施工區域禁止吸菸。

8、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至少配備二個。

9、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及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至指定區域,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檢隱患,人員離開時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13、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濰坊消防規定造成火災和他人財產損失的,負有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處理。

甲方:

乙方:

(裝修施工單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