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經甲方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耕地轉讓永久性協議。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耕地共有長58米,寬17米。耕地位於兩社交界處(卜子山社閔麻尼莊剿底下),甲方轉讓耕地款6.5萬元,大寫:陸萬五千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除田埂2米寬農路外,耕地所有權歸乙方。
二、甲方轉讓乙方後,耕地地頭所有原有生長數目歸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三、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屬於長期永久性不變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金10萬元。
四、此協議一式三份,證人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摁印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