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足休閒合作協議

甲方:襄陽航空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沐足休閒合作協議

乙方:風神沐足養生會所(老革命火鍋城)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單位組織客戶赴港澳旅遊事宜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共同遵守:

一、 合作內容及條件:

1、甲方爲乙方單位組織客戶港澳旅遊的接待單位,向乙方提供安全、適合的旅遊線路產品,價格合理。(見港澳旅遊線路安排附件)

2、乙方單位組織的旅遊客戶年齡應在30-55週歲以內,身體健康人員。

3、乙方組織港澳旅遊客戶需要自行準備港澳通行證,如無港澳通行證者,請提前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中心辦理,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組織港澳出遊的客戶,請在出發前10-15個工作日報給甲方,甲方根據乙方人員以團隊形勢安排出遊計劃。

5、乙方組織赴港澳旅遊客戶須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文明旅遊。

二、 合作費用付款方式及其他:

1、乙方組織港澳遊客戶,甲方按照人頭返給乙方100元/人,該費用在行程結束完畢,回程後10天內,甲方以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組織客戶年齡不得低於30週歲或高於55週歲,若出行客戶人員中低於

30週歲或高於55週歲不能超過整團出行人員的20%,否則,費用需要另行覈算。

3、乙方出行旅遊客戶港澳通行證費用自理。

三、 合作期限:

本合作協議自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合作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沐足休閒合作協議 [篇2]

甲方:武漢一木美樂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合作技師):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一、合作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門足療按摩服務的信息,乙方爲甲方客戶提供上門足療按摩服務(以下簡稱“足療服務”)。爲規範合作,乙方須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費標準向客戶收取足療服務費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乙方預存的信息費中扣取相應的信息服務費用。

二、合作條件:

1. 甲方:具備專門的信息服務團隊和穩定的硬件設施,擁有自身研發的`運營管理系統,可以通過己方信息技術平臺接受客戶的足療服務預約信息,並及時將信息提供給合作技師。

2. 乙方:有相關從業經驗,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熟悉所在城市的道路信息。

3. 設施: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立專門賬戶預存足額信息費後,通過手機安裝甲方服務客戶端。

三、合作流程:

1. 由甲方接受客戶預約信息,通過己方信息平臺向乙方在內的合作技師推送服務消息;或由甲方告知客戶直接與乙方聯繫。

2. 乙方接受足療服務信息後,依據本協議及附件約定,獨立完成足療服務。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根據客戶預約合理配置預約信息;乙方應當及時關注和接收甲方網站發佈的信息或通過手機向乙方推送的消息(包括但不限於新的合作政策、收費標準、足療信息等),乙方依據《e沐足合作技師服務流程》完成足療服務,並有義務向客戶推廣甲方的服務和產品。

2. 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身份證和複印件,並保證上述證件在合作期內合法、有效。

3. 乙方不得接觸客戶室內任何財物。如發生財物丟失情況請及時提出,乙方應及時彙報甲方並報警,且須配合警-察進行調查,因乙方拒不配合警-察調查而被客戶認定與財物丟失有關而追究賠償責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由乙方前述不配合行爲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或雙方其他約定的,甲方根據造成影響的程度,有權單方終止雙方的合作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5. 在服務過程中出現任何事故,雙方按照《e沐足服務意外處理流程》執行。

五、收益分配與結算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足療服務信息,暫定按每次五元向乙方收取信息費。

2. 通過e沐足預約渠道直接預約乙方向客戶提供足療服務的,視爲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足療服務信息,甲方有權對該筆服務收取信息費。

3. 隨着市場的變化以及競爭情況的改變,甲方有權合理調整對服務的收費,例如:某段時間內開展一次活動,每單減十元,則技師每單服務結束後少收十元,技師應無條件配合。

六、乙方違約處理

1. 如乙方晚於接單日的次日15:00時報單,視爲延遲報單,乙方須允許甲方從信息費扣除違約金30元。

2. 當服務中發生意外時,須按照《e沐足服務意外處理流程》執行乙方責任及賠付違約部分,乙方有義務配合處理相關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從信息費扣除需要乙方承擔的相應費用。

3. 如發現乙方有利用各種方式逃避向甲方支付信息費(即逃單)行爲,經甲方覈實,有權從信息費扣除每單違約金100元。

4. 當確認乙方存在多收費、不按規定收費等違規行爲,乙方允許甲方從信息費中扣除當次足療費用的三倍金額返還客人作爲賠償;若因乙方的前述違規行爲與客人發生言語爭執並引發打架鬥毆,給客人造成人身損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5. 嚴禁技師涉黃,涉毒,一經舉報或發現,查實後扣除全部預存款,解除合作關係,並報警處理。

6. 雙方合作終止時,如存在乙方擾亂服務運營,乙方允許甲方直接從信息費扣除相應金額。

7. 乙方在足療服務中須維護甲方聲譽及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形象(合作終止後仍適用),否則,乙方須承擔由其損害行爲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8. 如乙方違反本合作協議及附件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七、爭議解決:

1. 由於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2. 協商無法解決時,甲乙雙方應提交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合同期限與生效: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按照合同預存信息費後生效。雙方合作期限爲 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合作到期後,若乙方未向甲方申請辦理個人賬戶資金結算,雙方繼續按照本合同進行合作。

2. 甲方免費爲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項目:

(1)提供足療客戶直接的電話呼叫。

(2)對合作技師進行服務記錄。

(3)對合作技師進行星級評價。

(4)甲方享有對足療服務的定價權。

3. 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同意,合作期間甲方在己方網站發佈或者通過工作手機推送的與合作有關的公告、信息、政策等作爲雙方合同內容,除乙方在甲方發佈(或推送)上述信息後3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外,視爲乙方同意並接受,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e沐足合作技師服務流程》

(2)《e沐足技師費用結算流程》

(3) 《e沐足服務意外處理流程》

(4)《保守商業祕密協議》

聲明:

1、本協議及附件僅約定足療合作內容,雙方不構成勞動、勞務或僱傭關係。

2、本協議及附件中,甲方印章採用印刷方式,與實際加蓋印章具有等同效力,對上述文本的形式、內容等,乙方認可且無異議。

甲 方:(印章) 代表人:

日期:

乙 方(合作技師):(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