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承諾書

甲方: ,系丙方之母。

房產繼承承諾書

乙方: ,系丙方的同胞兄弟姐妹。

丙方:

因權利人___去逝,現將有關登記在其名下的 處房屋贈與、繼承事宜,經各方協商同意,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狀況:

1、該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剩餘面積系丙方出資添附。

2、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登記所有權人___________。

3、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土地狀況詳見有關部門測繪圖見附

現戶主:xx妻:

現住xx號,經房主xx與妻子商議,將xx院子由其子女所繼承並修善改造:

繼承人:長女:xx 二女:xx 三女:xx 四女:xx 父母雙方與其子女一致商議通過繼承贍養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無任何理由推託贍養義務,共同料理兩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終。

二、房屋改造爲一門四戶三層格式,面積勻等,每戶現定價爲起始10萬元,(注:工程錢不夠時再平均續拿),面積按院內實際尺寸爲準。

三、修善改造後的房屋如遇國家及開發商拆遷,每戶房屋賠償面積爲(90-100平方米)範圍內,不能無理取鬧。

四、每戶賠償注(90-100平方米外)所摺合的面積按國家和開發商所開發的價格摺合人民幣,爲兩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強佔強拿。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處,與事要共同商議,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轉讓變買。如私自轉讓變買,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權收回。

七、以上商議以由父親xx,母親長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議表決無異議。

八、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蓋章有效,並起法律效力。

簽字:

年月日

件一。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願放棄繼承權,所有遺產由丙方繼承;同時,甲方將自已所有的房產權贈給丙方,乙方表示同意。

第三條:因該房屋過戶所需相關費用由丙方承擔。甲、乙方雙方在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四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時間 :

房屋繼承過戶協議書

甲方(贈與人):xx-x(現已經過世)

乙方(受贈人):xx-x

甲方與乙方關係爲父女關係,根據《繼承法》,雙方本着既照顧親情又體現公平,達成協議如下: 1、 甲方於2015年1月4日購買xx-x集團有限司“xx”小區6棟4單元402號經濟適用房一套,面積爲94.791m2,總房價140290.68元,於2015年5月30日交房。(房產證至今未拿)

2、 因甲方在2011年2月20日突發腦溢血過世,現根據甲方的生前將上面購買的房屋無償轉讓給乙方的意願,乙方與母親和弟弟、妹妹、妹夫協商同意,將甲方上面房產無償轉讓過戶給乙方。

3、 甲方的.配偶和其他的子女將自願放棄房屋的所有權,無權管理和使用該房屋。

4、 因甲方現已經過世,由甲方的配偶(乙方的母親)全權代理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協議相關手續。

5、 至協議簽字日起房屋所有權歸乙方,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管理費和稅費全部歸乙方承擔。

6、 本協議自2012年4月20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和甲方的配偶各一份。 (簽字)

(簽字) 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

房屋繼承協議書範本

男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200  年 月 日雙方相識戀愛,200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爲保障自己在百年歸世後,對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響,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據《婚姻法》第19條、《繼承法》第16條規定的精神,雙方經深思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現有財產  雙方確認現有財產狀況如下:

1、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

二、獨立繼承  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於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  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於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爲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三、效力及權利限制  雙方同意賦予本合同內容具有遺囑繼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無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二款事由的情況下,不得再立遺囑處理遺產,否則,後立之遺囑無論是否公正,均屬無效遺囑。同時,也不得通過贈與行爲而使本協議內容落空。

四、無效遺囑與贈與  爲保障本協議書第二條內容的實現,雙方同意賦予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有依據本協議內容請求法院確認下列行爲無效之權利:  1、價值1萬元以上的贈與行爲;  2、死亡前半年內價值1000元以上的贈與行爲;  3、本協議之後所立遺囑;  4、其他使本協議書第一條內容無法實現的其它行爲。  但上列行爲是經雙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二oo  年  月 日

土地房產繼承協議書

甲方:黃容根(440202194811143018)、林帶彩(440620194811082942) (兩人

爲夫妻關係)

乙方:黃順枝(442000197402022970)、馮麗玲(442000198408042600) (兩人

爲夫妻關係)

丙方:黃才枝(442000197203082954)、黃嘉輝(442000199610033016) (兩人

爲父子關係)

丁方:黃桂枝(44200019710303295x)、樑煥杏(442000197108162948)(兩人

爲夫妻關係)

甲、乙、丙、丁就位於中山市三角鎮新羣村的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中府集建總字第097351號,中府集建字〔1990〕04180151號)和房屋所有權(粵房字第3790228號)的分配繼承問題,經四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的財產所有人。

二、甲方同意乙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唯一繼承人。

三、乙方同意支付丙方日後建房或購房所需費用其中的人民幣30000元,作爲 合法繼承以上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條件。

四、丙方同意乙方作爲甲方以上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唯一繼承人。

五、丁方同意不參與此次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分配繼承。

六、本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屬於四方的真實意思表 示。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銷。協議一式四份,協議人各 執一份。

協議當事人簽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2015年

房產繼承協議書

現戶主: 妻:

現住, 經房主 與妻子 商議,將 院子由其子女所繼承 繼承人:

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區人民法院處理。

二,由父親 母親 子(女), 共同商議表決無異議

三,本協議自戶主 子(女) 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撤銷,並起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效力等同,戶主、子(女)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留存一份。

戶主: 子(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