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上訪的保證書

之前曾寫過在深圳打工被欠薪後的維權經過,漫長的等待後討薪行動終有結果了,日前收到寶安法院查證結果的通知,結果卻令人失望:龍易公司沒有財產可執行,要終止案件。

不再上訪的保證書

之前聽同事說:(法官告訴的.)可由戶籍所在地出具本人困難證明後法院就能幫忙在有關部門申請政府先墊薪(欠薪額的30%)。前幾天我持開好的證明後一早我就趕往寶安區法院。

見到法官後我再次陳述了之前已書面提供了的線索,如龍易汽車的存放地方,還有"納偉仕"注資龍易重組不成功後就把龍易的設備全拉到惠州的"納偉仕"等等.但都被法官三言兩語就敷衍過去了。

實際上龍易是在美國的上市公司,還沒宣佈破產.況且龍易的註冊資金還有3000萬未到位,不明白法官爲何就追討不了,就這樣被這些假美國鬼子坑了.大量資產已轉移到惠州的“納偉仕”是不爭的事實,不知道是異地不好執行還是“納偉仕”的總裁是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企業家的緣故。

法官曾主動的向我們提出幫我們申政府先墊薪.按法官的旨意,我寫了“司法救助申請書”,並在他們打印好的“終止執行案件”和“保證不再上訪的保證書”上簽名摁上手印後法官纔對我說:“司法救助我們會盡力幫你們申請。”至此我已經明白了法官的用意了。或許這也是政府的維穩的手段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