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質量安全的承諾書

食品流通質量安全承諾書篇一: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正版)

食品流通質量安全的承諾書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經營戶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衆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嚴格執行“一票通”臺賬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爲,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七、自覺接受羣衆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行政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 諾 人(簽名):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質量安全承諾書篇二: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食品(商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食品(商品)供應商與餐廳簽訂

是本校所需的食品(商品)的供應商,所供應食品(商品)的安全性是我們的第一責任人,我們鄭重承諾、保證做到:

(一) 嚴格遵守《食品(商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

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例》、《查處食品標籤違法違法行爲規定》、《食品(商品)標識標註規定》、《加強食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供應食品(商品)時,確保在取得供應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供應,並保證不供假送假。

(二) 保證配送人員瞭解與食品(商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

(商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食品(商品)質量、安全第一”的意識。保證從事食品(商品)加工和配送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三) 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證在加工、配

送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配送檢驗到售後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 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食品(商品)標準組織加工配送。食品(商品)質量符合相應

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採用的標準,決不配送非食用性原輔材料

(五) 保證配送加工食品(商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決不

配送非食用性原輔材料。

(六) 保證食品(商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商品)的容器包裝、工具、

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七) 保證食品(商品)配送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配送食品(商品)質量合格。

(八) 保證食品(商品)標識標註及食品(商品)市場準入標誌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九) 保證不供應、配送三無食品(商品),配送食品(商品)時,保證配附批次產品(食

品、商品)合格證,無證不送。

(十) 保證當配送有: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的、臨期的、過期的食品(商品)時,及時召回(更換)已經配送、銷售的'食品(商品)。 (十一) 如配送不合格食品(商品)和製售、配送假冒僞劣食品(商品)的,已經檢查

發現,願意接受你方相關規定的處罰;造成後果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

日期:年 月 日

食品流通質量安全承諾書篇三: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定]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爲了強化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衆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和索要供貨方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和食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證照複印件,並按進貨批次向供貨商索要食品進貨票據,如實記錄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

三、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四、配備專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訓教育活動,組織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五、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臨期食品、保健食品、轉基因食品應設立專櫃(專區)銷售,並設置提示牌,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六、對於自檢或監管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告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情況並報告轄區食品監管部門。

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協助監管部門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賠償消費者損失。

八、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環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經營、貯存、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九、保證不銷售假冒僞劣食品和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證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不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行政處罰。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承諾單位(蓋章):

承 諾 人(簽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