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轉讓協議書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汽車轉讓協議書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汽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登記人: )於 2015年10月25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五、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甲方在轉讓日期之前所有道路違章記錄及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六、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售車方(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僞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

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僞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雙方約定於2015年 月 日前由甲方負責銷戶。

八、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15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十、附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2015年 月 日

汽車轉讓協議書 [篇2]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汽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登記人: )於2012 年1月 日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爲人民幣____萬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五) 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六) 售車方(甲方)向購車方(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售車方(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僞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購車方(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售車方(甲方)並要求售車方(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僞造證件而給購車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售車方(甲方)承擔。

(七) 雙方約定於2012年___月日前過戶,過戶所需費用由_______(___ 方)承擔,由_______(___ 方)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_______(___ 方)協助辦理。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八)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九)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12年___月日,時間: : :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十) 附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2012年__月 日 簽訂日期:2012年__月 日

汽車轉讓協議書 [篇3]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色 牌汽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登記人: )於2012年 月 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萬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 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僞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甲方並要求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僞造證件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六) 雙方約定於2012年___月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七)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八)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2012年___月日,時間: : :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2012年__月 日 簽訂日期:2012年__月 日

汽車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售車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購車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現將 車轉讓於乙方 。該車車牌號爲碼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現訂立汽車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該車養路費繳至 年 月 旬,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 汽車價格: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爲人民幣 元(¥ )。

第三條: 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車輛過戶:車輛必須過戶,過戶手續由乙方辦理,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爲10天。

第六條: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說明汽車的現狀。乙方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已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時一次性付清購車款。

第八條: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售車方): 乙方(購車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汽車轉讓協議書 [篇5]

賣車方(甲方):

買車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牌號爲; ,車主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的 色 車壹輛,轉賣給乙方,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該車2011年 4月 日成交。成交價格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元整。

二、 甲方保證該車來源合法,該車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與檔案相符,保證乙方隨時過戶轉籍。

三、 乙方購買該車後,如發現該車在交付給乙方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購車款 拾 萬 仟 佰元整,並賠償乙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1、有盜搶嫌疑;2、發動機號車架號與檔案不符;3、車身顏色未經審批改造;4、遺留交通違章肇事未結案;5、有債權債務抵押借款扯皮糾紛;6、分期付款購車未付清餘款或其他原因被車管部門或相關執法機關凍結;7、非法組裝拼裝車輛;8、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原車主過戶證件手續致使乙方不能過戶;9、檔案審驗的簽字簽章,如有任何一種屬僞造致使乙方不能過戶或過戶後被發現追究的;10、該車在轉賣給乙

方後,無論是否辦理過戶轉籍,無論賣出時間長短,一旦被發現在本次轉賣有盜搶行爲的;11、非法轉賣他人車輛的。

四、2011 年 月 日 時前,該車發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債權債務、交通違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負責, 2011年 月 日 時後,該車發生的上述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 該車過戶費由 方負責,現雙方確定:甲方在 2011 年 月 日前提供該車一切過戶手續,並協助乙方過戶。

六、 甲方現已於 2011年 月 日將該車及該車行駛證購置證, 2011年 月 日養路費保險費單證交給乙方,乙方已付清車款人民 幣 拾 萬 仟 佰元整。

七、 本協議甲乙雙方一旦簽字,即被視爲完全領會協議條款並願意按各條款內容執行。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生效並隨附對方 證複印件爲憑。

九、 補充條款; 。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