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市、縣委十項規定和《中共湖北省紀委、湖北省監察廳關於禁止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 》,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文明節儉的良好社會風尚。作爲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共產黨員),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學習黨和國家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
二、決不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等非家庭性質的宴席。
三、決不參加各類違規操辦的“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
四、決不借子女升學之機,收斂財物。
五、決不使用公車接送子女入學,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學費用。
六、發現違規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情形,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將嚴格遵守以上承諾,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違反,歡迎大家檢舉、揭發,並請求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拒絕升學宴 和 謝師宴 承諾書
教書育人是人民教師的職責,是人民教師應盡的義務,學生成才就是對教師最大的回報。爲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促進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好轉,按照廉政準則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市紀委和市、區教育局關於改進作風、厲行節約的有關規定,我們就拒絕操辦和參加“升學宴”、“謝師宴”向社會和廣大家長承諾做到:
1.不利用職權影響和職務便利,以本人及配偶、父母名義,借子女入學、升學、留學等名義大操大辦、收錢斂財。
2.不借子女升學之機收受直系親屬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等
3.不收受本人工作所涉及的.管理對象和服務對象饋贈的禮金
4.不使用公車、公-款和公物操辦
5.不參加除親屬以外的他人爲子女入學、升學、留學等操辦的宴請活動。
6.不參加學生家長以各種理由操辦的“謝師宴”,不接受學生家長饋贈的禮金和出資邀請的旅遊活動
7.不以學習考察等名義組織教師公-款旅遊。
8.以任何形式阻撓、干擾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單位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不打擊報復舉報人。
如違反上述承諾內容,自願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簽字:
XXX校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