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工作。保衛幹部具體負責日常安全治理,爲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各工作崗位責任到人。二、學校制定相應的治理制度。安全治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公共安全應急處置方案。
三、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師生了解、把握基本安全技能和事故預防、緊急自救等常識,並進行演練。
四、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保證通道暢通、用電安全。
五、與房屋產權單位簽有《安全協議書》,並經常溝通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安全隱患。做到檢查有文字記錄及整改措施。
六、學校根據安全工作的'需要,保證必要的經費投入。
七、遇有突發事件及時上報教委及有關部門。
附: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責任分工
2、安全治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3、公共安全應急處置方案
4、安全協議書
學校法定代表人(簽字)
民辦學校(蓋章)
年月日
縣外或民辦學校就讀保證書
_________________學校:
我兒子(女兒)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在您校六年級___班就讀,小升中自願到________________學校(民辦學校/正定縣域外學校)就讀,不再參加正定縣公辦學校統一調配。
特此證明!
家長簽字:___________(按手印)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