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合作協議

甲方:桂林青禾美邦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家裝合作協議

乙方:

爲了繁榮市場,更好爲消費者提供服務,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此協議:

一、 甲方免費提供展位給乙方參加桂林青禾美邦開業家裝展使用,展位號爲: ( 展位規格:長: 米,深: 米,高:3米)。展位具體位置、規格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調整,必要時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應予以配合。乙方在本合同確定後2日內繳納1000(壹仟元整)元押金,活動結束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不計利息)。

二、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範尺寸進行展位設計和布場,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布場設計方案應包含甲方青禾美邦國際家居mall的廣告語:logo及“熱烈慶祝青禾美邦盛大開業!”。乙方布場應當達到如下要求:展位結構(包括天頂)全部做桁架,乙方應保證布場施工的安全,如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必須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必須完成展位布場。使用時間爲開業元月1日至3日,每天從上午9:00至下午5:00,乙方應保證在此時段正常提供營業,不得提前或者中斷營業。

四、乙方在使用展位時,應提供顧客免費諮詢、免費設計、開業3天內在青禾美邦商場消費至少 元的顧客憑購物單可以贈送乙方公司家裝券 元;且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守法經營的原則,爲消費者提供優質、快捷、優惠的服務,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如下廣告媒體中標註甲方青禾美邦國際家居mall的名稱和logo,並註明“熱烈慶祝青禾美邦盛大開業”的'字樣,乙方當天把媒體廣告所用到素材給甲方,甲方負責統一設計方可對外宣傳。

五、乙方提供甲方媒體宣傳資源如下:

六、逾期未完成布場的或者未按照第五條規定提供廣告媒體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展位使用資格,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家裝合作協議 [篇2]

甲方:福州******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供應乙方產品和提供相關服務以及乙方向客戶推薦甲方產品事宜,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

1、甲方經營的產品爲:************產品;

2、甲方嚴格按照國家法定質量標準提供給乙方高品質的產品。如產品質量未達到上述標準或出現其他產品質量問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施工不當或其它人爲造成的產品損壞及對產品造成的影響,其責任由乙方自負。

二、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價格表》一份,供乙方預算和向客戶介紹用,乙方保證不向甲方競爭對手和其他人員提供。如遇價格調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可享受以下優惠和返利:①乙方的簽單客戶可享受受展廳標價 折的優惠(促銷產品不打折);②乙方選購常規銷售產品按成交價的 %返利;③乙方選購促銷產品按成交價的 %返利(清倉產品不予以返利)。若乙方自願讓利於客戶,其要求下浮價格部分的返利從乙方的總返點中扣除。節假日短期促銷不影響返點;

3、甲方展廳統一實行(明碼標價、明折明讓)即最低零售價8.5折的銷售價格體系,如遇工程項目則另行協商。

三、服務

甲方爲配合乙方更好地服務客戶,將提供:

1、指定專業售後服務,免費送貨上門及安裝;

2、乙方在使用產品時,若有需甲方到現場指導或處理質量爭議的,應在安裝當天通知甲方並暫停安裝,甲方承諾在正常工作日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四、購貨地址

福州市***************************

五、返利結算

甲方實行先開單收款後再發貨的結算方式。返利款實行“單單結”即在結清貨款且貨物送達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將該單的返利直接匯入乙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中。甲方已競現給乙方的返利中有退貨多結付的返利部分從第二單中扣回,依此類推。

六、獎勵返點

1、甲方向乙方提供半年度零售業績獎勵返點,計算基數爲自協議生效之日起半年內累計實際結算價金額;

2、乙方累計成交額達返利獎勵,累計成交額達 萬元以上的,給予 %返利獎勵。獎勵返利由甲乙雙方覈對無誤後直接匯入指定銀行賬戶中。

七、退貨、換貨和補貨約定

1、乙方在驗貨時,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等與“訂貨單”所訂產品不符,可在3日內向甲方提供換貨,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同一貨品需要補貨,乙方提前4天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備貨,保障供應;

3、乙方驗貨後,如因放置不當,導致產品碰損以及所有由乙方失誤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不得要求退貨。

八、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資源共享,及時準確地向甲方提供簽單客戶的相關信息,並全力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應對相關客戶信息提前報備至甲方指定業務人員,以便甲方及時配合乙方進行跟蹤服務,共同促進銷售,並準確界定銷售業績和確保乙方利益。

九、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均需對本協議內容保密。

甲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