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精選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精選8篇)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1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雙方信息

信息切記不可填錯!這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徵,確保離婚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誤差,可能導致協議直接無法生效。男女雙方於________年在XXX地辦理結婚登記,因性格不和導致感情破裂,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雙方經協商,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撫養費的約定

一般而言,無特殊情況(例如孩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離婚協議對撫養費的約定是給付到孩子18週歲或獨立生活爲止。但在現實情況中,上大學甚至大學畢業後仍不能完全獨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們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則默認撫養費支付至高中教育完畢;在你們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你們的約定。比如,你們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後拒不履行,孩子有權根據離婚協議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1、子女撫養:婚後有生育一兒一女,兒子XXX,現年___歲,女兒XXX,現年___歲,離婚後歸男方撫養,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視權。風險提示:探視權的約定

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於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後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你必須十分重視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定,並作出明確約定,要強調細節。男女雙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兒女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問題在財產分割中解決,即女方放棄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衝抵兒女撫養費,視爲女方已將兒女撫養費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男方。風險提示:財產分割的約定

如果擔心對方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議簡潔的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因爲,這樣離婚後即使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後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2、財產分割:雙方確認以下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並達成如下分割協議:

(1)住房情況:位於XXX地房屋一套。房產證號:XXX_______,房權證_____字第_____號,房屋所有權人:XXX_,歸男方所有,女方放棄要求分割,該處房產佔有、使用、收益、處置及還貸均與女方無關。

(2)傢俱、家電:XXX_歸男方所有;XXXXXX__歸女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歸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後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體弱多病,離婚時,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人民幣XXX______元作爲經濟補償。

3、雙方債權債務:無。

4、雙方老人各自贍養。

5、離婚後男女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記處各執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真實屬實,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與婚姻登記處無關。

男方簽署意見:

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簽署意見:

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2

甲方:__

性別(男)

生於_年_月_日__

身份證:

乙方:__

性別(女)

生於_年_月_日__

身份證: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爲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爲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__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複印件)爲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爲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爲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係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__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__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爲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爲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記結婚。雙方爲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 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說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說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XXXX年XX月XX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X房地X字(XXXX)第XXXX號]、位於X市X區XX路XX弄XX號XX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X市X區XX路XXX弄XX號XX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說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4

男方:___,男,__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小區__棟_單元___室,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女,__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小區__棟_單元___室,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 年__月認識,於____ 年__月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名___。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

鑑於雙方婚生子___已成年參加工作,能夠獨立生活,故不存在子女撫養問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股票:雙方名下股票賬戶現有股金_____元,離婚時全部歸女方所得,男方在離婚後一個月內協助女方辦理股票更名手續,或者於離婚後一個月內按時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現金。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市___區迎賓大道___號__棟_單元___室的私房(建築面積___平米,房產證號:___房權證___字第_____號)及一樓儲藏間產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男方負責。

3、存款:雙方名下現有存款_____元,離婚時全部歸女方所得。

4、其他財產:上述房屋內傢俱、家電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詳細清單附後)。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夫妻共同債權_____元未收回,該債權利益離婚時全部歸女方所得。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詳細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股票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之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隱藏、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男方不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協助女方辦理房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應向女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 元。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市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女方,女,_____族,出生年月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男方,男,_____族,出生年月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爲更好處理家庭及雙方子女關係、減少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矛盾,甲乙雙方就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各自獲得的收入或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

2、共同生活期間的.各種生活支出由雙方均擔。需要購置大件物品或者財產的,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比例及所有權歸屬。

3、共同生活期間,若一方有特殊情況,確需資金時,另一方應積極幫助;若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或者不願提供資金支持的,另一方不得抱怨或者指責。

4、位於房屋屬於甲方個人財產,位於房屋(或院落)屬於乙方個人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都可以居住。

5、轎車牌照號屬於甲方個人財產,牌照號屬於乙方個人財產,婚前存續期間,原則上各自使用各自車輛,特殊情況下,協商使用。

6、甲方子女及親屬間各種經濟往來,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得干預;乙方子女及親屬間各種經濟往來,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預。根據風俗習慣或者慣例,需要雙方共同參加的事項,一方應積極配合另一方。若一方不願參與,則另一方不得抱怨或指責。

7、甲乙雙方對此協議無異議。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6

雙方依據《民法通則》、《婚姻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 雙方自結婚登記後至本協議簽訂前的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

經雙方確認目前夫妻共同財產有:傢俱、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

二、 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1. 一方勞動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資購置的財產;

4. 一方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

5. 一方投資、生產、經營的收益;

一方取得的債權。

三、 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但是因撫養、保護、教育、管理、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他人造成損害而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四、 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並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並且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7

甲方: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現住____,身份證號碼:____,系乙方____之夫。

乙方: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現住____,身份證號碼:____,系甲方____之妻。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債務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有誰承擔。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___公司___%的股份)、車輛(___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爲____)以及其它財產(應說明,註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票(名稱、號碼)、股權(持有___公司___%的股份)、車輛(___牌轎車一輛,牌照號爲____)以及其它財產(應說明,註明財產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條、雙方自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採取約定夫妻財產製??即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詳情如下:

1、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財產收益的範圍詳見第二條第3款的特別約定條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特別約定條款

(1)本協議簽字之日前,雙方共同使用的裝修、家電包括、傢俱包括、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系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3)甲、乙雙方財產收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A工資、獎金;B生產、經營的收益;C知識產權收益;D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E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F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G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買斷工齡取得的費用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法說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婚後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8

共同財產制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立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兩位女士的媒介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締結婚約並擬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公證處舉行公證結婚,茲爲甲乙雙方協議結果願意於結婚之前商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因乙方現爲未成年人,故特經請其法定代辦署理人_________的同意並邀請媒介人兩位爲證人,訂立本共同財產契約各應遵守前提如下:第一條甲方與乙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婚時起除法定特有財產外,對於甲乙雙方現有及將來取得的一切動產及不動產,暨精神上及勞力上所得的財產,願意合併爲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商定將來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均應用甲乙雙方的名義爲取得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三條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各不得擅自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四條關於共同財產的治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治理用度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處分時,除屬於純粹治理上所必要的處分外,則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爲處分,或一方應事先徵得他方的同意始得爲之。

第六條甲方對於共同財產治理不善,或有鋪張之時,乙方得請求劃分財產,又乙方以爲甲方的治理財產不善有使負債超過資產之憂時,得以廢止本共同財產制。

第七條甲方對於下列債務由甲方單獨,並就共同財產負了債的責任。

(1)甲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甲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的債務。

(3)乙方因日常家務代辦署理行爲而發生的債務。

(4)除第三款劃定外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共同財產爲負擔的債務。

第八條乙方對於下列債務由乙方個人並就共同財產負了債的責任。

(1)乙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乙方因職務或營業所生的債務。

(3)乙方因繼承財產所負的債務。

(4)乙方因侵權行爲所生的債務。

第九條乙方對於下列債務應由乙方的特有財產負了債責任。

(1)乙方就其特有財產設定的債務。

(2)乙方逾次日常家務代辦署理權限的行爲所生的債務。

第十條甲乙雙方間的家庭餬口用度,除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外,如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須先由甲方負擔,而甲方無支付能力時,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所負的債務,經一方將自己特有財產爲了債時,或個人的特有財產所生的債務,由以共同財產爲了債的,均得對他方請求補償。

前項補償請求權雖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死亡時,對於共同財產應以均勻分割取得。

即共同財產的半數回於死亡者的繼承人,其他半數回屬於生存的一方。

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爲繼承人時,對於共同財產所請求的數額,不得超過離婚時所應得的數額。

第十三條共同財產關係,因如民法第______條劃定的情形,或因廢止本契約以及改用他種商定財產製,因甲方與乙方離婚,而消滅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於甲乙雙方各取得共同財產的半數。

第十四條本共同財產契約,於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得隨時以契約廢止或變更,或改用他種商定財產製契約。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訂立本契約後,應依民法第______條的劃定,經向所轄法院申請公證,及爲夫妻財產契約的登記。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