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痛苦的人-散文隨筆

愛健康的人容易,愛生病的人難。俗話說‘久病牀前無孝子’,何況是父母反過來?風風雨雨,幾十年如一日,來照顧癱瘓的女兒?這人就是李燕,一個向人大提出安樂死立法議案的女孩,她長期活在痛苦當中,至於怎麼痛苦,我們無法想象。她一直由她的父母尤其是她的母親,更是這樣。每年五月的第二個禮拜天,是西方的‘母親節’,這一天要向母親獻康乃馨,以表達對母親的感謝。

愛痛苦的人-散文隨筆

我們是健康人,在無病無痛當中,無法設想李燕的痛苦。她記得西班牙的一個電影,其中有一句臺詞,叫“凡是勸我好好活着的人,都不是愛我的人。”結合李燕有幾次嘗試死亡的經歷,說明她對生活和未來表示絕望。因爲,她說她的表哥由於缺乏了愛,弟兄姊妹六個沒有來關心他,直到他的母親去世之後,都是這樣,在這種景況下,她的表哥死了,直到身上都生了蟲才被發現。李燕擔心她也會步入後塵,隨着她的父母逐漸衰老,她又沒有另外一半兒,在她父母離開世界之前,要把李燕自己的後事給安排好,所以她選擇了安樂死。在我們國家,這種死亡方式沒有通過立法解決。所以,她選擇了向人大提出議案,目的是讓她的選擇合法化。

有些國家通過了立法,來保護安樂死,讓不堪忍受痛苦的人早點得到解脫,可以有尊嚴地死去。不給生者增加負擔,讓即將死亡的人可以減輕痛苦,在不知不覺中離世。但是在我們國家還沒有通過安樂死的法律,彷彿這是一種消極的方式,對於死亡,採取了迴避的態度。彷彿,是‘好死不如賴活着’在起作用。

筆者不知道安樂死有什麼好處。反正現在也挺時髦的。中國人相當地聰明,也對死亡沒有什麼限制,可以自殺,但是不可殺人。安樂死應該是殺人,法律不答應,就有了矛盾。當事人願意無痛苦地死去,因爲已經超負荷地忍受了痛苦,到了無法承受的底線了,就請人來把自己給殺了,免得繼續受罪。實施安樂死制度的在某些外國已經宣佈爲合法,就好似宣佈同性戀合法一樣,都受法律保護。我們還不能接受同性戀,同樣安樂死也較新鮮,屬於最近才聽到的`新聞。有些病人還想繼續接受治療,對生的渴望和眷念是強烈的。即便沒有安樂死,也有很多方式來解決生命問題。比如在我國,自殺現象已經普及,農村高於城市,女性高過男性。年輕的比過年老的。原因很簡單,是絕望。

絕望比痛苦更可怕。有人說“哀莫大於心死”,什麼意思?就是世間最大的哀痛是死心了,即肉體遭受的痛苦可以忍受,對於沒有錢用,沒有房住,沒有衣服,沒有交通工具,沒有這,沒有那,都是不足爲懼的。人生天地間,就要學會愛人,愛健康的人,也愛疾病中的人,愛歡樂的人,更愛痛苦的人。痛苦之人也許可以重新燃燒起希望的熊熊大火,給生者希望,給周圍的親人和鄰舍以光明,照亮在黑暗中摸索的其他人。

看中生命重要性的人,一定是不貪戀生命之外的東西的人。尋找升官發財機會的人,不是注重生命的人。

要愛痛苦的人,讓其得到來自父母之外的安慰和鼓勵。在和死亡賽跑時,確信自己能夠勝出。

我們在死亡找到我們之前,就要做好預備。

預備愛疾病患難中的孤兒,預備愛世上所有的肉體軟弱者。在生理上打敗痛苦,在心理上戰勝試探。成爲愛生活愛生命一族。讓痛苦的孩子覺得不再痛苦,而是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