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懵懂韶華愛對了才配說愛情美文

我上國小三年級的時候,我的同桌叫韶華,他的臉白白淨淨,讓身爲女孩子的我既羨慕又慚愧。那個時候我們不懂愛爲何物,總是敏感地避開一切有關它的話題。

那年懵懂韶華愛對了才配說愛情美文

當時課堂裏流行劃三八線,尤其是異性同桌適用得更爲普遍。我和韶華也自然地划起了三八線,在我們溝壑的課桌上,留下一條歪歪扭扭的藍色記號。我們劃分界地不需要尺子,因爲韶華總說,女孩子嘛,我就多讓讓你。

是的,這句話他常常掛在嘴邊,無論是劃三八線,還是打掃衛生時,以至於後來演變成別人眼裏的誤會。那個時候,我們還不懂緋聞,可是有關我與他的喜歡已經沸沸揚揚到了整個班。好友拉着我到學校外牆的空地上,指着牆上那歪曲扭捏的字跡,一臉狡黠的壞笑。我目瞪口呆地盯着“我愛王盼盼”幾個大字,着實嚇了一跳,那筆跡竟出自我再熟悉不過的同桌之手。

從此我開始厭惡坐在我身旁的這個人,儘管他依然白白淨淨,眉清目秀。我厭惡他跟我說話,厭惡他炒我筆記,厭惡一切可能與他接觸的目光和肢體。我用藍色的圓珠筆重新在書桌上描深了與他的界限,我所有的厭惡只是因爲他喜歡我。

喜歡一個人或者被一個喜歡,在我無知的年紀是一種蒙羞。那個時候,我不懂喜歡,也從未有過喜歡的感覺,但我清晰自己的厭惡,我排斥,我反感一切異性。

韶華送過我很多禮物,當然我知道的時候已經是很久以後。當時我和晴天是好朋友,她常常來我家玩兒,順便會給我帶些塑料髮夾,掛畫之類的小玩意兒。我深信不疑我們之間的友誼,她是我一生裏第一個掏心掏肺對待的好友。可是直到有一天,妹妹玩弄我的掛畫時,意外發現了一行很小的字跡:“我愛你!”落筆之處是韶華的簽名。當時我的憤怒超過了我的驚訝,而當被質問的晴天告訴我真相後,我毫不猶豫地撕爛了那張掛畫,扔掉了那些所謂的信物。

六年級時,我開始學會了喜歡,我偷偷喜歡着前排的男生,因爲他的數學每次都考滿分,可是對於韶華,我依舊是厭惡。

國小畢業考試那天,我對韶華冷冷地說,如果他能考上阜才,我就同意他追求我。戲謔的是,我自以爲能夠考上的重點中學與我失之交臂,而我一貫不屑的差生竟然金榜題名。

張華考上阜才的那天,約我見面,而我自感羞愧,放了他鴿子。後來偶爾也和他碰面過幾次,我向來高傲得從不主動跟他說話,而他又因爲害怕被冷漠也忍住了問候。我不敢當面瞭解他有多風光,只是還是忍不住從晴天那裏旁敲側擊地打聽點消息。晴天說,“盼盼,你知道嗎?韶華戀愛了!聽說女主角挺漂亮的,人也不錯呢!”

我一邊認真地探聽着消息,一邊又故作不在乎地嘲諷他的早戀。我不清楚自己對韶華的感情,只是得知他有了女朋友後,心裏還是有那麼一點失落。

我從未談過戀愛,不是沒有人追求,而是我太喜歡了暗戀,而我暗戀的人,不是班長就是學霸。我發現我對一個人的成績特別在乎,那些卷面上書寫的紅色分數,大概是我懵懂年華里喜歡的唯一憑證。

直到我上了高中,我的暗戀對象開始轉移到了風度上,我喜歡風度翩翩的男生,喜歡士可殺,髮型不可亂的壞學生。大概是是我青春期裏叛逆的表現,我對那些成績優異的男生反而持厭惡的態度。我可以爲了一個氣質男神而魂不守舍,卻接受不了一個好學生遞來的情書。我想我的.墮落,大概也是因喜歡而起,那個讓我朝思暮想的帥哥,本與我毫無瓜葛,卻亂了我的心志,我成績也開始滑落。

韶華的再次出現,是在我高二渾噩的時刻,那個時候,他因打架生事而被迫轉學,竟成了我的後桌。他已經不再像小時候那麼安靜了,一副嬉皮笑臉的模樣,我卻並沒有當初那麼厭惡他了。他跟我說話的時候,一臉的玩世不恭,只是他還是那麼聰明,看似不認真聽課,也能贏在期末。我甚至一度懷疑他是爲了我,才轉學過來的,而那些所謂的打架事故,不過是他故意的伎倆。

直到有天傍晚,他把我約到操場上,在溫柔的晚風裏,輕輕對我說,他一直在想我。

就像小時候一樣,我再次用約定搪塞,因爲我對他的感情並不澄澈,而在他考上覆旦大學後,我也徹底與他擺脫。

後來,我斷斷續續也談過幾場戀愛,才明白原來愛能讓人變得優秀,也能讓人自甘墮落,而能讓你優秀的那個人,才配說,戀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