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散文先把自己喝倒

除了酒癮大的人以外,一般人吃飯恐怕不會計較有酒沒酒。但是,無酒不成宴,這幾乎成了我們請客的規矩。如果你請人家吃飯,沒有酒,飯吃得再飽,菜吃得再好,人家也會說:“沒吃好。”人家覺得不過癮,沒意思;自己也覺得沒氣氛,沒面子。因此,宴席上飲酒這個“規矩”,人們是不會輕易打破的。即使不喝白酒,紅酒、啤酒也總是少不了的。

隨筆散文先把自己喝倒

我是個酒量不大的人,但是因爲應酬需要,又不得不飲酒。通常情況下,人家邀請我還好辦,謙虛謙虛,扭捏扭捏,用幾句話搪塞一下,也就應付過去了。反正自己不喝,人家也不會真的捏着你的鼻子往裏灌,只是多講幾句難過的話罷了。其實誰都知道,酒喝多了傷身體,喝醉了更是有害無益。人家也是怕招待不週,顯不出熱情,盡力勸你多喝兩杯罷了。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相互理解,過後也不會斤斤計較。

可是,偏偏自己又是一個心腸不硬的人,損人利己或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不願意去做,這樣的性格在自己請客的時候麻煩就來了。自己請客自己不喝酒,人家肯定也不願意喝。因此,請人家喝酒,開始總要三番五次不停地勸。第一杯還好辦,人家給面子,喝了,但第二杯就難了。人的酒量有大小,酒量大的人雖然還能喝,但人家不會要酒喝,自己得不停地請人家喝;酒量小的人第一杯下肚,第二杯就提高警惕,小心翼翼了,這時自己就要使出渾身解數來勸人家喝。實在勸不下去了,只好自己先主動喝,以表示誠意。可是,即使你喝了,人家也不一定就喝,於是就再陪一杯。這樣,喝着喝着就多了,人家還沒倒,自己先倒了。自己喝倒了,人家也就沒什麼話可說了,於是皆大歡喜,自己也落得個“夠意思”的評價。

曾經問過許多人是不是也有類似的體會,許多人都說有。還有人說這太正常了,你請人家喝酒,你總不能以主欺客,把人家喝倒了吧!當然要先把自己喝倒,否則人家還怎麼喝?可見這樣的經歷不僅是我一個人有,別人也有。

喝酒的時候是這樣,生活中其實還有許多事情也是這樣。比如,每當遇到開會必須進行自我批評的時候,有些人總會將自己平時的一些雞零狗碎事情扯出來無限上綱。就像喝酒先把自己喝倒一樣,別人還沒說什麼,當事人先對自己口誅筆伐一番。其聲堪悲,其情堪憐,弄得別人手足無措,頓生同情惻隱之心。

對錯誤的覺察和認識,本來是一個人思想的昇華與提高,也表明了自身改正錯誤的態度。但是,一個人誠懇到卑微“自殘”的程度,並不能說明他對自己的錯誤認識有多麼深刻。有誰相信,一個連自己的聲譽和人格都不愛惜的人,還會真正改正自己的錯誤嗎?

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人的'一生可能都會犯錯誤。這倒並不是因爲人在一生中不可能把任何事情都做得很圓滿,而是社會總在不斷前進,對人對你以及對事物的看法,人們也都會發生變化。因此,一個人犯錯誤在所難免,而人總是在不斷反省錯誤中進步。儘管你時時刻刻事事處處小心謹慎去避免,但錯誤還是會經常在不知不覺中發生。有時候你覺得一件事情處理得很正確,卻根本沒有料到你在這件事情上已經發生了錯誤。

有的人做錯了事情總是感到很後悔,其實從結果上看一點用處也沒有。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認識錯誤並以此爲鑑,避免今後再發生同樣的錯誤。像那種“自殘”式的把自己罵得豬狗不如、一無是處、體無完膚的做法,除了博取別人的一點同情,還能起到什麼作用呢?懂得起碼的自尊和自愛,實事求是地對待自己、對待別人,這也是正常的高尚的人格體現。

我想,喝酒先把自己喝倒儘管也不好,但起碼還算表示了自己內心深處的一種真誠。但那種不顧事實、不傷皮肉的“自殘”行爲,不得不讓人懷疑是一種卑鄙的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