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惑散文隨筆

誘惑散文隨筆1

(一)

誘惑散文隨筆

春天是冬天的誘惑,秋天是耕雲的誘惑,夏天是涼爽的誘惑,冬天是火辣的誘惑;黎明是大地的誘惑,黃昏是晚霞的誘惑,藍天是風箏的誘惑,彩虹是雷電的誘惑;土壤是種子的誘惑;鮮花是蜜蜂的誘惑,大海是小溪的誘惑,峯巒是高山的誘惑。哦,創造是青春的誘惑,理想是生命的誘惑。

坐享其成是懶惰者的誘惑,苟且偷生是卑微者的誘惑,飽食終日是空虛者的誘惑,飛黃騰達是貪婪者的誘惑,風平浪靜是軟弱者的誘惑,無所事事是迷茫者的誘惑,愛慕虛榮是僥倖者的誘惑,醉生夢死是絕望者的誘惑。哦,平安快樂是歲月的誘惑,健康長壽是人生的誘惑。

(二)

雖然夢想時禁不住誘惑,我知道愛情已註定是風的傳說;雖然漂泊時渴望着誘惑,我無法篤定那只是一簾倚夢纏繞的焦渴;雖然雙眼遮蔽了誘惑,我堅持不再開啓潘多拉魔盒;雖然傷心時思念着誘惑,我不會在蹉跎歲月中綻出太多的敗果;雖然在黑暗中期盼着誘惑,我定能在冥冥生死輪迴之中好生把握;雖然在愁苦時希冀着誘惑,我相信在燈紅酒綠的罪惡中不再墮落;雖然在失敗時搜尋着誘惑,我盼望在無止境的慾望中尋覓到成功之母;雖然在晨曦中憧憬着誘惑,我要在生命創造奇蹟拒絕誘惑抵制誘惑之時最後一搏!

誘惑散文隨筆2

這是一個寂寞的冬天,在我的心被撕碎的那一刻,寂寞就註定了。我無心做事,決定先找個地方呆一段時間。

費了很大的勁才找到一處自己中意的,決定第二天便搬過來。房子裏除了一張牀,再沒什麼有用的東西了。牆上還貼着幾張畫,應該是上個住客留下的,有一張特別惹眼,是男女擁抱的畫面,雖稱不上藝術品,但也不低俗。

第二天就搬過來了,東西不少,我折騰了幾個來回,總算收拾妥當。晚上一個人呆在屋子裏,本打算看會書,沒想到那麼冷,早早的睡了。

早上我是被隔壁給吵醒的,原來我的房間和隔壁是用木板隔開的,兩邊有什麼動靜,各自都聽得一清二楚。隔壁起那麼早,看來是個上班族。我也無心再睡,起來收拾完畢,到附近吃了點東西,折回來,想看會書,既冷也沒什麼心情,便出來了。感覺自己現在像個孤魂野鬼,沒有目的,沒有方向,就這樣在街上游來蕩去,一會便煩躁起來。想想現在,再想想以後,自己更像個被遺棄的孩子。不管怎樣,生活還得繼續。不是還有夢嗎?只要夢還在,希望就在。

晚上回來,隔壁亮着燈,也沒人說話,不知道住的是何許人也。我拿起了三毛,隨便翻了翻。三毛,真是個不一般的女子。

突然,隔壁有人說話了,是女人的聲音,兩個女孩子,說的什麼,聽不真切,聲音還是不錯的。聽着他們說說笑笑,我不免又悲傷起來。

沒辦法,她已經滲入我的骨髓,一點風吹草動,都會驚動我脆弱的神經。

思念是相聚嗎?可思念更像是別離。唸的越深,離的越遠。

日子就這樣過着,不知不覺間,已經一月有餘了。

這一個月裏,我始終孤單一人,隔壁亮着燈。

一天下午,我急匆匆下樓,準備去吃晚飯,恰巧和她撞個正着。

“ 真對不起。”

她什麼也沒說,匆匆上樓了。

這是意外,還是意外之外。

我吃完飯回來,她在我的門前站着,“能和你做個朋友嗎?”

我有些吃驚,“可以啊。”

“有空找你玩啊?”

“好的。”

說完她轉身離去,我則悵然若失。

我又想起她了,真要命。

爲了她,我不止一次的失眠。今夜我又失眠了,是爲了她嗎?還是爲了這不速之客?

沒想到她真會來找我,她說的話更讓我吃驚。

那是上午,我還沒起呢,她就在對面折騰開了。

咚咚咚咚,木板被敲的震天響。

“該起牀了。”

不會吧,咱們有那麼熟嗎?我心裏嘀咕着。我還沒開口,她接着說:“起來陪我逛街吧,好不好?”

“好。”

她今天很漂亮,皮靴,白色羽絨服,紅圍巾。

“我今天漂亮嗎?”

“很漂亮。”

我嘴裏說着,卻沒正眼看她。

她死盯着我,有點生氣的樣子,不過接着就笑了。

“還想着她吧?”

“誰?”

“你的那個她唄。”

我呆若木雞,這她都知道,我真是服了。

“想怎麼樣,不想又怎麼樣?”

“愛想不想。”

好久我們纔開口,“你以前有過喜歡的人嗎?”

“有啊,幾年前的事了。”

“現在他怎樣?”

“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人生無常啊。”

“不過還好,我又遇見了你。”

這話說的,讓我笑也不是,哭也不是。

“你想追我啊?”

“ 我這不在追嗎?”

“不要那麼直接吧?”

“那你想要我怎樣?”

“可我還喜歡着別人。”

“我還喜歡着別人呢。”

“我說不過你。”

“知道說不過我就別說”

“好厲害的一張嘴。”

“你說什麼?”

“ 我,我沒說什麼。”

她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狠狠的掐了我一下。

“你想掐死我啊?”

“活該,誰讓你說我壞話。”

“那麼兇,誰敢要你。”

“我還沒說完,利爪又伸過來了。”

“好,好,好,不說了,不說了,不說了。”

她笑着,“看你以後還敢不敢?”

我笑而不答。

超市,她非要給我買手套,我拗不過,只好答應了,我則給她買了個熊熊。

從此,我這兒多了個調皮鬼,搗蛋鬼,精靈鬼,我已不再那麼寂寞。

但內心的傷口還是無法碰觸,它癒合的太慢,太慢。

或許傷口根本沒法癒合,即使癒合了,你能徹底的忘記嗎?

我希望我能多給她點快樂,畢竟她深愛着我,我不快樂了,不能讓愛我的人再多一份傷痛。

誘惑散文隨筆3

秋刀魚是日本、韓國的食物料理是種很常見的一種魚類,最常見的烹製方式是將整條魚鹽烤,烹製好的秋刀魚口感獨特,味道甜美,香氣濃郁,回味無窮,就像周杰倫在歌中唱的那樣“秋刀魚的滋味”就像初戀的滋味。

秋天是秋刀魚最肥美的季節,那麼,漁民們是怎樣捕獲秋刀魚的呢?秋刀魚有個特點,晚上的時候喜歡往往光線亮的地方遊動。有經驗的漁民就會在晚上的時候,用500瓦的白色強光燈具固定在漁船的一側,另一側則爲較弱的紅光。當魚羣被強烈的白光吸引集中在一塊時時,白色燈光被換到船的另一側,這樣整羣魚就會進入到漁民預先設置好的漁網裏,被一網打盡。

秋刀魚禁不住強光的誘惑,自投羅網,被一網打盡,這就啓示我們: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是那顆禁不起誘惑的心。

誘惑散文隨筆4

曼陀羅是茄科植物,結出的果實,有短針一樣的刺,有的無刺,可入藥。曼陀羅有毒,雷立剛寫了一部在網絡上風靡的小說叫《曼陀羅》,象徵世俗生活的愛情是有毒的。愛情真的有時能夠麻醉一個人,也能夠讓一個人產生幻覺,我們對愛情過分依戀,無法擺脫。正如雷立剛在序言中所說:生活中的許許多多東西永遠是這樣的——就像曼陀羅那般,適度則有益,過度則有毒,但是,生活總是隻給予你誘惑,卻又不告訴你尺度,讓你在以爲沒有過度時卻已經過度,從而釀成悲劇。

生活中處處皆誘惑。能抵擋住誘惑的人廖廖無幾。當然,作爲平凡人的你是如此、我也如此、他也如此樣。 逃不過生活的誘惑,成爲上帝手中的一玩物,慢慢把自己的花瓣伸向有太陽的一方,想要更多的陽光,努力的伸展、伸展……得到了陽光,卻把自己周身燒得枯黃。在陽光還中還想要更多的 雨水,雨水 再多,也無法補充根的養分,那表面上看起來很難看的花,終於有美麗的容顏。

秋去春來,大地一片生機,陽光中的蔓陀螺依舊美豔,綠綠的葉子彷彿在水中洗過一樣,夏天聽着蟬的叫聲,在風中搖曳,儼然一個丰姿綽約的舞娘,天天看着滿園的花朵,她有了期待,雖然去年的陽光燒壞了她,但她知道自己能夠修復那燒掉的相根。整個夏天她像一個最美麗的舞娘,舞着她自己最美麗的舞蹈,只等那花開時的驚豔……

夏天也快過去了,葉子依然翠綠,風兒依然輕 輕,園子 裏的花都落了,菊花慢慢吐露出嫩芽,所的樹葉子都要發黃了,她仍然翠綠的葉子 也有些微黃了,花卻沒有開……

秋天來了,而且很快也要 過去了,她依然在期待花開時的靜謐……

這一切這麼美好誘人,慢慢地,花香滿園,蜂蝶飛來……我們也悄悄地去尋找……

誘惑散文隨筆5

從星期六開始氣溫急驟上升,達到22度,但是昨天還颳着大風,體感溫度似乎只有15度左右。今天連風也停了,有點像初夏的味道。早上晨走九公里,回到家裏已經是汗流夾背。像急行軍似的把早餐幹完,連扯帶拖把小兒子送到橫浜上中文課。

和蘇桑商量去橫浜公園拍攝鬱金香,小兒子的回國探親加上我的出差,將近一個月沒有來這裏了。因爲公園的整修,去年年底以來一直關閉着。公共設施,是用納稅人的錢來維持的,如果在花季時節沒能開放,沒有特別理由,政府官員將要被問責。工程費用一定到位,工期也是鐵打的紀律。

過了半年再度來到橫浜公園,這裏日本庭院一直是我的最愛。是一本活生生的歷史教科書。"彼我庭院"按我們中國人的說法,那也應該是恥辱的歷史文物。日本比中國先淪爲西方的殖民地,中國經受的歷史不幸,其實日本人比我們還早就"享受"這種"待遇"。我小的時候在教科書,電影裏,文藝書刊雜誌看到的"華人和狗不得入內","彼我庭院"也就是類似的一個見證了。當時連進入公園日本人也是被分等級的。可見殖民主義者的高傲。

當然來這裏的人,有多少人會去想起來那些曾經的陳年舊事?佛經中講:"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文皺皺的太難懂了。我的理解就是,不迷戀於過去,不沉浸在現在,不焦灼於未來。日本人對那段殖民歷史,似乎不像我們對殖民主義者那樣刻骨銘心。或許正是因爲有了這個不幸,纔有後面的明治維新。所以有關這段歷史的敘述,都用比較中性的語氣。還略帶爲那些西方殖民者歌功頌德之感。

所以大部分人來這裏都是享受自然無關歷史。這個季節是鬱金香獨領風騷的時候。公園號稱今年種植了十六萬株各種各樣的品種。

我們只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只好用最有效率的觀賞方法,看到哪裏人多,就往哪裏擠。

這個時代的科學水平,已經培育出各種各樣的鬱金香品種。花卉剛勁挺拔,葉色素雅秀麗,荷花似的花朵端莊動人,惹人喜愛。Ta是勝利和美好的象徵。

鬱金香的崇拜者把博愛.體貼.高雅.富貴.能幹.聰穎,善良…的花環帶在Ta頭上。

人希望自己能紅,這是一個共同的愛好,據說紅色的鬱金香代表愛的告白、喜悅、熱烈的愛意。我是不太喜歡紅得發紫的,雖然有無盡的愛。

當然像我這種老男人可能是黑色的比較適合,神祕,高貴,獨特領袖權力、榮譽的皇冠,讓自己心裏得到滿足。

黃色的鬱金香,讓人心情愉悅,身心開朗。

那白色,似乎在訴說純潔清高的戀情。

而同樣色系的羽毛圖案狀的真讓人情意綿綿。

那些雙色混色的,似乎讓人沉醉在一種曖昧的情愫裏。

龔自珍的,"漠漠鬱金香在臂,亭亭古玉佩當腰"。對我來說似乎沒有半點感覺,到是唐代張泌的,"錦薦紅鸂鶒,羅衣繡鳳凰。綺疏飄雪北風狂,簾幕盡垂無事,鬱金香。"讓我覺得我在花叢中。

誘惑散文隨筆6

初識心動羞於表達,終究抵擋不住難自抑濃情肆意

約定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半個多小時,她才匆匆趕到。從她出現在樓梯口我就被她吸引,一條紅色長裙,5公分的細跟高跟鞋,半長的捲髮散在腦後,走路的起伏間,裙襬搖曳,像極了西班牙弗朗明戈的演員,直到她走到我面前,微笑對我說嗨,我才反應過來,原來是她,我正在等的人。

是的,我今天約會的對象,我之前並沒有見過她,具體說是隻聽過她的聲音。但其實我們並不是說所謂的露水情緣,我們認識也有一個多星期了吧,自從那天我去噻客,跟着買了套四星級別墅之後,在一衆同城異性中看到她,我們就一直聊得很開心。不過說起怎麼去那遇到的她,還要從我一次同學聚會上說起。

其實一個月前,我原本是應該牽着一個女人的手步入婚姻殿堂的。我們是在一次朋友聚餐上認識的,相戀一年,見過上方父母之後就想着商量着結婚,可是在結婚禮金的問題上有了分歧。我因爲剛開始創業,積蓄都投進去了,拿不出她父母要求的二十萬。不管我怎麼承諾以後會對她好,可是她父母依舊依依不饒。

最讓我失望的是前任,也是絲毫不在中間調節,後來更是漸漸地就不再接我的電話,最後直接關機了,就這樣我們就這麼不了了之。上次同學聚會,一個老朋友告訴我,他在街上看到我前任和另一個男的在逛街,還親暱的挽着手,那男的看起來好像很有錢的樣子。

聽完後,我之前所有的悲傷和自責全轉化成了憤怒和難堪,一直以爲她和別人不一樣,沒想到,最後還是那麼現實。那天的我一直在借酒消愁,哥們看我心情不好,一直安慰我說天涯何處無芳草,還說移情是最好的治療方式,也是他告訴了我那個認識她的地方。

聊天中知道她是做祕書工作,26歲,還是單身,閒聊了些時間,看得出她是一個挺開放的女人,說話也很直接,不過也許是職業關係,她常常會說類似"謝謝""請"之類的客套話,這讓我覺得很是新鮮。

那段時間,我常常會給她發短信、打電話,那時她也知道我有自己的事業,偶爾會跟我提些工作的煩惱,尋求我的建議,電話聊多了,慢慢我們也會談些感情方面的事,也許是對網友比較沒有壓力,她向我說了幾段曾經的經歷,是人都能聽得出她口氣中的無奈和落寞,也正是這樣的她,讓我多了一份憐惜之情。

我們是經常打電話,她的聲音很溫柔也很甜,只是我沒見過她的真實模樣,頭像也只是個背影。可也正是這種聯想和神祕感讓我對她越發的好奇,就這樣我約了她見面,她應該是也對我有好感,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因爲正好有部大片上映,我們就約在了電影院。

等她走進我也看得更清楚了,白裏透紅的皮膚,眼睛裏隱約透着一點朦朧的藍,我猜應該是戴了美瞳,她看到我,露出微笑,讓我覺得很親切。只不過一場電影下來,我們沒有太多交流,我幾次想握住她的手,也沒了勇氣。

後來帶她吃飯,我特意找了個包間營造個二人世界,想促進兩人的關係。只有兩個人的時候,她果真就放開了,整個人也一直在笑着,還喝了很多酒。那天房間裏有些悶,她隨手理了理長髮,把幾縷髮絲繞過耳後,動作美極了。她看到我有些着迷的目光,臉紅了,有些事情彼此心知肚明,也就水到渠成了吧。那天,我們一塊回了我住的地方……

第二天我說要送她回去,她卻說自己回去就行,我也不勉強。只是她走了沒多久,我就收到了她解除我們關係的提示信息。但其實我沒有多大觸動,畢竟很多人也說過去噻客的大多也只是爲了一時慰藉,或許玩玩就散了。之後我們就再也沒聯繫過,雖然有點不捨得。

誘惑散文隨筆7

“最”字成了“時尚”的誘惑 “最”字,對上了一定年紀的人,都經受過“最”字的考驗。 在那個年代,如果你不在“最”字上做文章,做好最紅、最聽、最親、最愛,最最最、最最最最等的“時尚”下功夫,你就會寸步難行。 在那個年代“最”字,隨時可聞,隨地可見。 在那是年代,可謂“最”字,成爲了一大“時尚”。 後來,隨着時間的轉移,“最”字逐日降溫 。

不知從何日起,“最”又成了熱門字,在工作難以完成的時候,就提出要下“最”大的決心“最”大的力度,“最”字又隨口而出。難道同一班人馬,用上一個“最”字。就能改變一切,多加幾個最豈不善哉! “最”字成爲時尚之字以後,“最”字提高了身價,充當了宣傳廣告吹鼓手,編入了“最好看”、“最好吃”、“最新新款式”廣告詞之中,顧客自以爲真,該出手時就出手,咬住“最”字不鬆手。 最近幾年“最”字頻率最高的是“最美”二字,頻頻地出現在電視頻幕上,這樣使“最”字更上一層樓,“最美”成了當社會的新時尚。 我認爲:“最”字的本意,在於走人家未走過的老路,顯示自己重視和高人一籌。在幾十年前,做“最”字文章,僅僅只表現在那“戴眼鏡、夾皮包、會總結、會提高”的那些人,大做“最”字文章。

目前,處在一個向“時尚之都”轉換的時期,很多事物尚未形成規矩,人們的思想處在空前活躍。因此,新鮮事物盡出不窮,一些人之所以熱衷於做“最”字文章,是因爲這個“最”字總是與新生事物聯繫在一起,新生事物具傳播優勢,容易產生宣傳“轟動效應”。 “最”、“時尚”要經得起實踐檢驗,符合唯物主義辯證法,它就能長久存在;反之,靠一“最”的“時尚”是很快就會消失的。

“最”字“最”多見諸於媒體、網絡和領導的講話,我們應該也有責任,在今後減少甚至不對那不切實際之“最”的報道、網傳和講話,是什麼好就什麼好,就宣揚什麼好。採取實事求是地評價一個人,是什麼好就說他是什麼好,給於必要的獎勵不是很好嗎?何必加上一個最字呢。 話還得說回來,我不是說不需要“最”。怕的.是氣球吹破了不好收拾!

誘惑散文隨筆8

午睡後,孩子興奮的說:“老爸快來看,我買了只松鼠。”我帶着朦朧的的睡意,惺忪的睡眼,雖然心裏想着松鼠有什麼好看的,我孩童時時時見、日日見,但還是看了一看那隻松鼠。

我仔細地看,生怕那裏有傷養不活。全身上下,無傷,無血跡,倒是嘴角處微紅,沒有破皮,只是紅腫,我迅速作出判斷能養活。看着籠子中有一串玉米連着彈簧,其中一顆玉米有咬過的痕跡。我猜測松鼠肯定是去籠子裏吃玉米,觸動機關,把自己關起來了,嘴的紅腫並非傷,而是驚慌逃竄中,被籠子夾到。爲了那一串玉米,就可憐的淪爲籠中之物,最可恨的是玉米還沒有下肚。

那一串玉米一直掛着,松鼠再也不敢去碰,我想是長記性了,要是能給它一次在選擇的機會,他肯定不敢再吃了。我想起樹中所說的狼,狼要是被獵人所佈的獸夾夾中,一定會咬斷夾中的腿腳逃跑,所以斷定狼是唯一不會在同一地點兩隻狼相繼被捉被抓的動物。你看松鼠雖然很小,但是它還是長了記性的,那一串玉米一隻在籠中,任憑如何飢餓它還是不敢再去碰了。在慾望面前,我們該向松鼠學習。

孩子,每次催促着我,該給松鼠餵食了,該給松鼠喂水了……松鼠帶給孩子快樂,我卻當上了保姆,孩子的快樂建立在父親的勞動之上。孩子還小,一來怕放跑松鼠,二來怕松鼠傷到孩子,我還是充當了孩子最有利的飼養工人。看着松鼠吃蘋果時發出呲呲呲的響聲,我知道松鼠已經不怕人了,它開始認同這個家了。剛來時,人看着他還不敢動嘴,才幾天時間,已經不怕生了,不論香蕉還是五穀,都吃的肆無忌憚。我原以爲它好了傷疤忘了痛,它開始了它幸福的生活,我才明白只是一種生活的態度。你不能逃出籠子,你就幸福的生活。

我想着勸說孩子讓他回到自然裏,自由的生活。孩子說:“還是我養着要好,放了會被別人打死吃了,或作爲標本。”他們班上的孩子就製作了一個。我想管着總還是算活着,雖然自由受限,但吃穿不愁,安全可靠。意外傷害不僅僅存在於人與人之間,也存在人與動物之間。我們的童年,松鼠是美味;孩子的童年,松鼠是寵物,是愛的寄託。

夜半時分,松鼠被凍的吱吱吱叫,聲音很小,它怕驚動它的主人休息。我還是起來拿了件舊衣服蓋着籠子,可愛的動物,你是孤單還是寒冷還是害怕……

誘惑散文隨筆9

星光閃耀的小屋裏,藏滿了童年的記憶,一張張老照片,把往事描畫得格外清晰。我的爺爺已離我遠去,但他的影子,卻常常浮現在夢裏。

爺爺家有七棵棗樹。每到秋天,樹上掛滿紅彤彤的棗,顆顆誘人。經常會有孩子來偷棗,想要一飽口福,也成了幾代孩子們的美好記憶。

我常常聽到比我大的,或者比我小的朋友談起偷棗後被追趕的樂趣。也有被逮着的,當時就被嚇得哭哭啼啼。爺爺擡起來的手又落了下去,無奈的把孩子送到家裏,交給他們的父母教育。

爺爺視棗如命,每當有孩子來偷棗,他會追趕阻攔。孩子們就和他玩起捉迷藏。因爲爺爺會用棗去賣錢,我也很少吃到。

雖然爺爺會用賣棗的錢給我買好吃的。但我還是奢望嚐到棗的味道。

一天,許多孩子去偷棗,我也湊了去。他們搖着樹,我在樹下撿。那棗真甜呀,正當我吃得起勁兒的時候,爺爺回來了。那幫孩子們象猴子似的都跑了,只有我還在自以爲是的吃着棗。

我生平第一次挨爺爺打,也是唯一一次。打那以後,有兩個多月時間,我一直躲着他,再不敢去偷棗。

現在我才明白,那時候家裏窮,爺爺是過日子的人,棗賣了錢,可以維持家用。

雖然我們和爺爺分開過,但爺爺在生活上總惦記我們,貼補我們。

哎,現在回想過去對家人的印象,他們個個在我眼裏都高大起來。

1996年,我家在爺爺家土房原址上建起了新房,爺爺忍痛割愛伐了六棵棗樹,他看着倒下的六棵搖錢樹,一臉的凝重。

秋天來了,那棵僅有的棗樹又掛滿了棗。爺爺把棗打下來,足有一百多斤。我和爺爺趕着毛驢車下屯子去賣棗,讓我驚詫的是一進屯子就圍了許多人,不一會工夫,一百多斤的棗就賣光了。還有許多人沒有買着,遺憾的搖着頭。我似乎明白了爲什麼面對棗的誘惑,會有那麼多孩子來偷棗了。回來的路上,爺爺告訴我說,咱家的棗成熟早,個大還甜,所以纔好賣。我覺得很神奇,爲什麼會這樣呢?

1997年春天,陽光下,棗樹又放出了嫩芽,爺爺早起爲棗樹施肥澆水,並用刨子刮棗樹皮。我問爺爺爲什麼要這麼做,爺爺說:“這叫舊貌換新顏,這是經驗,把樹皮刮一層,當年的果子就會即大又甜。”我在沉思,這也許就是人生的蛻變吧,拋棄舊的東西,就會得到新的啓發,甚至會迎來生命的陽光明媚。

那棵棗樹還在,爺爺卻離世了,面對棗的誘惑,還會有許多孩子來偷棗。我把驅趕變成了邀請,把搖錢樹變成了友誼樹。看着孩子們陽光般的笑臉,我這心裏比棗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