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方法

自身有能力出國留學已經是難能可貴了,要是如果可以申請到國家的資助,那更是錦上添花的大好事。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申請步驟,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方法

  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步驟

一、 申請資格

以下情況不具備申請資格:

1.曾獲得該獎學金;

2.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3.2017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

二、 申請過程

1.館區選擇:申請人需認真選擇所屬館區。如選擇錯誤,所在館區將無法接受申請材料,則爲無效申請。

2.申報時間: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的起止時間爲北京時間2017年7月15日0時至2017年8月31日24時,申請人需考慮時差,務必在此時間段內成功準確上傳所有材料。如有館區單獨規定報名時間,請以該館區規定爲準。

根據往年情況,在截止時間前幾天可能會出現高峯期,系統堵塞,建議儘可能提前做好網申工作;截止時間過後,將無法再進行任何網上申請、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 材料清單

請按照下列要求準備網申材料,並按清單順序準備紙質材料:

1.《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必交材料)

申請人需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上傳材料並確認無誤後,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打印並本人簽字。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如無相關情況,請填寫“無”(如工作經歷)。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網上申請表正式提交後不能再修改。

2.護照首頁(必交材料)

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護照號、護照有效期等內容的護照信息頁。

3.導師推薦信(必交材料)

導師推薦信出具時間須爲2017年,且須由導師本人在推薦信上簽字;推薦信須用帶有就讀學校擡頭的信紙打印;網上申請時,需要提交推薦信原件的掃描件;如導師推薦信爲非英語的其他語種,請在上傳具有導師簽字的推薦信原件的同時,另附漢語翻譯件;如導師要求密封提交“導師推薦信”,請在“上傳材料列表”一欄點擊“通知導師”按鈕,給導師發送上傳“導師推薦信”地址,請其按信息平臺要求上傳掃描件,並將密封后的推薦信附在紙質材料中。

4.博士研究生在讀院校註冊證明、學習有效證明(必交材料)

在讀院校註冊證明須明確學習起止時間,預計畢業或答辯時間。如在讀院校註冊證明爲非英語的其他語種,請在上傳原件的同時,另附漢語翻譯件。

5.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必交材料)

6.研究課題(必交材料)

7.代表性成果材料

至多兩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錄、正文第1頁,以及10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

8.學術會議邀請函

9.本人認爲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請表後應按以上順序將所有材料在左上角裝訂成冊(一式兩冊),交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供初審及存檔用。請務必按以上要求準備材料。

  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詳情

01資助內容

公派留學人員可享受資助,資助內容一般爲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 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爲準。

學科或專業爲《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 (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的人員可享受優先資助。

02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爲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週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7. 符合申請條件者,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03主要項目申請、錄取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佈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佈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佈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佈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佈錄取結果。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30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佈錄取結果。

  csc留學基金委補助標準

一、大洋洲(單位外幣元/人/月)

1、澳大利亞 高級研究學者:2100澳元

訪問學者:1800澳元

2、新西蘭 高級研究學者:2200新元

訪問學者:2000新元

二、美洲(單位外幣元/人/月)

1、美國(一類地區) 高級研究學者:2000美元

訪問學者:1800美元

美國(二類地區) 高級研究學者:2000美元

訪問學者:1700美元

美國(三類地區) 高級研究學者:2000美元

訪問學者:1400美元

2、加拿大 高級研究學者:2600加元

訪問學者:1700加元

3、哥倫比亞 高級研究學者:1100美元

訪問學者:600美元

注:墨西哥、古巴、巴西、智利、阿根廷、哥斯達黎加補助同哥倫比亞。

三、歐洲(單位外幣元/人/月)

1、德國 高級研究學者:1800歐元

訪問學者:1300歐元

2、俄羅斯 高級研究學者:1400美元

訪問學者:1100美元

3、法國 高級研究學者:1800歐元

訪問學者:1300歐元

4、芬蘭 高級研究學者:1800歐元

訪問學者:130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