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知識點
定義:戲劇是一種綜合的舞臺藝術,它藉助文學、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手段塑造舞臺藝術形象,揭示社會矛盾,反映現實生活。
分類及標準
按藝術形式表現手法分
話劇:以對話爲主,如《威尼斯商人》。
歌劇:以歌唱爲主,如《白毛女》。
舞劇:以舞蹈爲主。
按劇情繁簡及結構分
多幕劇:生活面寬廣,情節較複雜。
人物較多,佈景變換頻繁。
獨幕劇:人物較少,情節較簡單。佈景變換少或不變。
按題材反映的'時代分
歷史劇:如《打漁殺家》。
現代劇:如《白毛女》。
按矛盾衝突性質和表現手法分
喜劇
悲劇
正劇(悲喜劇):如《白毛女》
劇本特點:必須適合舞臺演出,受時間限制,篇幅不宜過長,人物不宜太多,場景不能過多變換。
必須有情節(即集中尖銳的矛盾衝突),又開端、發展、高潮、結局。有時前有序幕,後有尾聲。
語言必須符合人物身份和性格,通俗自然,簡練明確,響亮動聽。
動作必須符合人物身份和性格。
有舞臺說明:位置-每一幕(場)的開端、結尾、對話中間。
內容-人物表;時間、地點、服裝、道具、人物的表情、動作、上下場等。
作用-幫助刻畫人物性格、展開故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