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考研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我們在準備法碩考研的時候,要了解清楚有哪些問題需要我們去注意。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考研法碩指南攻略,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法碩考研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考研法碩注意事項

一、選準資料

主要是人大版和法律/法院版的輔導與習題資料,質量有保證;輔導書必須包含2部分:章節詳細分析+單元習題以及解答。所以說輔導書對於深化理解指南是一個關鍵,可以幫助你掌握以下幾個方面:各個章節的重點難點,答題的方法技巧,習題的強化訓練,法律特殊思維方式等等。人大是御用的法碩出版單位,法律出版社是法律考試書籍出版的基地,另外李方曉、尹志強、蘇號朋、李俊、劉晨等人編寫的法碩輔導叢書也非常優秀,以上的都可以選用,但不要重複購買,否則會分散你的學習精力,影響複習的效果。

二、用活考綱

不要忽視薄薄的考綱得指針性與檢驗性作用;可以告訴大家的是:《指南》的黑體字部分單獨抽出來就是一份完整的考綱!!考綱的特點就是隻有綱目而沒有具體的內容,相當於一本“無字天書”,但它正式因爲此而具有2個特點:可以用於檢驗自己對具體內容的掌握程度;可以從整體從體系這個宏觀方面把握知識結構。

三、打好基礎

考試的難題部分相當少,但對考點掌握的細緻程度要求非常高;雖然法碩考生不允許法學本科生報考,但是各個考生的基礎並不相同。有取得法學的雙學位的,有利用週末輔修法律的,也有不少通過自考取得過法律本科或大專學位的,也有一直在關注法律閱讀法律報刊書籍的,有提前到大二久準備考法碩的,有因爲興趣而常常去聽法學本科生的課的。沒有基礎,就如建房子沒有地基,建房師傅的本事再高,也建設不了好樓高樓。

法碩考試已經考了很多年了,很多常規題目,簡單題目都已經考過了,所以以後的'出題趨勢就是:題目難度適當加大,注重對知識的綜合與系統考察,注重對細節的考察,題目靈活性加大——所以,打好基礎是前提,否則後期要拉開差距就很難!

四、精通教材

至少將唯一的指定教材――指南讀4遍,由淺入深,由易入難;這裏的教材就是《法碩聯考指南》,(本網站均簡稱爲《指南》),這是全國聯考法碩專業課指定的唯一教材(儘管教育部說不指定教材,《指南》當仁不讓的最權威的複習“指南針”),是出題答題的唯一依據,而且寫的通俗易懂,非常適合也是唯一適合大家是非法律專業,零法律基礎這個特徵的。可以說,所有的複習活動都是圍繞更好的理解《指南》來展開的。

五、信心毅力

新東方在線考研輔導老師在此提醒2012年的考生們複習千萬不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要嚴格按每週複習計劃嚴格執行;考研很苦,考法碩更苦,這個道理誰都知道,在考前幾天還退縮的也大有人在,所以說堅持到最後本身就是勝利。要制定計劃,只有自己每天都做完了自己的計劃,心裏纔會踏實,複習中也不會自亂陣腳;在複習到中間階段,不少人一定會覺得考研非常辛苦,看到《指南》這本書都覺得噁心,還會有各種各樣的思想鬥爭,大家一定要戰勝它,熬過了這個特殊階段,後面的路很好走。

  考研法碩口訣記憶法

口訣記憶法有如下優點:

(1)在理解的基礎上對繁雜的書本內容進行概括、總結,理清其脈絡,在大腦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結構,富於條理性。

(2)面對大量的知識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話或一個字概括其含義,再由少到多,由簡到繁,逐步展開,聯想記憶,輕鬆自如,事半功倍!

(3)口訣幽默詼諧,簡單易記,讓你在捧腹之餘輕鬆牢記知識點,想忘記都難!

(4)最重要的是,你學會了一種學習方法,當你遇到新的知識點時,可以自己編口訣,這就需要先對知識點進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詞語(KEY WORDS),對這些字詞從新推敲、組織,使其具有另一個獨立的意思。在這個過程中,你已將知識點牢牢地記下了,以後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聯想起來。在經過幾次記憶、忘記、再記憶的循環,便能達到一種條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1.刑法中規定的主要結果加重犯(伊綁匪搶劫虐商,爆破組投放爆破筒,拐賣假藥)

伊——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綁——綁架罪

匪——非——非法拘禁罪

搶——搶劫罪

劫——劫持航空器罪

虐——虐待罪

商——傷——故意傷害罪

爆——爆炸罪

破——破壞交通設施罪

組——組織賣淫罪

投——投放危險物質罪

放——放火罪

爆——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破——破壞交通工具罪

筒——通——交通——交通肇事罪

拐賣——拐賣婦女兒童罪

假藥——生產銷售假藥罪

2.正當防衛構成要件 (其實象縣官)

其——起——起因條件:必須存在具有社會危害和侵害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爲

時——時間——時間條件:必須於侵害正在進行時

象——對象——對象條件: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

縣——限——限度條件: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

官——觀——主觀條件:必須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

3.不能或不宜進行正當防衛的情況 (不過當正合鄙意)

不——不作爲——對不作爲行爲不宜進行正當防衛

過——過失——對過失行爲不宜進行正當防衛

當——過當——防衛過當、避險過當——對防衛過當、避險過當不宜進行正當防衛

正——正當防衛——對正當防衛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合——合法行爲——對合法行爲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鄙——避——緊急避險——對緊急避險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意——意外事件——對意外事件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4.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相同點及區別 (目前責任,願先主兌現)

1)相同點

目——目的相同:都是爲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須是合法權益正受到侵害時才能實施

責任——責任相同:過當都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2)不同點

願——源——危害來源不同:前者危害源於人的不法侵害,後者則不盡然

先——限——限制條件不同:前者出於必要,後者迫不得已

主——主體——主體限定不同:緊急避險不適用於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定責任的人

兌——對——對象不同:前者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後者針對第三人合法權益

現——限——限度不同:後者造成的損害只能小於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害,前者不。

  考研法碩知識點巧記

《刑法》中的從輕處罰情節,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覆記憶仍覺模糊,做題時同學們往往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那麼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記得一條不少一條不錯,絕不混淆?只需一套口訣,即可輕鬆攻破難關!

可從輕、減輕處罰 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應從輕、減輕處罰 4、8應從減——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人

可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聾啞盲預備——又聾又啞的人;盲人;預備犯

應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從應從減免——從犯

可減輕、免除處罰 外公戒貪行——在外國已受處罰;重大立功;介紹賄賂;貪污;行賄

應減輕、免除處罰 防弊從自重——正當防衛、緊急避險過當;脅從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處罰 自輕毒可免——自首又較輕微的;種植毒品

可免於刑事處罰 輕微可免刑——情節輕微

應減輕處罰 有害中止減——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應免除處罰 無害中止免——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學中的免責條件:布什自宮,有人協助!

布——不——不訴免責;

什——時——時效免責;

自宮——自、功——自首、立功免責;

有——有效補救免責;

人——人道主義免責;

協——協議免責;

助——自助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