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對擔保金有什麼要求

加拿大擔保金要求嚴格是衆所周知的,在辦理簽證的時候需要具備哪些要求呢?小編爲大家帶來了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對擔保金的要求,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對擔保金有什麼要求

  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擔保金的具體要求

擔保金數額要求

去加拿大,簽證擔保金要求還是比較合理的。對於各學歷階段的資金要求情況,具體如下:

1、申請加拿大高中留學簽證,擔保金需要準備75萬元至少;

2、申請加拿大社區學院或大專課程,擔保金要求40萬元左右;

3、申請加拿大本科留學,提供60萬元左右的保證金;

4、加拿大研究生留學,簽證擔保金要求爲25-30萬元左右。

擔保金不僅有數額的限制,還有存款期限。資金證明對於簽證的申請是很看重的,申請者必須有提供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證明,以證明自己具備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留學期間的所有費用。

擔保人要求

留學加拿大,擔保金需要有一位經濟擔保人出具經濟擔保書,並說明擔保人將支付被保人在留學期間的一切費用,並且不能限定擔保時間和金額。

  加拿大簽證成功的關鍵問題

資金歷史問題

加拿大使館對於擔保金有明確的要求:需要解釋12個月的歷史。有很多家長理解爲一定要將錢存在銀行滿12個月才能開始申請。很多中介機構操作簽證水平有限,就會以銀行存期不足才造成拒籤爲理由來搪塞家長。請注意:使館要求的是擔保金12個月的歷史,而非12個月的銀行存期。簽證申請材料是個整體,家長需要解釋清楚的是擔保金的來源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和家庭收入情況相符,是否有歷史性和延續性。

材料問題

很多家長工作非常忙碌,通常認爲我家的情況又都是真實的,有些材料就不要提交了吧?的確,支持孩子申請加拿大留學的家長大多經濟情況優越。但是對於簽證官來說,每一份材料都是全新的申請,能否讓簽證官認可家庭的經濟實力都是通過材料來體現的。如果不把實際情況和辦理機構溝通清楚,又拒絕提供一些很關鍵的材料,即使家庭條件再好,得不到簽證官的認可,也是會造成拒籤的。

擔保金的問題

家長常常認爲擔保金必須是大額整筆的定期存款,當然了,如果有大額整筆的定存當然很好,其實活期、基金、理財產品、分紅型的保險都是可以直接用作擔保金的。還有一些家長會在諮詢專業人士之前就將家庭存款彙總改存爲一筆。結果原本可信度很高和進出記錄非常良好的存款歷史都被破壞了,反而爲簽證申請帶來風險。

所以,有些關於簽證的細節問題一定要及時和相關機構整理確認好,不要由於理解或者操作失誤造成拒籤風險。

  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的十大誤區

一、誤以爲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

加拿大使館並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的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二、誤以爲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並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於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雖然現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爲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沒有長期的存款,那麼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並儘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說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機率還是非常大的。

三、誤以爲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__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爲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四、誤以爲家裏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加拿大簽證

作爲一個不以留學爲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爲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爲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於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於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五、誤以爲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覈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覈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纔有可能需要面籤,而且自從2008年6月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啓動並代爲接收簽證申請文件以來,加拿大簽證申請就基本上只有前面兩種結果,要求面談的案例幾乎就沒有了。

六、誤以爲其它國家拒籤會導致加國拒籤

只要不是因爲假資料拒籤或者由於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籤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筆者知道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籤若干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爲了怕再次拒籤,就更換新的護照送籤,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籤,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金錢上、甚至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

七、誤以爲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爲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八、誤以爲僱用律師就能保證簽證或翻案

據報載,有律師聲稱告倒大使館,成功地爲申請被拒者翻案,事實上根據使館公佈的數據顯示,翻案成功的比例是極低的。

九、誤以爲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文件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study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於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兩年,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通常取決於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

十、誤以爲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爲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StudentVisa,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得VisitorVisa,這樣的訪問簽證持有人在到達加拿大後將不允許更換成學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