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2全國交通安全日”教案:文明交通從禮讓斑馬線開始

斑馬線,是行人橫過馬路的標誌,但不是機動車加速的標誌。從某種角度而言,斑馬線是機動車減速的標誌。減速的目的,是謙讓行人,確保行人安全過馬路。

2015年“122全國交通安全日”教案:文明交通從禮讓斑馬線開始

  明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五招教你如何正確過馬路

  機動車須讓行人

機動車駕駛人在行車時遇到前方路面上有白色菱形預告標識或看到避讓行人的警示牌時,應該提前主動降低車速,如果人行橫道上有行人正在通過,機動車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謹防轉彎車輛

採用的是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分開的交通模式,但市區內還存在部分人、車流量較少的十字路口。爲了加快通行時間,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方向會同時亮起,如山大威海分校南門前的交通信號燈就是這樣設置的。

因爲該路段的人行橫道信號燈與機動車交通信號燈採取同步的方式,當東西向的機動車行駛時,東西向的兩條人行橫道也可正常通行。市民在經過這一路段時,一定要注意同向車輛是否有轉向的趨勢,避免出現碰撞事故。

  等待也有“學問”

“有人行橫道信號燈的十字路口處,一般都設有行人等待區,在紅燈時,行人應該在等待區等待通行。”交警支隊宣傳科一名負責人舉例說,世昌大道與統一路交叉路口南側的兩個人行橫道信號燈處都設有白線區域的`等待區,市民在通過這兩處信號燈時,應該站在等待區內。同樣,昆明路與統一路交叉路口也設有4個等待區,爲等候通行的市民設置了安全島。

此外,在未設等待區的地段等待通過時,行人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機動車右轉時,車輛右後輪對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軋。

斑馬線前,一般設有行人、自行車或者機動車等待區

  不要盲目後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交警部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穿越馬路時,應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過,不要在斑馬線上閒庭信步,以免信號燈結束時,行人還在路面上,與正常通行的機動車發生衝突。如果紅燈亮起時行人仍處於機動車道上,千萬不要後退,以免發生危險,而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前行,直至通過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線等待下一綠燈亮起後再行通過。

即使是估算得再好,一旦被驚嚇後退導致的後果也是無法控制的

  先觀察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