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護照複印件
2 護照用照片5張(最近3個月內的彩色免冠照片)
3 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和父母)
4 戶口本複印件(申請人和父母)如果學生本人的戶口和父母的不在一起,需要做親屬關係公證
5 最終學校校長,班主任或教授的推薦書(必需使用在學校的擡頭信紙上)
6 最終學校畢業證原件和成績單原件(成績單必須使用在學校的擡頭信紙上蓋學校公章,簽名)
7 在讀學生要在學證明(必須使用在學校的擡頭信紙上蓋學校公章,簽名)
8 個人簡歷,留學計劃書。(A4紙上各寫一張)
9 申請人的工作證明(有工作的話)
10 單位工作職員:在職證明(由公司擡頭信紙上蓋公司公章,註明工作期限,職位等內容)
11 經濟能力的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需要提供父母經濟能力的所有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12 父母在職證明,收入證明(必須使用在公司的擡頭信紙上蓋公司的公章,簽名)
13 一萬美金或10萬人民幣的存款證明和存單複印件(存期六個月以上)
14 家庭房產、車產及有價證券複印件
附帶:
教育方針與原則 韓國教育法第一條對其教育的基本方向和目標作了較明確的闡述,即根據‘弘益人間’的偉大理想,教育的目的在於協助所有的人完善其個人的`品德、培養獨立生活能力和取得能參加建設民主國家和促進全人類繁榮活動的公民資格。
韓國教育法第二條規定:
1.教育應促進學生鍛鍊和保持健全的體魄和培養堅韌不拔的精神;
2.培養和加強愛國主義精神和增強實現世界和平事業的理想;
3.傳播和發揚民族文化精神,爲世界文明作出貢獻;
4.培養追求真理的精神和科學創造活動及理性生活的能力;
5.培養學生對自由與和平生活的熱愛,對社會與國家的忠誠、合作及高度責任感;
6.樹立較完善的審美觀;
7.培養學生勤勉與獻身的工作精神,使之成爲有能力的生產者和高明的消費者。
在21世紀的今天,韓國還提出教育要培養知識經濟與信息化時代的新知識人,並據此進行着韓國人稱之爲第二次教育立國的劃時代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