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爲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

強化本次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增強帶隊老師、活動學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在活動過程中,應急措施必須落到實處,以利於及時應變,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聯繫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突發事件處理原則:

保持鎮靜、沉着應對;學生優先原則;就地搶救原則;報警、求援原則;維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則。

三、具體突發事件處理措施: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車況:由所乘車輛負責人提供保障。

2.出發時的上車前後、活動過程中上車落座後、活動結束上車和到達下車地點後,都必須清點學生人數,保證準確無誤。

3.行車時,帶隊老師密切關注學生:頭手不得伸出窗外;隨時爲身體不適者和暈車者提供保護。

4.到點停車,下車的程序是:帶隊老師先下,確保交通安全後,再讓學生有序下車。

5.如出現交通事故或意外情況,如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有人員受傷,應儘快由隨車負責人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立刻將車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3)如遇車廂內發生意外,帶隊老師必須立即負起或指揮、或施救、或報告之職責,不得延誤時機,更不能坐視不管或丟下學生不管。

(二)處理外出參觀應急預案

1.學生必須按小組開展活動,不準單獨行動。帶隊老師應當始終與學生爲伍。

2.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到危險場所玩耍,不擅自下水游泳,不攀爬險要,不買危險品,不做有危險的遊戲,不與陌生人爭鬥。

3.遇學生受傷的情形。既要冷靜又要反應迅速,要視其輕重而採取相應的措施,或拔打120,或送附近醫院。總之,絕不能不作爲,更不能推諉扯皮。

4.活動前,要教給學生一些避險或受傷後自救的方法。

5.帶隊老師要隨時關注、提醒要求學生不買、不吃變質和不潔的食品或暴飲暴食,如有學生腹瀉、腹脹或食物中毒,應立即採取必要措施(如上報、救護等),並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以備查驗。同時,還要注意觀察瞭解其他同學的狀況,切忌麻痹大意。

6.在參觀遊覽時,帶隊老師必須緊隨學生前後,如遇緊急情況,老師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將自己所負責管理的學生迅速帶離險境(老師最後一個離開)。

(三)處理飲食衛生應急預案

1.若發現學生有食物中毒症狀,帶隊教師立即上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帶隊行政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就近醫院。

2.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中毒事故。查明中毒原因,並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3.教師負責陪護,並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發生突發事件如遇綁架搶劫事件,要以全體學生的生命爲重,保持鎮靜,巧妙周旋,儘可能贏得時間,以避免任何成員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2.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搶救後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並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3.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進行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教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並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4.如遇火災事故,迅速組織所有師生撤離火場,撥打“119”,在消防車到來之前,要組織人員逃生,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如遇公共場所騷亂事件,負責教師應圍成圈,保護好學生。細心、冷靜地觀察事態發展,不盲目奔跑,不隨人流亂竄,待看清形勢後再引導學生安全、迅速地疏散。

6.安全負責人控制現場,避免混亂場面(阻止學生圍觀)和二次事故現象的發生;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並根據需要拔打電話。

四、有關負責人任務及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

2.教師自帶手機,換好、帶好電板,活動中隨時待機,保證信息暢通無誤。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

3.學生過馬路時,行政要在馬路中間指揮交通、確保所有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師: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按分配的任務全程跟班帶生。

2.班主任應提前向學生做好注意事項所列的各種教育,同時做好各方面組織工作,包括隨班教師的(學生人數)包生負責。

3.組織帶好學生,保證學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時候清點(掌握)的人數相符。

4.提高認識,隨時隨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鬆警惕。到目的地要視察周邊環境,如有施工場地、山坡、河道水塘、凡學生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要分頭站崗,並注意學生動態,不允許學生出入危險場地。

5.學生過馬路要走人行道,並時時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學生安全過馬路。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6.自始自終,活動中不得請假、不得中途私自離開學生,保證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爲了保證學校在大型活動中師生的安全,確保無事故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對大型集體活動進行周密部署,制定詳盡的活動方案。

三、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對措施

1、學校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活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班主任跟班維持好活動秩序。

四、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羣。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繫。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五、附則

1、班主任爲本班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學生處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年級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3

一、指導思想

爲確保所有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學生的身體健康及安全,順利實現工作目標,本着“預防爲主”、“思想重視、處置快速得當”的原則,爲更好防止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使事故的處理合情、合理、合法,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員:各班主任

三、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對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治安、安全、消防、交通等安全穩定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管理、協調,負責及時向上級組織部門彙報溝通情況,協調工作。

四、應急處理原則

(一)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果斷處置,一旦發生情況,相應職能部門和參加社會實踐全體人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命令、服從安排,聽從指揮。

(二)生命財產安全第一。要優先救助學生,穩定實踐活動秩序,盡一切可能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傷害事故,將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教職工應當履行保護、救助學生的職責。

五、工作要求

(一)全體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本次活動萬無一失。

(二)實行組織學生集體活動申報審批制度,班級組織活動要嚮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申報,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三)出發前做好一次安全教育及宣佈活動安排。

(四)各班級聽從指揮,有序上車。上車時,從後排開始坐;下車時,從前排開始下。上車前、下車後,各班主任與下班教師應集合清點學生人數,確認無誤後方可行動。

(五)往返過程中,每輛接送車上必須配備2名教師,負責管理學生。行車過程中教師提醒學生不隨意走動,不做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危險動作。返程後,班主任及下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六)班主任、跟班教師應隨身攜帶教師通訊錄及學生家長通訊錄,以便及時聯繫。

六、應急處理程序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班主任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一)往返路程中發生突發事件

1、車輛故障處理

①乘車前要求承運方檢查車輛車況,車輛必須三證齊全,必須有第三者保險。車況不良必須更換,否則不得發車。

②中途車輛故障:隨車教師及時把故障情況通知領導小組,故障如影響安全的,一律停駛,由承運方緊急調車改乘。

③途中車輛失火,應立即要求司機停車開門,用滅火機撲滅。同時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如火勢較小,前部學生從前門下,後部學生從後部應急門下;如火勢較大,可視情況破窗逃生。下車後,及時組織疏散,一名教師負責清點人數,一名教師負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如有學生受傷應立即組織搶救,應及時撥打120

求助。

2、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①學生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隨車教師立即聯繫駕駛員,視輕重由校醫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②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③迅速報告領導小組。

④總務處負責向保險公司備案。

3、交通事故處理

①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並立即組織搶救。

②迅速報告領導小組,並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後送醫院。

③保護好現場,指揮學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④向學校及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⑤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⑥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二)社會實踐基地內出現傷害事故

1、一般受傷

①由校醫作初步診斷、護理;傷勢較重即由校醫、班主任送醫院救治。

②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③領導小組成員到醫院看望、慰問。

④總務處負責向保險公司備案。

2、重傷或死亡

①在第一時間即向110報警,並撥打120請醫療機構救治。

②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③立即向市教育局報告。

④瞭解事故原因,及時進行調查處理,重大的學生安全事故向當地人民政府反映,組織教育、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⑤按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分清責任,落實補償。

⑥向保險公司備案。

⑦將事故調查及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彙報。

(三)活動時遭遇惡劣天氣

①領導小組活動前應預先掌握氣象信息,根據氣象狀況與實踐基地方決定是否照常開展實踐活動,如暫停實踐活動,則需安排好各班當天作息。

②如活動時碰上暴雨、雷電、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惡劣氣候時,領導小組應立即要求各班集合隊伍進行撤離或疏散到安全地帶。

③領導小組負責與承運方聯繫,並視情況決定是否中止活動返程。

(四)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①發現有食物中毒症狀立即由班主任或校醫陪同送醫院救治。

②立即告知家長。

③根據分析瞭解,有可能系食品不潔或其他原因所致,稍有症狀即送醫院救治。

(五)發生其他預案中未涉及的安全事故

若出現以上未提及的應急事件,應根據應急指揮組的工作佈置,從而確定行動及處理方案

八、責任倒查

總結應急事件發生及處理的工作落實情況,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地方,通報批評,落實整改。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致使發生重大問題的,擅離崗位,麻痹大意和玩忽職守出現的失職行爲,予以追究,並責令承擔相應責任。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4

一、學生外出活動應急工作機構

1.學生外出活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組員:德育處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大隊部年級組長班主任

2.學生外出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外出活動前周密籌劃,詳細制定方案,儘量充分考慮到活動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2)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

(3)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二、學生外出活動緊急情況應急預案

1.對學生外出活動中師生突發病情的緊急預案

(1)教師突發病情,先及時救助,然後安排其他教師組織學生,再與其親屬聯繫。

(2)學生突發病情,先及時救助,再與其監護人聯繫。

2.對學生外出活動中遇到天氣突變(雨、雪、風、霧等)的應急預案。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最短時間作出決策,組織教師帶領學生採取乘車返回、就地避險等措施。

3.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遵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自離崗。

(3)對外出活動前後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繫,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並儘快與家長取得聯繫。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特別提醒:學生上下車班主任老師要清點學生人數!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5

爲了保證學校師生的安全,健全大型活動的安全防範制度,搞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大型活動安全預案。

一、事故預防:

1、凡是外出活動,須嚴密組織,統一指揮。

2、凡是舉行大型活動,事先要做好學生的紀律和安全教育工作。

3、帶隊教師明確職責,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會學生觀察好安全疏散通道。

4、凡是外出活動,學校必須配備小藥箱,以便應急。

5、凡是外出活動,體育教師和班主任組織學生以班爲單位排成兩路縱隊行進,前後呼應。

6、到達活動目的地後,必須聽從當地的統一指揮。無論是參觀或是聽取報告,必須遵守各處的規定和要求。

7、凡是進展室參觀,參觀者需成一路縱隊,魚貫而入,遵守展室規定,不準隨意觸摸展品。

二、應急處理:

1、凡是在活動中發生傷害事故或發生病痛情況,應做出緊急處理,嚴重者需撥打120或直接送醫院醫治。

2、當事人要及時報告學校應急領導小組。

3、做好學生的情緒安撫工作,保持秩序井然。

三、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案

(1)總指揮啓動預案,進入工作狀態。

(2)指揮小組接到事故發生報告時,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嚮應急現場指揮中心提供信息和資料;負責第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始終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中國小校等部門保持聯繫。及時尋求110、120、派出所幫助。將上級指示迅速報總指揮。

(3)校長現場指揮各班主任,按疏散預案有序疏散人羣至安全位置,清點人數,穩定情緒。將疏散情況迅速報指揮中心。

(4)學校保衛人員立即設置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相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撰寫事故情況報告報相關部門。

(5)總務主任立即組織人力、物力,疏通通道。爲處置工作提供保障並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6

爲了切實加強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外出活動的順利開展,確保學生外出社會實踐活動出現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機構

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落實人員分工,明確職責要求。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二、明確負責人、帶隊老師的職責:

1.負責人、帶隊老師必須在活動前參加崗前安全培訓,不得缺席。

2.活動前帶隊老師利用班會等時間向學生說明活動細則。

3.活動當天帶隊老師出發前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禮儀教育,再次強調學生應注意乘車安全、飲食安全等問題,要求學生遵守學校、活動目的地的規章制度。

4.帶隊老師在出發、到達活動地點以及組織學生返校前,負責清點班級學生人數和檢查班級學生身體情況,向負責人彙報後方可發車(活動)。如有學生缺席或身體不適,應第一時間通知負責人;如出發前發現有學生未到校,應立刻與家長聯繫,確定學生人數後向負責人報告。

5.各負責人、帶隊老師應全程陪同學生活動、不得離開活動場地。

6.各負責人、帶隊老師當天必須保持手機暢通,方便聯繫,不能無故關機。同時帶隊老師應提前落實學生家長的有效聯繫方式,而負責人則要準備好帶隊教師通訊錄。

7.帶隊老師負責組織好學生的活動,自由活動、分組活動時負責給學生分組,確定小組長,並密切關注各小組活動開展情況。

8.帶隊老師應仔細觀察學生情況和動態,如果學生髮生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報告負責人,馬上採取相應的措施。負責人及時瞭解各班級的情況,對於學生的一般的運動性傷害、意外事故的處理必須及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保證及時處理和半個小時內通知到各小組成員及校領導。

9.如活動期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如: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學生重大人生安全意外,必須及時處理報警110和緊急救護120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小組總負責人。

10.活動結束後帶隊老師應教育學生按時回家,不得擅自在校外逗留或到同學家玩。

11.活動結束後帶隊老師組織學生放學,確定學生安全回家後。向總負責人彙報此次活動情況,總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下班。

三、預案措施

1、安全預防措施

(1)外出活動前要做好學生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全校集中教育、班主任班級教育、家長配合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力,培養學生遵紀守法、講究秩序和社會公德的'良好習慣。

(2)加強對教師責任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的教育。

(3)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外出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往返時間,雙方做好協調工作。

(4)需要車輛的外出活動,要求司機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車輛應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配備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

2、應急處置措施

(1)、普通運動傷害處理辦法:

活動期間將成立學校臨時醫療救護小組、班主任應備有常用外傷藥物,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程度輕微的運動性傷害進行預防和治療,同時負責對學生進行運動傷害的預防宣傳工作。

(2)、學生一般性意外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醫療救護小組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提出治療意見;

②病情嚴重的事故由班級負責人第一時間負責聯繫120救護車進行搶救;

③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學生人生意外事故處理辦法。

事故發生後帶隊老師或第一發現老師必須立刻報警不得拖延,並且第一時間通知年級和總負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處理逃避責任。

四、其他事項。

任何學生都要回校,回校後教師要及時將學生數彙報到校長室,如出現出發人數和回來人數不一致的情況要說明原因。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1、目的

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即使出現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全體師生面臨的安全威脅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

2、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我校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場所和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因飲食而引起的公共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和學生身體突然出現不適、失竊、走失等。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主任以及相關人員爲成員。

2、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應急事件性質向市局和屬地政府進行應急報告。

(2)在相關部門指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3)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搶險增援隊伍,做好搶險人員防護,領導組織開展救護工作;研究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及時準確向上級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4)協助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查和取證工作,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及其他相關情況的初步處理意見;安撫傷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意見;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後解決辦法。

三、活動的組織

(一)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1、實行社會實踐活動申報審批,必須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

2、社會實踐活動前,要精心組織,事前開好隨行教師安全會議和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定相應預案。

3、行政領導、校醫、和有關教師隨行。

4、帶隊行政領導、年級主任帶好隨行老師聯繫單,以便聯繫。所有教師的手機必須處於開機狀態。可以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繫。

5、每班學生要分成若干組,每組設組長,並由一位任課老師帶隊,便於聯繫和組織。

(二)活動中的組織工作

6、每輛車必須安排1名以上帶隊老師,負責管理學生,在學生上下車後要統一清點人數。

7、行車過程中帶隊教師要提醒學生不隨意走動,不做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危險動作,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8、學生過程中,帶隊老師要注意觀察學生情況,及時制止不安全情況。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組爲單位,不要個別行動。每次轉移活動地點及活動結束時必須清點人數,確保一個不能少。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般事故發生後,現場的'帶隊教師應主動負責地做好應急處理,並立即向帶隊領導報告。帶隊領導根據情況作出決定。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

(一)突發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職工傷亡等情況,立即向相關部門和教育局報告,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學校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

2、及時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開展自救互救,老師要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重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或視情撥打120)。

(2)將沒有受傷的學生立即轉移到安全地帶,另外聯繫其他車輛轉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3、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1)報警時應準確描述發生事故的地點及事故的大致情況;在交通警察到來前,要保護好現場,不要移動現場物品。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通知傷亡學生的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秩序正常進行。

(二)突發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組織社會實踐前,要對師生進行必要的應急知識教育,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落實各類安全保衛措施。

2、發生突發公共安全事故,學校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向市教育局報告,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3、如有學生、教職工傷亡情況,立即向當地醫療急救部門求助。

4、活動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工作程序

報告→通知調查人員→準備工作→現場調查→控制措施→送檢→實驗室檢查→初步→結論→調查報告→資料歸檔。

2、工作要求

(1)配合相關部門,儘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經過

①確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②查明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③確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④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

(2)提出和採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協助醫療機構對中毒病人進行救治

(4)收集相關證據

3、具體措施

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報告學校領導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送人。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聯繫當地衛生部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以及衛生行政部門,並請求支持和幫助。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8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羣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後,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後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爲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羣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爲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爲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爲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爲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後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9

爲確保學生安全,預防我校學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案制訂依據的原則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同志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④教育學生不乘坐“三無”、超載車輛。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爲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三、處置措施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特殊可越級上報。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報告,做好搶救準備;

③向中心校、教育局、蓮花辦事處人民政府報告;

④向校內發出指令。

⑤組織保護好現場。

⑥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和後續工作。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事故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並通知受傷者的監護人;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後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三、其他

1、發生事故後,組長應及時向校長彙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0

一、預防措施

1、組織各類社會實踐活動,要制定詳細的安全防範預案。

2、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前,學校應檢查場地、設施是否安全。

3、活動前,要對學生進行勞動安全和勞動紀律教育,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4、組織社會實踐活動,應當與學生家長或者監護人做好溝通,明確活動內容、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

5、禁止組織學生爲教師私人進行勞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活動。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班主任應立即檢查學生的受傷程度,情況嚴重的`立即撥打120,並向120詳細說明學生的情況和學生的位置。

2、帶隊領導班主任、跟班老師應立即組織、實施力所能及和切實有效的搶救措施。

3、及時通知家長,並告之學生的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現送往的醫院。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採用逐級彙報制度,社會實踐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繫。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縣教育局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3、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縣教育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4、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或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