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的注意事項介紹

近年來很多的人都會考慮到加拿大留學,加拿大留學的的優勢很多,加拿大留學需要辦理簽證,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有關於加拿大留學的簽證的辦理注意事項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的注意事項介紹

  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的注意事項介紹

1、申請表格獲得方式

您可以從加拿大駐華使館的網站上下載申請表格,您也可以在辦公時間到位於北京東直門外大街19號的加拿大使館北區辦公樓領取申請表。

2、如何交納受理費用

直接繳費,您可以在加拿大使館收費窗口繳費,也可在蒙特利爾銀行設立的加拿大使館收費處辦理。

3、匯款方式

加元付費:用加元付費可使用國際保付支票,國際銀行匯票,國際匯款單或現金。國際保付支票,國際銀行匯票和國際匯款單必須將準確的錢數匯寄給“theReceiverGeneralforCanada”。所有這些都必須有一年的有效期並能在一個指定的加拿大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流通。加拿大使館不能接受匯寄給“加拿大使館”或“加拿大使館簽證處”的國際保付支票,國際銀行匯票或國際匯款單。現金付費必須交付準確的錢數。加拿大使館無法提供加幣找零。

人民幣付費:用人民幣付費可使用中國郵政匯款單(PMO)或現金。加拿大使館只接受數目準確的匯款單,該匯款單必須匯寄給“加拿大使館簽證處”。你還必須在匯款單(PMO)上用中文和拼音明確標出你的姓名,同時還應清楚地標明你的出生年月日。一份清晰的匯款收據複印件應作爲你的付費證明附於申請內。

由於加拿大簽證週期一般都需要4個月左右,因此,決定要赴加拿大留學的學子,應該提前半年開始辦理留學手續。專家建議留學生在填寫申請材料時應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有效體現自己的留學目的,從而降低拒籤的可能。

  加拿大留學簽證被拒的詳細的原因介紹

1、材料弄虛作假

在所有拒籤原因當中,後果最嚴重、最應當防範的因弄虛作假而導致的拒籤。其後果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不可逆轉的。

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規定,被發現弄虛作假的申請人,可在拒籤後兩年內將其列爲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對其再遞交的簽證不予受理。對用虛假材料已進入加拿大的人員,一經發現,輕者可限期離境、譴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處以高額罰款或有期徒刑,或兩項並處。尤其令人遺憾的是,作假送籤的申請人往往是本來具備獲籤條件,結果卻弄巧成拙。究其心理,首先是對簽證政策和審批程序不熟悉,其次是抱有僥倖心理,其三是受人誤導蠱惑。還需提醒的是,對查實虛假材料的申請人,加拿大使館除了將其列入“不接受”名單之外,還會與其它留學大國使館交換名單。因此,有可能影響到學生的其它出路

2、自身條件太差

簡單說,條件太差的申請就是本來根本不應該遞交的申請。這樣的申請,送了也是白送,等於浪費資源,還留下了一次完全無必要的拒籤記錄。條件太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現在不具條件,將來也難以具備條件,此時,強行遞送申請只會欲速不達。過一段時間等條件改善了送交簽證申請,則可能穩操勝券。

3、學習計劃不合理

學習計劃不合理對學生簽證申請來說是致命的。學習計劃,是簽證申請中最重要、最關鍵的文件之一。常常有“學習計劃相當於半個面試”的說法。由於加拿大的學生簽證申請絕大多數都不需要面試,簽證官只能通過書面材料來了解學生,所以簽證官在審閱學習計劃的時候,是聆聽學生自我陳述的最佳時機。實際上,不少簽證官在審批過程中,拿起來認真閱讀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學習計劃。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學習計劃的缺陷形形色色,在此簡要列舉一些:一是學業設計不當,可行性欠佳。嚴格講,沒有哪種求學途徑是不可選的,但關鍵是學業實際要合情合理、可行可信。做不到這一點,就難過簽證這關。二是缺乏對學校的起碼瞭解,比如該校在加拿大教育體系中的位置等,對學校任何不切實際的評價都可能導致拒籤。三是時間安排欠妥。這反映了學生對所選專業、課程、教學及自身條件的基本瞭解不夠。四是就業目標不明確、理由不充分。簽證官不僅關心你去加拿大讀書學什麼、怎麼學,還關心你爲什麼學、學成後幹什麼。  4、擔保金堪憂

學生簽證申請中最常見的拒籤原因大概就是資金問題。需要說明的是,這裏所說資金有問題,不是說學生家庭的經濟條件不夠,付不起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這裏講的問題,是未能滿足使館的審批要求。比如說,父母究竟收入多少纔算OK,使館從未宣佈具體數,但收入水平如果與家庭存款或留學支出不匹配,就可能拒籤。其次是來源不明,換句話說,錢少了不行,錢多了說不清也不行。

5、斟酌裁定

簽證審批的標準並不是精確地量化的,因此,相當大一批申請人的條件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完美達標,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點或瑕疵。對這些所謂的“中間線案子”,加拿大移民法賦予簽證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權。只要簽證官對申請人的條件信服,就可以批准,反之可以不批准。這就是爲什麼大致條件差不多的學生或家庭,有的順利拿到簽證,有的卻不那麼順;有的首次申請被一簽證官拒了,下次申請被另一簽證官批准的原因。

6、申請材料混亂

材料上不能圖省事,但並不是說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點上。應追求材料清晰充實,更不能雜亂含混、甚至自相矛盾。材料混亂造成的拒籤雖然有補救的可能,但處理起來更費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審理案子時歷來有喜歡“薄案子”的行規,厚重的一堆材料影響簽證官的審批速度和工作樂趣。

7、申請材料不全

請注意:材料不全並不是條件不具備,而往往是在簽證準備過程中的功課沒做好、沒做到位。我們不妨換位思考一下:由於加拿大簽證申請多數情況下都是“紙上談兵”,很少面談,所以簽證官只能從書面上“認識”一位申請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着無法瞭解申請人的“全貌”,難下判斷,拒籤就毫不奇怪了。

8、擇校欠妥

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規註冊、未違法經營的學校,不論學校大小,簽證官都無權在簽證審批中發表意見評價學校的好壞。然而實際情況是,儘管簽證官不發表意見,但擇校的好壞會影響到簽證結果。概括講,擇校欠妥主要表現爲下面兩種情況:一是學歷“低就”;二是擇校“低就”。

9、難以覈實

俗話說:假作真時真亦假。有些原本真實的申請材料,由於在對其真實性進行調查時出現了困難,不能有效證明真僞,也會被懷疑爲虛假。提醒學生家長特別注意的是:按加拿大移民法規定,申請人負有全部的舉證責任,簽證官只要對材料不信服,就有權力拒籤;簽證官如果發現了某一證據認爲材料虛假,只要申請人未在30天內提出有力證據反駁,並證明該材料真實,簽證官就有權力認定其虛假。

  加拿大留學簽證需要學習簽證遞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