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照會考時間安排

會考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關注了,特別是日照的會考,政府也相當重視,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8年日照會考時間安排,歡迎閱讀借鑑!

2018年日照會考時間安排

  2018年日照會考時間安排

2018年日照會考時間安排情況尚未公佈,待公佈之後小編會第一時間更新,請參考往年的!

日照2017年會考時間:6月11日至13日

2017年日照會考考試要求

一、報名

(一)報名辦法。2017年4月8日至15日報名。2014級、2015級學生由國中學校登陸“日照市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往屆生需憑戶籍證明、原國中學籍信息、個人書面申請在就讀學校報名,由區縣彙總報市教育局審覈通過後,學校即可登陸平臺報名。在外地就讀的日照籍國中學生需憑戶籍證明、就讀學校出具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於3月30日前將學籍轉回戶口所在地國中學校,方可報考。

(二)報考科目。

1.2014級學生已參加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的,不得重複報考,需參加其他科目的考試和考查;未參加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的,需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和考查;因休學未參加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需報名隨2015級考試。

2.2015級學生考試科目爲地理、生物和生物實驗操作。

3.往屆生及從市外轉入的應屆國中畢業生需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三)下列情況不能報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生,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且不在校者,休學尚未辦理復學手續者。

(四)其他事項。各區縣、學校要於3月31日前更新上傳八年級九年級學生近期照片,並完成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核對完善工作,與戶籍信息不一致的要予以更正。4月1日至6月26日,市教育局將凍結全市國中學生學籍管理平臺,期間不辦理轉學、休學、更名等變動手續。

  2017年日照會考考查

1.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20分)滿分均爲120分,物理(60分)、化學(50分)合卷,思品(60分)、歷史(50分)合卷,地理、生物合卷。全部採用閉卷考試方式,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

爲落實《關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日教字〔2015〕113號)精神,今年地理試卷滿分100分,生物滿分100分(其中生物試卷滿分90分、生物實驗操作滿分10分)。八年級年級考生的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成績採用等級呈現;參加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試的考生,地理、生物筆試成績按滿分40分折算。

2.音樂、美術考試。採用閉卷考試方式,安排在九年級年級第二學期,音樂、美術滿分均爲15分。考試範圍見附件1。

3.信息技術考試。採用上機考試方式,滿分爲100分(按20%計入升學總分)。

4.體育考試。滿分爲50分(考試40分,平時10分)。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在兩個學科中各抽考一個實驗,滿分均爲10分;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抽考一個實驗,滿分10分。考試範圍見附件2。

6.綜合實踐活動、地方及學校課程考查。由國中學校組織實施,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二)命題依據。

教育部頒佈的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年版)。各科考試內容及試卷結構等依據市教育局印發的《2017年日照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

(三)時間安排。

1.信息技術。全市統一於4月26日進行,不安排補考。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2.體育及考查科目。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由各考區確定。體育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5月份,各考區逐校進行,不安排補考,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4.文化課和音樂、美術。全市統一於6月11日至13日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四)考試安排。

1.考區劃分。共劃分4個考區,分別爲東港考區(包括東港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山海天旅遊度假區,由東港區組織)、嵐山考區、莒縣考區、五蓮考區。

2.監考人員。每個考場配備兩名監考人員,每個考點安排適當數量的`機動監考人員。當年有子女、直系親屬等參加考試者不得參與考試工作。各考區要做好監考人員培訓工作。

3.考場要求。各考場統一使用信號屏蔽儀、金屬探測儀,嚴防考生利用通信工具作弊。有條件的考區要統一使用標準化考場,其他考場也要安裝攝像設備進行全程全覆蓋錄像。全部考試結束當天,各考區要將所有考場的錄像材料連同缺考學生登記表及違紀舞弊考生彙總材料等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4.考試證件。各類考試均使用由市教育局統一模板印製並由各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學生證和准考證。

5.違紀舞弊處理。爲維護考試秩序,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考試組織機構要對違紀舞弊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程序及時做出處理,並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2017年日照會考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國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國小評價和考試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區縣、學校要按照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日照市國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方案(試行)>的通知》(日教發〔2008〕37號)要求,認真做好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分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其中優秀等級所佔比例不超過畢業生數的30%。要切實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監管,健全工作組織,完善公示制度,確保評價過程規範,評價結果客觀公正。評價結果作爲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限定性條件。

各區縣要將2014級國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DBF格式,包含字段:姓名xm、學籍號xjh、評價等級pjdj)刻盤密封蓋章簽字後於5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盤面上要用油筆寫明**區縣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有關人員簽名、標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