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河海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2017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爲嚴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證保送生招生質量,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具有保送資格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經所在學校推薦,均可向我校報名。

二、報名辦法

1、提交材料

外語類保送生由外國語中學統一組織推薦。其他類保送生可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河海大學2017年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交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並與身份證複印件、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複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等於2017年1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爲準)用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至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信封正面請註明“保送生報名材料”。紙質報名材料均使用A4紙,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2、資格審覈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審覈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7年1月初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公佈,請考生及時查詢。

三、選拔辦法

1、測試形式及內容

我校成立保送生測試專家組,負責保送生的測試工作,並對考生做出綜合評價。

保送生測試以面試爲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能力。

2、測試時間及地點

報到地點: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西康路校區

具體報到及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發佈的測試須知。

四、認定與公示

我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專家組考覈意見,本着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並進行公示。同時,我校在規定時間將保送生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並按規定到有關省級招生辦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批手續。未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五、錄取政策

1、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考生,其錄取專業均爲外語類專業。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外語類保送生不能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其他類考生,學校將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個專業志願。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傳真)

監督電話:XXX-XXXXXXXX

招生主頁:

通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郵編:XXXXXX)

八、本簡章由XX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