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心靈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愛的地方。” 讀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一個人的朝聖》不禁想起了這句話。想了想,這句話又太過糾結。試着問自己,如果沒有愛呢?忘記曾經愛過呢?又想了想,接着問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麼?你在生活中,還是生活的旁觀者?於是就進入了哲學的冥想,答案萬千,問題萬千。

哈羅德·弗萊令人羨慕,在夕陽西下的生命裏,他終於把人生的角色拋棄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還在尋找人生的角色裏,哪個是真實的自己。

生活很多時候像一架老水車,吱呀、吱呀的隨流翻轉。人們生活在慣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遊,也很難鬆弛下來,扶老攜幼,牽妻領夫一路狂奔。所有的歷經,痛苦或者歡樂,都被當成生活天然的,理所應當的答案,順着生逆着活。哈羅德·弗萊如果再年輕20歲呢?他會如此不顧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嗎?

讀老頭兒年輕時候的經歷,讀着讀着不禁會心一笑。彷彿一個自己從書中走出來,給你着重演繹曾經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這樣,誰不乏味呢?或許電影的節奏纔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樣活着,心臟可能就會受不了,時間長了會心律不齊。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態?乏味的幸福?還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頭兒的步伐往前走,一個一個的郵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這樣被投遞出去。當老頭兒上路,又想起路邊蜷縮的老年無家可歸者,直到老頭兒終於不站在別人的視覺看自己,才釋然得輕鬆下來。雖然老頭破繭的有點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輩子作繭自縛的活着,臨死也沒明白生活究竟是爲了什麼。

爲了愛,一定是爲了愛。當生活中愛變少了,其實心中的那份愛正濃。在遠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裏,只要有愛,歲月積澱生活發酵就會濃烈起來。而這濃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騰塊地接着發酵。

生活就是一場朝聖。佛雲: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時候,我們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於麻木,源於活着的慣性。哪怕大聲的歌一回,竄上牆頭看看院子外面的風景,都會躊躇半天,然後在左顧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響了一首歌:佛光穿過無邊的蒼涼/有一個聲音幸福安詳/清晨我揮動白雲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靈順從雅魯藏布江流淌/時光在布達拉宮越拉越長……

你、還有我要去哪裏?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羅德老頭兒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一個人的朝聖給我印象深刻,沒想到還有第二部。蠻好。

作者用奎妮的視角來寫這本書,開始我以爲不好看,中間也想過棄文。但是聯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堅持看完了。而看完後回頭去思考的時候,才發覺這本書的美好所在。

奎妮愛的真的卑微呀。哈羅德不是多麼厲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廠一個普通員工。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他說出她的愛。然而他的兒子戴維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祕密。

戴維的死,其實是必然的悲劇。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幫助過他。然而戴維依舊因爲抑鬱,最後自殺在家裏的花園裏。

奎妮爲了幫哈羅德保住工作辭職。最後在海邊懸崖峭壁上定居,並且精心創作了一個美麗的花園。花園裏種着花朵,還有象徵哈羅德和戴維等人的木頭人。有石頭貝殼做的院牆,有海藻貝殼做的裝飾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後生命有限的時間給哈羅德寫信,對於一個連進食都困難的人來說這種近乎自虐的寫信就像一種生命的燃燒。她娓娓道來那些哈羅德不知道的關於戴維的事情,她祈求着實際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諒。

這種卑微的愛,讓人動容。

在垂垂老矣之時,在每一天幾乎都有身邊的病人離開之時,她勇敢的堅定的活着等待着。這大概也是一種朝聖吧。

不知道爲什麼,看這本書,我沒有掉眼淚。不是因爲這本書不感人,也許是因爲這本書裏的人物太堅強。堅強到讓人心疼卻不悲傷。

奎妮的愛是卑微的,但是也是偉大的。其偉大在於,她僅僅是愛着,沒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報。而戴維,那個聰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卻沒有付出。對立的極端,反差的殘酷。

奎妮的離開是必然的。因爲她註定是不屬於這樣一個平凡的哈羅德。可以說哈羅德配不上這樣的奎妮。她是一個悲慘的女人,經歷了感情的失敗,然而她勇敢的去愛,哪怕這份愛只屬於她自己。

對於奎妮的愛,開始我是不屑一顧的。默默單戀一個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羅德,好像挺沒出息的。看完整本書後,我才覺得奎妮的愛讓人敬佩。因爲卑微到塵埃裏的愛,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這份守口如瓶就讓人心生敬佩。最後的奎妮終於活着等到了哈羅德,了不起。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你還以爲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爲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爲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彷彿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淒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聖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甦,故事背後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着青澀的懷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哈羅德蹣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偉大,在蕾秋安靜又細膩的文字裏慢慢舒展開來,一點一點地撞擊着靈魂深處的東西,那些蟄伏已久的思緒漸漸奔涌,那顆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以爲是最簡單的事情,開始之後原來是困難重重。以爲是困難重重,到最後是輕而易舉;以爲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忘卻,卻發現無法逃避。以爲痛苦再也不能夠解脫,堅冰卻已在不經意間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隻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彷彿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症,至死方休。彷彿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着,不如趁着現在,跟隨着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着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纔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僞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裏的一羣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說裏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一位65歲的老人,在人生的某一天收到20多年前好友奎尼得癌症的來信。震驚、悲痛、無法言喻的心情一直籠罩着他。在送回信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加油站女孩,從簡單的對話從中他受到啓發,在毫無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決定徒步到貝里克去看望自己的老友。這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加入,有的人離開,最終只剩下他自己完成了內心的旅途。

哈羅德在旅途的過程中回憶起過往的所有事情:小時候母親的離開,與妻子相遇的過程,與好友奎尼工作的時光,與兒子相處中的摩擦,還有兒子去世後夫妻二人不願面對事實,並且因此產生隔閡......一開始,哈羅德是逃避這些令人悲傷到無法直視的現實的,而在旅途遇到各種各樣的人之後,他慢慢打開心扉,坦然接受殘酷的現實。

哈羅德原本是個性格內向、孤僻的老人。旅途的開始,他不想與任何人有過多的聯繫,不願多說話,到後來卻能和任何人侃侃而談,毫不膽怯。讀後感.我想,這就是旅途最大的意義吧。朝着目標行走,無意識中改變了你的想法和行爲,改變了你看待這個世界的視角。在旅途中,你的目的地沒有改變,但是前往終點的過程卻潛移默化的改變了你,烙在你心靈深處,增加了生命的厚重。

在旅途過程中,哈羅德也幾次想過要放棄: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徒步根本到達不了目的地。可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讓他堅持下來的不僅僅是身邊人的鼓勵,最重要的是他內心的信念!信念有多強,毅力就有多強。你有沒有信仰沒有關係,只要心存信念,意志堅定,就一定能完成一個人的朝聖。

我想,在我們生活中,也經常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難,而人的本能可能下意識地逃避,覺得逃避就可以躲開這些困難。可是困難就在你的眼前,你只能選擇主動地接受挑戰並且戰勝它。而在擊倒困難的過程中,那份不屈,那份堅毅,就已成爲你生命的一部分。就像書中所說的一句話:悲傷的最好狀態不是凝固,是融化。面對悲傷和困難,用強大的意志去克服它、融化它。紛紛萬事,直道而行。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座阻擋你前進的冰山,融化成一條清澈的河流,帶你漂流到彼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那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爲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爲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之後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此刻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爲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之後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應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齊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應對一些我們不敢應對或不願應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應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作品。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沒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隨着閱讀的深入,越發覺得精彩,發人深省;很久沒有這樣的書吸引我一口氣讀完,感慨萬千,希望與大家分享。

全書從60多歲的退休老人哈羅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來信開始講述。奎妮與哈倫德已經有20年沒有聯繫,信上奎妮告訴哈羅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這封信是專門來和他道別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羅德非常吃驚,往事也隨之涌上心頭,他覺得應該爲奎妮做點什麼,爲了讓奎妮恢復健康或活得更久,他決定從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羅德沒有告知妻子莫琳,沒有攜帶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裝備,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裸走”,因爲哈羅德堅信只有這樣才能對奎妮的健康有所幫助。在沒有藉助任何交通工具情況下,哈羅德耗時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療養院,見到了奎妮最後一面。

剛開始上路,哈羅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別人的眼光,中間也經歷了幾次動搖,但因爲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勵、肯定而得以堅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開始享受以地爲牀以天爲被的愜意,並樂意接受別人有限的食物和幫助,同時吸引了大批的追隨者。徒步的過程,是哈羅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過程,也是他們關係的修復過程,更是他們彼此心靈重建的過程。

哈羅德帶着傷痛出發,卻選擇了走向愛。與其說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說他經歷一個87天的心歷路程。在一個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見了自己,承認自己的恐懼與軟弱。他接納了自己,原諒了所有人,這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而妻子莫琳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樣看見了自己,看見了丈夫。他們彼此重新敞開心扉,敞開懷抱。

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要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懂得捨棄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過去那二十年就這樣被抽絲剝繭、原形畢露,他再也無法躲到那些平淡無奇或陳腔濫調背後,與這片土地上一切細節一樣,所有僞裝都不復存在了。沒有誰可以想象這樣的孤單。”有時候我們走得太遠,以至於忘了從哪裏出發。激情註定無法長久,玫瑰色的光環一旦隱去,生活開始歸於平淡,我們幾乎都渴望對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煙,心懷的熱切,在現實中慢慢冷卻。

我們以爲是生活辜負了我們,其實是我們錯過了生活。小說中“一路上我記起了很多東西。很多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忘了的回憶。有些回憶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許很快,我就會又把它們弄丟,這一次永遠都找不回來了。”

六十歲的哈羅德菲萊,默默無聞地在釀酒廠幹銷售四十年,沒有升遷沒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國鄉間,情感疏離,生活平靜過了一日又一日。但這種日子的打破是因爲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珍妮的一封來信。珍妮因患癌症來寫信告別,哈羅德情緒複雜噴薄而出,寫了封簡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錯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後來因爲一句話他決心橫跨英格蘭,就這樣走着去見珍妮,哈羅德心中有這麼一個信念:只要他堅持走下去,珍妮就會活下來!

一個人的朝聖,這是一次心靈救贖之旅。在漫長而艱難的旅途中,哈羅德回憶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無能的父親,離家出走的母親,疏離他的兒子戴維,被他辜負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辭而別的好友珍妮……哈羅德曾經對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爲一個好丈夫、好父親,然而因爲他童年的經歷無法讓他給出“愛的表達”,和妻子兒子疏離錯過。

面對痛苦,纔會超越。傷口只有重新剖開,纔能有癒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諒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麼去愛,甚至不教他怎麼表達愛,他可以原諒他的父母,還有他們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來。”比命運更慘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會帶來惡性循環的毀滅。只有踏上回歸心靈的朝聖之路,我們才能實現自我的救贖。

“爲了堅持到底,他一定要誠實坦然地面對最初推動自己邁出步子的感覺。別人選擇的方法不同並沒有關係,這是無法避免的。”“我們用盡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裏清楚自己是永遠不可能到達的,然而就算永遠也無法到達,我們仍然選擇往前走,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纔回的了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別再這樣,不努力,不挽留,然後催眠自己說一切都是命運。

在這樣一個雨天裏,安安靜靜地看這麼一本書,和神靈對話,和自己對吟。

好像常聽電視裏提起“行走的力量”,但從未這樣做過,甚至這樣想一想。直至這樣一個陰沉的天,讀到了這樣一本安靜的書——《一個人的朝聖》。關於死亡的儀式,關於對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緣起何時,是一張粉色的信紙,一串慌亂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離令哈德羅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時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爲了救老友奎妮——一個癌症病友,爲了給予她生的勇氣,哈德羅堅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讓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這樣一瞬,腦海中的一個念頭,卻引起了一場翻天覆地的變化。

走,走,走。這是唯一的語言。一個60歲退休老人在這一個字眼中奮力抓住了一縷陽光,系在腰間。我也嘗試着想象,在一條路上走下去,永遠不停,忘卻疲勞,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風光。這些腳步,無關他人,只屬於我自己。這將是一段治癒心靈的旅程,一份送給自己的禮物。書本告訴我,走路並不簡單。踩着一雙帆布鞋旅行,無疑對他的腳是一種折磨。然而哈德羅淡然面對腳上的水泡、膿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氣神變了,變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註定的命運,堅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走這一趟。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壓抑着的記憶翻滾起來,重複出現在他的腦海中。關於模糊的童年,有個酗酒的父親,有個逃離的母親。關於滋生的情感,年輕時的她與妻子莫琳是這般瘋狂,卻終究落了個漸行漸遠。他還有個孩子,自殺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輩子。好多東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遠了,過日子竟成了一個逐漸遺失的過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撿了回來…

誰能像他這般堅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離開椅子,只是爲了永不停歇的腳步。每個人終將成爲哈德羅的影子,終有一天,你在時光中老去,而你眼見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個場景,你陷入回憶,無奈淪爲觀衆,多年前熟悉的謊言、錯誤在你眼前重演。最終你還是要面對那些發了瘋想要逃避的東西。也許等年華老去,你會拼了命地尋找。煙花會謝,笙歌會停,一定會有這麼一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輩子都碌碌無爲,甚至活的很失敗的人哈羅德,退休後的日子依舊平淡無味,這樣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別信改變了這一切,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折,他開始踏上了一個人的旅途。從英國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貝里克郡,去看望這位二十多年未見的老友奎妮。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用他顫顫巍巍的雙腳,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離。這段距離,度量了一段遺失了20年的親情、愛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個普通女人,彌留之際,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動容不已。慢慢地,這一個又一個相遇彼此相綴,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陡步傷痛、放棄堅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訴我的,正是距離。那些此時此刻看時親密無間的距離,極有可能被生命的變故、被偶爾的爭吵,甚至就被平靜的時間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顆明亮的星星,儘管在我們彼此相望的時刻我們光芒匯聚脈脈含情,但那光芒匯聚的焦點卻已可能是它億萬年前的一刻光華而已。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後老人會後悔的。後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願。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1

很久以前看的書,直到最近開始跑步,才能領略到疲勞身體與堅定信念長時間拔河所帶來的身心折磨。開啓運動前,好像心裏住了許多個博爾特加特林,運動中心態就崩了:怎麼選擇這麼折磨人的運動?

如果是主人公來回答,一定是:“沒有爲什麼,從來沒想過開始,但是開始了也沒想過放棄,我從不知道自己能走多遠,但我也沒想過。”好像這場無計劃的旅程只是一個不能激起波瀾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罷了,這些“意外”其實是過往的經歷在特定的時刻激發了主人公長久以來無法傾訴、無人理解的與家人疏離的挫敗感,那可能是猛然迸發的心情:“我還能去哪裏,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與妻子的疏離一定是最難以面對的,曾經因爲相愛而成爲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攜多年的伴侶啊,那場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經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趕多久才能再一次並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惡,有真有假,也是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們,讓主人公這場原本就轟動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們不曾得知如果沒有他們,這場朝聖之旅是否會救贖他,我相信會,從他決定開始,就意味着與自己和解,與人生和解走了許多年的分岔路,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頭找尋。

主人公的命運,就似每一個遭遇了被動的人生變故的不幸的人,被動就是發生了與自己有關的事,因此生活被改變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壞,但是我們永遠無法改變這些走過的痕跡,能改變的只有情緒、心態、意志......也許這場改變會有意外之喜,總之作爲這些那些意外的主體,我們能操縱的只有自己,不與生活較勁,不被意外煩擾,嘗試與他和解,日子纔會不那麼綿長無味。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2

一個人,神聖而孤獨。當一個人有了目標而爲之去奮鬥時,他不僅僅是一段人生的經歷,更是對靈魂的一種洗禮!初次聽說這本書時,是在網上的一個推薦上看到的,出於對題目的好奇,我買下了這本書,打開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書,主人公是哈羅德·弗萊,一個在釀酒廠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歲老人!即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也沒有開!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驚和悲痛的情況下,他寫了回信,在寄出的過程中,越走越遠,最後橫跨了整個英格蘭!他只有一個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會死!

合上這本書,我的腦海中近乎是對那個信仰的感慨,就像書中所說,生活離平淡無奇有多遙遠,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間不復從前。哈羅德的人生幾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壞的相處,過着不好不壞的日子,可就是這樣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間做出了一個偉大的決定,一個充滿絕對勇氣的決定!這個決定甚至看起來很可笑,人往往就是這樣,一旦有人做你沒有做過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認其價值和意義!哈羅德的這條路,不單單只是走在路上,還有對過去的人生的一種反思和尋找,沿途也收穫了愛與責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這樣過去,也就是在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堅持和信仰!悲傷最好的狀態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給了哈羅德巨大的衝擊,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該做的一樣僅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那彷彿就是一個又一個的方向標,讓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無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還正好,真是應該好好冒險一把,否則人生又有什麼盼頭呢!這本書中,我還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誼!

書中的哈羅德也嘆息到他躲避了這段友情這麼多年,現實中,我們有太多的時間用來分別,卻有很少的時間用來重逢,面對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時候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我們自己讓這份感情從指縫中溜走!生命從不因爲中斷而逗留,我們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語交流!而言語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樣射入了生命中,縱然前方山高路遠,縱然已然物是人非,懷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隊伍一般!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3

我在一個個人情緒比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開這本書,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啓發,讓自己心靈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寧。

故事從一個平凡的早晨展開,一封突如其來的信掀動主人公哈羅德沉悶無聊的生活。來信人是二十年沒聯繫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無多的舊日好友。簡短回信,準備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羅德從掛衣鉤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門的時候,恐怕自己也沒想到會由此而開啓一段改變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郵箱時,他沒有做出那個簡單的動作,改變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個郵箱。後來,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他都沒有投信。卻有一個想法,逐漸在心裏清晰起來,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離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療養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來。

沒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後期,從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兒子戴維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鬱症自縊身亡。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無法自拔,相愛的妻子自此與他漸生隔閡,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對悲傷的,責難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憐人!

旅行的意義之一,應該就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靜下心來,換一個角度,審視自己,剖析自己吧。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講,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羅德行走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想,他會在什麼樣的情景下見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聖之旅被記者報道,之後陸續有一大堆追隨者之後。鎂光燈,鮮花,惹人淚水的擁抱,鼓舞人心的演講。千萬不要是這樣。

還好,最終繁華虛無散去。連那隻半路執意跟隨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動離開。老友帶着笑容離世,哈羅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開在旅途中逐漸打開的心門,接納自己,接納對方。

被契機改變的人生。其實我覺得不應該稱之爲朝聖,更準確的,是一個人跳開慣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邊無形的壁壘後,對自我的認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義上對別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4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裏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

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爲後來引起了公衆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爲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爲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着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爲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纔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5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處女作,作品講述了一個名叫哈羅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養豬場幹了40年銷售代表,退休後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國的鄉間,他倆隔閡很深。

一個平凡的早晨,哈羅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謀面的同事奎尼的來信,奎尼曾爲他背黑鍋而被開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羅德隨即寫了回信。在一個加油站女孩的啓迪下,哈羅德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他要親自去送這封信。正是憑着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英格蘭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蘇格蘭東北的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英里,歷盡千辛萬苦,終於見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霧霾。

這是一次朝聖般的旅程,哈羅德穿過城市和鄉村,遇見形形色色的人。他猶豫過、後悔過、被嘲笑過、也被記者和路人追隨過……這一路,哈羅德回想自己慘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兒子戴維、朋友奎妮以及身邊的往事.....在一個人的旅途中,哈羅德有時間慢慢梳理自己、直麪人生,他發現了自己情感的傷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現實。

“人生,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一路的丈量,是他對信念的堅守,亦是對人生價值的重新思考和定義。旅途中,哈羅德漸漸讀懂了人生,學會了接納自己,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隨着作者細膩的描述,我逐漸認識了一個內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羅德,到最後成爲一位堅貞的朝聖者,一個陽光、真實和自信的老人,直到與妻子莫琳敞開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籬......我彷彿隱約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靈深處!

小說的結局是哈羅德沒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讀者一開始也許就會料到,但這段朝聖般的路途,一直牽扯着讀者的心,直到小說的結尾哈羅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許,這就是作者的創作目的——她不爲結局創作,只爲一段救贖的旅程。

讀完小說,我突然自問,自己是不是一個朝聖者?在茫茫人海中,我們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啓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們都希望遇見稱心的旅伴給予的鼓勵。我發現,這段千山萬水的“朝聖”,不只救贖了哈羅德,也救贖了我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餘音猶在,接下來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學會愛、學會珍惜、學會感恩、學會包容、學會認識自己和這個萬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