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
1. 攝氏溫度(℃):單位是攝氏度。1攝氏度的.規定:把冰水混合物溫度規定爲0度,把一標準大氣壓下沸水的溫度規定爲100度,在0度和100度之間分成100等分,每一等分爲1℃。
2.常見的溫度計有
(1)實驗室用溫度計;
(2)體溫計;
(3)寒暑表。
體溫計:測量範圍是35℃至42℃,每一小格是0.1℃。
3. 溫度計使用:
(1)使用前應觀察它的量程和最小刻度值;
(2)使用時溫度計玻璃泡要全部浸入被測液體中,不要碰到容器底或容器壁;
(3)待溫度計示數穩定後再讀數
知識拓展:讀數時玻璃泡要繼續留在被測液體中,視線與溫度計中液柱的上表面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