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英語口語流利仍然被拒的原因

據澳大利亞新快網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稱,移民部門使用英語語言測試可能是不公平的。

關於英語口語流利仍然被拒的原因

關於本月一名新英格蘭大學(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印裔畢業生的裁定,法官Nye Perram表示法庭注意到很多令人困惑的情況。 以前申請技術移民簽證的留學生都能夠用流利的英語來陳述自我,但是雅思考試成績卻認爲他們根本無法用英語來溝通,這兩者之間差別甚大。

法官Perram在判決一開始就回憶了1934年試圖通過蘇格蘭蓋爾語聽寫考試驅逐共產主義者Egon Kisch的案件,當時這種手段用於實施白澳政策。

他說:這種經歷讓我們在移案例中使用語言測試這種做法保持自然而然的謹慎。

不過,他承認如今移民部門對英語能力的擔心是合理的,並表示雅思並不是實施隱蔽政策的嚴謹工具。

爲了合理地答辯這些法律問題,法庭爲這名印度留學生Dushyant Manilal Parmar聘請了律師Kellie Edwards。

Parmar已經參加過10次雅思考試,但他的分數都不足以申請技術移民簽證。他抗訴了簽證被拒,但法官Perram表示法庭無法決定他的英語能力是否合格。

法官說:我們很容易陷入一種思維陷阱,以爲一個人能夠流利地說英語就一定擁有同等優秀的讀寫能力。

在同一天,新英格蘭大學還有另一名印裔學生Sardar Khan Ghori的簽證被拒絕。Ghori參加過五次雅思考試,但是閱讀和寫作分數都沒達到技術畢業生簽證的`要求。

在去年12月的一起案例中,法官別無選擇只好拒絕埃及裔男子Moemen Rady Abdelnaeim Mohamad的申請。他已經獲得了澳大利亞商業廚師、旅遊、招待和商業的資格。

Mohamad共參加過18次雅思考試,他至少要在聽說讀寫各部分中的分數達到五分以上才能獲得簽證。他各個部分都試過及格,但是沒試過在同一次考試中全部及格。

在Parmar的案件中,Edwards稱移民規定意味着雅思考試是唯一證明英語能力的方法。他還稱考試的設計表明總分達到六分就足以說明足夠的英語能力。(移民法規要求聽說讀寫各部分的分數都要達到至少六分。)Edwards最後還辯論稱,政府依賴雅思院校,使得對英語能力的決定無法接受司法檢查。他的這些辯論都被法官Perram推翻了。

移民和公民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已經表示打贏了這些官司,其決定沒有法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