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2017年會考於6月20日至22日進行。全市共有考生44203人。全市在10個縣(市、區)設考點52個,考場1479個。
二、錄取
(一)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錄取不分批次。
2.普通高中的.錄取採取分段錄取的辦法:以5分爲一段依次降分,在本段內按志願優先辦法由計算機擇優錄取。
3.定向生錄取辦法:全市19所省級示範高中學校將招生計劃的4944名指標用於招收定向到186所國中學校。錄取辦法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錄取分數不得低於該校統招分數50分。
4、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錄取辦法:文化課成績達線,專業成績合格,按專業成績、按志願擇優錄取。
(1)體育類
田徑:省級示範高中會考成績達到426分,其它高中355分,專業成績60分以上且專項成績不低於50分(百分制),擇優錄取。其中:專項成績100分者,會考成績降100分;專項成績90分以上者,會考成績可降50分。
球類(含棋類、游泳):會考成績達到355分,專業成績60分以上且專項成績不低於50分(百分制),擇優錄取;
(2)藝術類(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模特)
省級示範高中會考成績達到497分,其它高中426分,專業成績60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預估分數線附後。
三、分數查詢和查卷:
1. 分數查詢
考生、家長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查分:
(1)國中學校網上下載打印考生成績單,發放給考生;往屆生由縣(市、區)招生辦網上下載打印成績單,到縣(市、區)招辦領取。
(2)考生登錄太原招生考試網()輸入本人准考證號及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2. 成績複查
成績揭曉後,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於7月8日至10日進行申請查分,應屆生向畢業學校提出查分申請,畢業學校彙總後報縣(市、區)招辦,往屆生到縣(市、區)招辦申請,由縣(市、區)招辦工作人員網上登記提交。市招考中心根據縣(市、區)招辦提交的申請名單進行成績複查。
四、工作進程
公佈成績時間:7月7日;
申請查分時間:7月8至10日;
成績複查時間:7月11日;
普高錄取時間:7月16至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