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性質知識點解讀

【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時才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知識點解讀

如可燃性、不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跟某些物質起反應等。用使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方法可以得知物質的化學性質。例如,加熱KClO3,可以生成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的氣體,表明KClO3受熱達較高溫度時,能夠放出O2。因此KClO3具有受熱分解產生O2的化學性質。

應該注意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如蠟燭燃燒是化學變化;蠟燭能夠燃燒是它的化學性質。物質的化學性質由它的結構決定,而物質的結構又可以通過它的化學性質反映出來。物質的用途由它的性質決定。

相對原子質量

【相對原子質量】以一個碳-12原子質量的1/12作爲標準,任何一個原子的真實質量跟一個碳-12原子質量的1/12的比值,稱爲該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

由於原子的實際質量很小,如果人們用它們的實際質量來計算的話那就非常的麻煩,因此國際上規定採用相對原子質量和相對分子質量來表示原子、分子的質量關係。

一個碳-12原子的質量爲1.993x10-26千克,則(1.993x10-26)/12=1.667x10-27千克。然後再把其它某種原子的實際質量與這個數相比後所得的結果,這個結果的數值就叫做這種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 如氧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求法爲:(2.657x10-26)/(1.667x10-27)≈16,即氧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約爲16,其他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也是按相同的方法計算的。

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一般爲其中子數與質子數之和,相對原子質量是有單位的,其單位爲“1”,通常省略不寫。

元素的相對原子質量是它的各種同位素的相對原子質量,根據其所佔的原子百分率計算而得的平均值,計算方法爲,A=A1·a1%+A2·a2%+......+An·an%,(A是相對原子質量,A1,A2......是該元素各種同位素的相對原子質量,a1%,a2%......是各種同位素所佔的原子百分率)。例如,氯元素有2種同位素,爲氯-35和氯-37,含量分別爲75%和25%,則氯元素的相對原子質量爲35x75%+37x25%=35.5.

幾種常見元素的相對原子質量

元素名稱氫碳氮氧鈉鎂鋁硅磷硫氯鉀鈣鐵銅鋅元素符號HCNONaMgAl Si PS ClKCaFeCuZn相對原子質量112141623242728313235.539405663.565

無機化合物

【無機化合物】無機化合物指與機體無關的化合物(少數與機體有關的化合物也是無機化合物,如水),與有機化合物對應,通常指不含碳元素的化合物,但包括碳的氧化物、碳酸鹽、氫化物等,簡稱無機物。

通常分爲酸、鹼、鹽、氧化物以及各種金屬和非金屬單質。

易燃物

【易燃物】通常是指在環境溫度下即能着火的液體或固體,或是在空氣中易揮發、擴散和燃燒的物質。

易燃的液體主要是有機溶劑,如乙醇、乙醚、丙酮、二硫化碳、苯、甲苯、汽油等。它們極易揮發或氣化,遇到明火即燃燒。

易燃的固體,如無機物中的硫磺、紅磷、鎂粉和鋁粉等。此外,還有遇水易燃燒的物質,如金屬鉀、鈉、鈣和電石等。因此,易燃物存放時應注意採取低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長期不用時,應將其密封保存,妥善保管。

易爆物

【易爆物】易爆物是指具有猛烈爆炸性的物質。

這樣的物質當受到高熱、摩擦、衝擊或與其他物質接觸發生作用後能在瞬間發生劇烈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並且由於氣體的體積迅速膨脹而引起爆炸。一些強氧化劑如過氧化物(H2O2、Na2O2、BaO2等),強氧化性的含氧酸,如高氯酸及強氧化性的含氧酸鹽(硝酸鹽、氯酸鹽、重鉻酸鹽、高錳酸鹽),當受熱被撞擊或混入還原性物質時,就可能引起爆炸。因此,存放這些物質時,不能與可燃物或還原性物質放在一起,而且存放處應陰涼通風。

有機化合物

【有機化合物】含碳元素的化合物(碳的氧化物、碳酸鹽、碳化物除外),簡稱有機物。“有機物”的原意是來自生物體的物質(與無機物相對)。因爲早期發現的有機物都是從生物體內分離出來的。隨着化學合成方法和技術的發展,“有機物”這一名詞已失去了原來的.含義。

有機物的種類很多。其主要特點是①熔點較低,一般在300℃以下;②屬非電解質;③大多數易燃,受熱易分解;④多數難溶於水、易溶於乙醇、乙醚、丙酮、苯和汽油等有機溶劑;⑤反應時副反應多,產物往往是多種物質的混合物。

最簡單的有機物如甲烷(CH4),常見的有機物如乙烯、乙炔、乙醇(酒精)、乙酸(醋酸)、乙醚、丙酮;天然高分子有機物如蛋白質、脂肪、纖維素;合成的有機物如:塑料、合成纖維及合成橡膠等。

核外電子排布

【核外電子排布】核外電子圍繞原子核運動的規律。

大量的科學實驗證明,在有多個電子的原子裏,電子的能量不同。有的在離核近的區域運動,有的在離核遠的區域運動,可以看做是分層運動的,或是分層排布的。

離核最近電子層的能量最低,稱爲第一層(或K層),離核稍遠電子層的能量稍高,稱爲第二層(或L層)。由裏往外依次類推,電子層分別爲第三層(或M層),第四層(或N層),第五層(或O層),第六層(或P層),第七層(或Q層)。

核外電子總是儘先排布在能量最低的電子層,然後由裏往外依次排布。從已知核電荷較少的原子的電子層排布中總結出各電子層所能容納電子數的規律:①每個電子層最多容納的電子數爲2n2(n表示電子層數)。如第一層是2個、第二層是8個、第三層是18個、第四層是32個。②最外層電子數不超過8個(K層爲最外層時不超過2個)。如稀有氣體除氦最外層爲2個電子外,氖、氬、氪、氙的最外層都是8個電子。③次外層電子數不超過18個,倒數第三層電子數目不超過32個。例如,氪的次外層爲18個電子。這些規律是相互聯繫的,不能片面去理解它。

核外電子排布的規律是1913年丹麥物理學家玻爾,在他的老師盧瑟福含核原子模型及普朗克的量子論的基礎上,提出核外電子在固定軌道上繞核運動的“行星式原子模型”,其後又有新的認識和發展。(參看鈦原子結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