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鐵論59章讀後感

鹽鐵論59章讀後感

《鹽鐵論》一書,正是中國軸心時代過後,經歷數紀戰亂,走向真正意義上的大一統時候出現,乃千古一書,其中妙旨,於今視之,意義可觀。而侯外廬先生 亦有言直接從經典閱讀爲思想史研究之基本,由此,作此筆記,以不才之心,揣測前人遺說,作如是觀。本文之基本觀點,力求說明鹽鐵政策之於漢帝朝實行乃是內 憂外患導致財政吃緊之必然結果,而其中桑弘羊君之作爲,不可不提.。而鹽鐵專賣之得失,於當時有其必要,於今亦有其公論。

一 鹽鐵會議前因

秦滅六國,爲四海作統一之制,全然是爲漢朝開路。而漢承秦業,其官制法律亦襲用前朝。而中國之體制與治國理念,基本於漢代定型,所謂“百代皆行秦政 事”,漢亦是多有創穫,漢武帝時候更是基本開創中國第一大封建帝國之盛況。武帝好大喜功,後人褒貶不一,而對於其內政外交,皆賴帝國財政之傾力支援,其中 之功,則首推理財家桑弘羊推行之鹽鐵政策,所謂鹽鐵政策主要就是把本來屬於民間的鹽鐵業收歸國有,由國家專營,同時兼有均輸平準改革幣制等經濟措施,國庫 由此獲利良多。鹽鐵新政,一因觸及豪族大賈實際經濟利益,二因意識形態上宗法管仲公與法家之輕重說,與儒家黃老皆有背謬;三因專賣政策實施上的技術問題, 百姓對官方鹽鐵的質量多有不滿;所以民間亦有頗多怨聲。

武帝時,董仲舒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說"臣愚以爲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 知所從矣。"(《漢書·董仲舒傳》)漢武帝名義上接納,而其中關節,到底還是外儒內法,宣帝所謂‘吾家家法,霸王道雜之’《漢書·元帝紀》,此中意味正如 黃仁宇所謂“董仲舒之尊儒,並不是以尊儒爲目的,而是樹立一種統一帝國的正規思想。”(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三聯書店 1997年4月)武帝朝,武帝強勢過人,凡是反對鹽鐵政策者都受到打壓,如顏異竟以“腹誹’’見誅,而職位僅次於丞相的御史大夫卜式也以此貶逐(二人事蹟 詳見《史記·平準書》)。

武帝駕崩,而幼主昭帝立。所以西漢昭帝浦立,雙方矛盾迅速公開激烈化,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下詔命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郡國 所舉賢良文學60餘人至長安, “問以民所疾苦”(《漢書·食貨志》)。而賢良文學“祖述仲尼”,把民間疾苦之因直接指向鹽鐵政策,所以與朝廷主持鹽鐵政務的大夫桑弘羊就鹽鐵官營問題所 引起的有關國家政策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賢良文學並非今人所理解之文學家之流,乃是漢代選拔人材之科目,賢良乃是有功名之人,文學乃儒者,是以研究儒家經典 爲生的專業人士,所謂“善禮樂典章”。而推行鹽鐵政策的主管桑弘羊則於鹽鐵會議上舌戰羣儒,舌燦生華,爲鹽鐵官營等措施辯護。此會議結果是僅僅是由商弘羊 主動提出解除酒專賣,“後罷榷酤而鹽鐵則如舊。”..但是鹽鐵會議的象徵意義則更爲深遠,因其中雙方之往來交鋒詰難,使得討論問題不斷深化,(“當面相詰 難,頗有其議文”《漢書車千秋傳贊》)範圍基本囊括了中國古代之基本經濟,政治,軍事、文化思想,亦是儒家思想與法家思想的最後一次公開大論戰。

二 漢武帝之財政危機

鹽鐵會議談論當時經濟政策,除了鹽鐵專賣,榷酤官營就去涉及很多經濟措施,如均輸,平準,而今天則着力討論鹽鐵之政,舉桑弘羊之說爲本,而兼涉及其 反對派之言論。說鹽鐵之政,不得不談論漢代財政。胡寄窗先生論說中國封建時代,說起土地兼併、財政困難和貨幣問題是其一直揮之不去的三大威脅。其中尤其以 財政問題最爲突出,因爲土地兼併與貨幣貶值都是對財政的極大威脅。漢代創國之初,因爲贏政暴-政流弊,以及連年征伐,生產受到極大破壞,國力貧乏,甚至連天 子出巡也不能乘坐四匹毛色純一的馬車,只能乘坐牛車,《史記·平淮書》:“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互乘牛車,齊民無藏。”高祖劉邦與惠帝呂后都是採取休 養生息的黃老之策,國稅定在“什五而稅一” ,文帝參加籍田大典以視重視生產,可見當時以農業經濟作爲財政收入主要來源的漢代的財政狀況並不起色。直到景帝,此時漢代經過六十多年積累,終於出現傳說 中的 “文景之治” “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稟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 景帝甚至實行“三十而一”稅(《史記 平準書》)。 《漢書·食貨志上》:“……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京師之錢累百萬鉅,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但是這僅僅是在既定 情況不變的情況下,當時有以前君主從未遇到的因素讓武帝的財政陷入危機。

首先根據史書記載,在武帝執政期間河南關東等地出現了兩次比較大的災荒,兩次比較大的水患,賑災費用每次都在數十億之多。其次也是最關鍵的因素就是 北方遊牧民族的挑戰。漢初自從白登大敗之後, “歲致金絮採繒以奉之”,同時採取屈辱性的和親政策,單是匈奴並未停止對邊境的騷擾。根據黃仁宇的年降雨量十五毫米的標度,在邊陲地區,靈活而且好戰的匈 奴是佔據了很大優勢的,而戰爭拼的更是財政,每次戰爭成本以及賞賜撫卹花銷將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錢,根據《史記·平準書》記載,自元光二年(公元前133 年) “於是大農陳藏錢經耗,賦稅既竭,猶不足以奉戰士”。根據據現代人的估算,當時一個正常年份的田租,芻稿稅,更賦,算賦,賣官鬻爵、贖罪等財政盈餘約在四 十億到八十億之間,所以文景之治之後國庫充盈的記載已經往事。

以上兩點是財政困境的主要原因,而推動鹽鐵政策的還有其他因素。第三點原因則比較隱蔽。衆所周知,封建主義一詞脫胎於西歐社會,歐洲從9世紀到大約 15世紀建立在以封地采邑的形式佔有全部土地,及由此而建立的領主與封臣的關係基礎上的政治經濟體系,以佃農的效忠、服兵役以及沒收財產爲特徵。梁漱溟認 爲中國自戰國就脫離封建制度,所以形容中國幾千年來政治其實並不貼切,僅僅是名詞而已,秦朝以後的則是“家產官僚制”。在韋伯在《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 教》提出,先秦之前是封建制,而秦漢之後則是 “家產官僚制”(patrimonial bureaucracy)。所以秦漢以來,中央集權之趨勢越來越強烈。同時漢代的行政基本按秦的郡縣制,曾經有設立過州,但多是虛級,所以地方財政基本還 是郡縣兩級,詳見馬大英先生《漢代財政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3)《漢代財政史》。錢穆曾說:“中央恭儉無爲之治,不能再掩塞社會各方之活 氣。”中央政府與下層之間缺乏有效的中層機構,作爲活動之樞紐,因此黃仁宇批評說“因此皇帝的作爲,更只能擴充及保障自身的權威。這種情形,表現着中國傳 統君主專制的一個最大弱點。”於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來說,到達他心目中的盛世的惟有對權力的無限集中,通過推行經濟政策,可以全面掌握行政權力——今人評價 漢武帝所謂“鷹擊爲治”,全民-運動。每有外患,往往成爲最高統治者攬權的最佳時機,這好象是中國歷史的慣性。

諾斯認爲制度變遷是一個追求潛在利潤的漸進的制度過程。規則、習俗和傳統會內化在人們的精神和行爲中,成爲一種穩定性的、支配性的力量 (North,1990),因此在是偶發性的矛盾第一,二個因素之後,加上第三個制度變革的內在動因決定了鹽鐵製度出籠,同時武帝認爲“而富商大賈冶鑄煮 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史記平淮書》不堪帝國財政負荷之重的武帝採用桑弘羊之鹽鐵專賣政策。

三 鹽鐵會議爭議

據傳最早是周厲王實行鹽業專賣政策,而日人加藤繁則認爲鹽鐵專賣始行於漢武帝元狩年間。春秋時代,齊桓公任用管仲爲相,爲增加齊國財政收入,即有 “官山海”之說,“設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漢武帝元狩三年,也就是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正式實行鹽鐵專賣政策“以東郭咸陽孔僅爲大農丞,領鹽鐵 事;桑弘羊以計算用事,侍中。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生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 秋豪矣。” 據《漢書·地理志》統計,西漢政權先後在27 郡設有鹽官35 處;在40 郡設有鐵官48 處。而在重農抑商的漢代,武帝以工商戶掌握天下財政,以他們打擊商賈之同時亦表示最高統治者與商人資本的結盟,在封建土地私有的邏輯上官營商業必然結果。 桑弘羊其人,(前152~前80),出身商人家庭,自幼有心算才能,以此13歲入侍宮中。自元狩三年(前120)起,其政治生涯貫穿武帝之世, 歷任大司農中丞、大司農、御史大夫等重要職務,掌管天下財政大權四十餘年。此外,還組織了60萬人屯田戍邊,防禦匈奴。這些措施都緩解了經濟危機,連不同 意他觀點的司馬遷也評價說“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 。

鹽鐵會議開場,賢良文學不問鹽鐵政策實行緣由,即從利義之別,本末之情請求罷免鹽鐵之政“聞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廣道德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毋 示以利,然後教化可興,而風俗可移也。願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便也。”這點也是他們論戰的基本論調:貴義賤利,重本抑末,主張 教化。而桑弘羊則力陳鹽鐵政策是爲邊防籌備費用:“匈奴背叛不臣,數爲寇暴於邊鄙,備之則勞中國之士,不備則侵盜不止。先帝哀邊人之久患,苦爲虜所繫獲 也,故修障塞,飭烽燧,屯戍以備之。邊用度不足,故興鹽、鐵,設酒榷,置均輸,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今議者欲罷之,內空府庫之藏,外乏執備之用,使備塞 乘城之士飢寒於邊,將何以贍之?罷之,不便也。” 而賢良文學的對策竟然是:“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畜仁義以風之,廣德行以懷之。是以近者親附而遠者悅服。故善克者不戰,善戰者不 師,善師者不陣。修之於廟堂,而折衝還師。王者行仁政,無敵於天下,惡用費哉?”《本議》希望用教化來感化匈奴以及割據勢力,實在是迂腐。“且數戰則-民 勞,久師則兵弊,此百姓所疾苦,而拘儒之所憂也。”也是實情。和親懷柔政策都應該建立在基本的實力上比拼上,而正式漢武帝的一系列文治武功,在軍事上佔據 了優勢,才讓後來的皇帝與匈奴有議價的本錢。

討論第二點是因爲桑弘羊認爲鹽鐵政策可以打擊豪族。因爲採鹽僅僅是經濟上與政府對立,但是採鐵常聚集與深山,“鼓鑄煮鹽,其勢必深居幽谷,而人民所 罕至。奸猾交通山海之際,恐生大奸。乘利驕溢,散樸滋僞,則人之貴本者寡。大農鹽鐵丞咸陽、孔僅等上請:‘願募民自給費,因縣官器,煮鹽予用,以杜浮僞之 路。’由此觀之:令意所禁微,有司之慮亦遠矣。”聚衆深地,政府鞭長莫及,所以是對政府的一個威脅——而豪族是威脅國家的大害,侯外廬嘗論中國地主,一爲 素族地主,一爲豪族地主,霍光王莽當屬後者,而豪族一直是與皇權的一大威脅。 “浮食奇民,好欲擅山海之貨,以致富業,役利細民,故沮事議者衆。鐵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衆庶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採鐵石鼓鑄, 煮海爲鹽。一家聚衆,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僞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爲非亦大矣!今者,廣 進賢之途,練擇守尉,不待去鹽、鐵而安民也” 他同時認爲,“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爲下之專利也。山海之利,廣澤之畜,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司農,以佐助百姓。”,這裏涉及一個 關於天下山海產權的問題。

關於鹽鐵專賣的權力收回,有人往往評判過於巧-取-豪-奪,其實此亦有根據。根據錢穆在《中國曆代政治得失》會考證,上古時代,耕地實行井田制,平均分 配,而江海陂湖山澤都是屬於天子,周失天下,這些都被諸侯侵佔,後來漢代又屬於帝室,但是並不禁止商賈庶民開採與使用,——大概是管理成本太高之緣故,所 以只是徵收稅收。日本學者加藤繁將前漢財政劃分爲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它們分別由大司農與少府分別運作。而當出現財政危機之後,漢武帝將屬於少府的市井 稅,江海陂湖稅,山澤稅交給大司農充作國家收入,而這兩項則發展爲鹽鐵專賣的根據,因爲鹽鐵均出自此間。從此界定,帝王在法理上是所有者,是完全可以逝適 時將鹽鐵之專賣權力收歸國有。

而賢良文學認爲既然不需要擴充軍費,就可以藏富於民,不該與民爭利。“民人藏於家,諸侯藏於國,天子藏於海內。故民人以垣牆爲藏閉,天子以四海爲匣 匱。天子適諸侯,升自阼階,諸侯納管鍵,執策而聽命,示莫爲主也。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於民,遠浮利,務民之義;義禮立,則-民化上。若是,雖湯、武生存於 世,無所容其慮。工商之事,歐冶之任,何奸之能成?三桓專魯,六卿分晉,不以鹽鐵。故權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蕭牆,而不在朐邴也。” 但是我們不得不注意,所謂藏富於民,這個“民”不會是老百姓,因爲鹽鐵之利獲得多半在於豪族大夫曰:“家人有寶器,尚函匣而藏之,況人主之山海乎?夫權利 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禁耕第五>所以這點基本是空話。

同桑弘羊認爲國家危害在於豪族不同,文學賢良將疾苦矛盾直接指向權臣“有司之慮遠,而權家之利近;令意所禁微,而僭奢之道著。自利害之設,三業之 起,貴人之家,雲行於塗,轂擊於道,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澤,擅官市,非特巨海魚鹽也;執國家之柄,以行海內,非特田常之勢、陪臣之權也“同時指斥官僚的 腐化奢侈:“威重於六卿,富累於陶、衛,輿服僭於王公,宮室溢於制度,併兼列宅,隔絕閭巷,閣道錯連,足以遊觀,鑿池曲道,足以騁騖,臨淵釣魚,放犬走 兔,隆豺鼎力,蹋鞠鬥雞,中山素女撫流徵於堂上,鳴鼓巴俞作於堂下,婦女被羅紈,婢妾曳絺紵,子孫連車列騎,田獵出入,畢弋捷劍”這兩點表示了民間對官 商攫取鉅額利益的不滿,但是也說明不了鹽鐵政策何以應該私人經營。但是賢良文學對官辦壟斷經營下,鹽鐵政策的弊端倒是爲百姓說了實話。“鹽、鐵賈貴,百姓 不便。貧民或木耕手耨,土櫌淡食。鐵官賣器不售或頗賦與民。卒徒作不中呈,時命助之。發徵無限,更繇以均劇,故百姓疾苦之。” 《禁耕篇》

在古代低下的行政效率下,由於缺乏中級有效樞紐以及技術上的支持覈算體系,中央政策往往沒法準確落實,所以官辦的'產品往往質量不行,這點是和整個封 建官僚體制伴生的,不能全推在鹽鐵政策上,至於“縣官鼓鑄鐵器,大抵多爲大器,務應員程,不給民用。民用鈍弊,割草不痛,是以農夫作劇,得獲者少,百姓苦 之矣。”,進行硬性攤派,只看產量,不重質量,這些都是同樣的制度原因。應該注意的,鹽只是進行流通領域的壟斷,就是生產還是在於農戶,而鐵器因爲往往是 在於深山之中,所以生產也被國家壟斷,結果就是鐵器質量是最被抱怨的。但是桑弘羊在辯論中對鐵生產論述說:“卒徒工匠,以縣官日作公事,財用饒,器用備。 家人合會,褊於日而勤於用,鐵力不銷煉,堅柔不和。故有司請總鹽、鐵,一其用,平其賈,以便百姓公私。雖虞、夏之爲治,不易於此。吏明其教,工緻其事,則 剛柔和,器用便。此則百姓何苦?而農夫何疾?”認爲在國家大批量經營之下,技術和工具都有專人指導,是優於百姓個體生產的。這種論斷無論當時具體情況如 何,今天看來仍舊難得,已得規模經濟的深邃。《水旱篇》對鹽鐵辯論的結果 桑弘羊“據當世,合時變,推道術,尚權利,闢略小辯,雖非正法,然巨儒宿學恧然,不能自解,可謂博物通士矣。”,

鹽鐵會議結束後,時隔三十餘年,至元帝時,當年親身經歷此事的桓寬根據這次會議的文獻,進行加工和概括,“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 萬言”(《漢書·公孫、劉田傳贊》),成《鹽鐵論》60篇。《漢書藝文志》記載“寬字次公,汝南人也。孝昭帝時,丞相、御史與諸賢良、文學論鹽、鐵事,寬 撰次之。”桓寬是儒者,且《鹽鐵論》的成書年代是在比較保守的元帝時代,所以基本桓寬是站在文學賢良的立場上來撰寫鹽鐵論一書的,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 第五章中稱“在鹽鐵論卷末雜論一篇中雖稱桑宏羊爲博物通士,使巨儒宿學,不能自解,而對於儒學則備加讚譽,主觀上同情於尚六藝的文學,貶斥務權利的大 夫。”當時漢代中央集權趨於穩定,當年鹽鐵政策的推行者早已在政治鬥爭中落敗,元帝本人又極其保守,世風流於“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得經-文”“貴義賤利, 重本抑末,黜奢崇儉等觀念,終於變成支配經濟思想領域的一大倒退”(趙靖,《中國經濟思想史述要》北京大學出版社 上卷P279)從此之後幾千年,儒家全面融入體制獲得話語霸權,皇權得到合法性保證,權力和思想在共同利益下串謀。這樣的背景下,《鹽鐵論》的成書,是對 鹽鐵會議的定案,亦標誌着中國正統封建經濟思想的確立,缺乏重商精神與批判的意識的經濟思想取得正統地位,這不能不說是歷史的倒退。儘管如此,《鹽鐵論》 還是記錄保存了中國經濟思想的不同見地,此書被郭沫若譽之爲“對話體小說”。

四 鹽鐵政策得失

鹽鐵之爭,或謂儒法之爭,重商主義與重農主義之爭,干涉主義與放任主義之爭,或謂政治派別鬥爭,豪族與商賈之爭,外戚與皇權之爭,衆說紛紛,各有成 理,而這正反映了歷史的複雜性,但是最最根本原因是因爲鹽鐵政策天子收編桑弘羊孔令這樣的商人作爲官員利用國家權將鹽鐵專賣從豪族大賈手中奪來一部分,爲 征戰以及災患帶來的國家財政危機買單,算是統治階級內部的爭奪,百姓沒有被多加賦稅,此亦幸事。爭論結果看來桑弘羊顯然更勝出一等,但他卻因政治鬥爭而於 鹽鐵會議第二年一謀反罪身歿,《漢書.食貨志》記載:“弘羊自以爲國興大利,伐其功,欲爲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歷史的真 相總是曖昧含混,往往史書只是勝利者書寫的,從此桑弘羊在歷史上被長期漠視誤讀。

錢穆在〈中國曆代政治得失〉:“因此要講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需知道在此制度實施時期之有關各方意見之反映。這些意見,纔是評判該項制度之利弊得失 的真憑據與真意見。此種意見,我將稱之曰歷史意見。歷史意見,指的是在那制度實施時代的人們所切身感受而發出的意見。這些意見,比較真實而客觀” 當時在漢武帝早期財政困難之時,根據史書統計,他多增了加了很多賦稅如元光六年車算,元朔六年(前123),賣武功爵,元狩四年(前119),算車船等 等。其中最令人髮指的是算緡。所謂算緡令規定:“諸賈人未作貰貸賣買,居邑稽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佔,率緡錢二千而一算。”意思就是 對商人徵收資產稅,每兩千錢交一算也就是120錢,而且宣佈隱瞞者家產經舉報“告緡”全部充公,竟“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使得商人中的 中產之家大致破產。這除了是一種明目張膽的剝削之外,也是一種殺雞取卵的危險措施,讓天下“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嚴重挫傷了工商業的積極性。 而漢武帝后期的財政已經基本從鹽鐵專賣中得到補充之後,算緡才真正被桑弘羊取消。可見邊防危機,國家財政出現虧空時候如果沒有合理性宣泄,那麼後果將危機 整個帝國。而鹽鐵政策的主要受損害者,乃是大豪族與大商賈,以今日之眼光審視,到底還是具有歷史合理性的。而在生產力相對低下的時候,國家以國家權力壟斷 工商業,雖然在當時不失爲斂財之術,從長期來看必然是束縛了自由經濟的萌生髮展。

對於桑弘羊的經濟措施, 黃仁宇一針見血指出“並沒有利用商業組織及商人資本去增進政府的功能,也沒有利用政府威權去扶助商業之發展,以便擴大茲後的財源。’’而歷史人物之定性則 不可不考慮當時之侷限,所以桑弘羊之經濟思想與經濟措施是侷限於歷史環境的,而在中國這樣的東方專制國家,掌握着技術以及管理才能的商人資本一直在封建社 會都處於而且只能處於工具地位,即使不斷受到封建正統的攻擊,卻也仍舊一直潛流暗藏,因爲誰掌握了他們都會得到巨大幫助,而佔有天然壟斷資源的鹽商在中國 歷史上更是不可不提的一個羣落,《漢書》中提起的大富豪蜀卓氏,程鄭,魯丙氏等都是靠鹽發家的,直到唐代白居易還詠道“婿作鹽商十五年,不屬州縣屬天子。 每年鹽利入官時,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鹽鐵尚書遠不如。”。正如胡寄窗所分析的,桑弘羊是比商鞅更爲不被後人理解的,他的經濟思想是重商主義 的先驅,他本人則是商人資本的代表人物,即使個人政治鬥爭最後失敗,但他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所以,桑弘羊不愧爲中國古來一等一的財政家,其經濟思想卻 僅存於反對他的《鹽鐵論》中而得以流傳後世,遺憾或慶幸皆有之,但其所創立的財政體制亦被後世頗多采用借鑑,或許正如他對商鞅之斷語:“所謂明刑而猶無刑 也 ” 此亦足慰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