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東專升本考試時間

距離2018年山東省專升本的考試已經越來越近,但很多考生還是不太清楚具體的考試時間。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山東專升本的考試時間,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8山東專升本考試時間

  2018年山東專升本的考試時間

(一)考試時間

2018年3月。

(二)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爲3門,其中2門公共課,1門專業綜合課。

公共課爲各類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門爲英語(公共外語課爲俄語或日語的學生分別考俄語或日語,公共外語課爲其他小語種和報考外語類專業的學生考大學語文),1門爲計算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生考高等數學)。

  2018年山東專升本的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我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含高職院校)應屆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學歷,且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退役士兵(含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的退役士兵);

3.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2018年轉段學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和考試作弊行爲;

3.身體健康;

4.專科階段必須獲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報考專業限制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須爲醫學類或醫學類相關專業;將來需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等條件須符合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報考美術學、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應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他專業招生不受考生所學專業限制。

  2018年山東專升本的錄取規則

(一)過程性考覈

繼續實施過程性考覈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由考生畢業學校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覈結果,明確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招生院校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覈結果擇優錄取。各生源學校要建立過程性考覈辦法,嚴格考覈程序,規範考覈管理,確保考覈結果客觀、公正、可信、可用,並將過程性考覈電子檔案數據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過程性評價的使用方法,並通過招生章程提前向社會公佈。

過程性考覈的主要內容: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覈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爲,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至3門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二)錄取規則

爲保證錄取質量,設定總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分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50%。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根據考生類別和志願分專業依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自2018年起專升本錄取實行專業內平行志願,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平行志願規則投檔,考生畢業學校提供過程性評價電子檔案數據,招生院校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並在投檔範圍內參考過程性考覈結果擇優錄取考生。

退役士兵專升本實行單獨安排計劃,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比例爲40%。錄取時,首先分專業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考生志願與普通考生同步投檔,若投檔數達不到此類考生數的40%,則按一定比例降分投檔錄取到調劑院校。

錄取過程中將根據考生成績、報考人數及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免試政策

1.免試入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徵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要求,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免試升入本科學校相關專業學習,具體辦法參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高職(專科)學生參軍立功退役後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魯教廳辦發〔2016〕8號)執行。

2.免於專業綜合課測試。過程性考覈合格、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在專升本報考與獲獎項目相關專業時,可以免於專業綜合課測試,並將專業綜合課計爲滿分。考生所在院校要將申請免試的獲獎人員名單及材料於2017年12月8日前經省教育廳審覈確認後,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作爲免於相關測試的依據。申請免試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證複印件、證書複印件、彙總表,由考生所在院校彙總並審覈蓋章後郵寄我廳學生處,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省教育廳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