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重慶大學聯考狀元申請美國大學

假如重慶大學聯考狀元在美國申請大學

假如重慶大學聯考狀元申請美國大學

北京大學已經決定“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棄錄民族成分造假的重慶文科狀元何川洋。可是,何川洋父母對其民族成分造假時,他本人還不到14歲,根本不具備對此事負責的條件。而根據有關報道,他至今仍不滿18歲。對一個未成年人施以如此重罰,北大的做法確實值得商榷。

按說,此事本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比如,造假被發現後,首先要將因造假而得來的種種優惠(即少數民族加分)去掉,對造假者(即其父母)依法施以重罰。何川洋最多是個知情不報者,而且屬於未成年人。處理了他的家長,對他本人進行教育,然後根據他正常的身份和正常的錄取線考慮他的就學問題。這樣,他照理是能上北大的。

北大不是要當“世界一流大學”嗎?那就不妨看看世界一流大學是怎麼處理類似事情的。幾年前,我曾撰文介紹過普林斯頓大學的學生Dan-elPadilla。他年僅4歲時隨父母從多米尼加來到美國,幾年後父親回國,他和母親、弟弟留下。在申請移民沒有結果後,索性就“黑”下來,成了非法移民,曾寄生於地下室、無家可歸者收容站等等。就是這麼一個孩子,不僅拿獎學金上了紐約著名的貴族高中Manhattan’sCollegiate,而且最終被普林斯頓大學以全額獎學金錄取。也正是因爲他學業卓著,受到媒體的分外關照,最終非法移民的身份暴露。但是,普林斯頓不改初衷,而且其負責人公開對媒體說:只要是人才我們就要。不管他是什麼身份,我們都要把他找到、招來。

事實上,每個常青藤大學,都有一批非法移民的子弟,而且學校明明知道其身份。但是,學校培養的是人才,着眼的是未來,不會因爲父母幹了違法的'事情而懲罰孩子,雖然孩子入學時屬於知情不報,甚至過了18歲。對於父母留給孩子的非法“遺產”,美國的學校一般非常通情達理。嚴的是對學生自己作假,比如抄襲等行爲。我們則好像相反。對抄襲很鬆,對父母給孩子編造民族成分這樣的事情,卻要把賬算在孩子頭上。

當然,何川洋的具體家庭情況也需要正視——他父母是地方官員,和可憐的非法移民大爲不同。我也一向主張大學聯考錄取要向弱勢傾斜。但是,畢竟何川洋是個孩子,讓他在不滿18歲、經濟上完全依賴父母的情況下出來舉報父母,於情於理都未必說得通,懲罰他也缺少足夠的法律依據——在法律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有很大不同。讓這麼一個有才能的孩子因爲父母的過失而喪失錄取資格(畢竟,分數是他實實在在考出來的),我們的社會也未免太殘忍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