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是介紹學校基本情況,是學生了解該學校和進行報考的重要依據,是一種較爲可信的院校信息。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國防生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防生招生簡章

一、國防生簡介

國防生是指根據軍隊建設需要,由軍隊依託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培養的.青年學生。國防生與軍隊駐普通高校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簡稱選培辦)、高校三方簽訂《國防生協議書》後,在校期間每人每年享受10000元的國防獎學金。國防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教育、管理與普通地方大學生一樣,主要由高校組織實施,軍隊主要利用課餘時間和假期安排適量的軍政訓練和參觀見學活動,幫助國防生適應到部隊任職的需要。國防生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後,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任命爲軍隊幹部。

二、國防生畢業後的去向及待遇

國防生畢業時,由大學和選培辦對其進行全面考覈,根據部隊工作需要,結合個人綜合素質及專業特長,推薦到部隊從事技術、指揮等崗位工作,主要分配到海軍各部隊,地點位於廣東、福建、浙江、江蘇、上海、遼寧、山東、天津等沿海地區。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防生畢業後分配到武警水電部隊工作。在首次評授軍(警)銜、評任職務等級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學員同等對待,定爲中尉軍(警)銜,副連職。進入部隊工作後,除組織安排或者經組織批准外,個人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在部隊工作期間,享受軍官免費醫療待遇和軍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補貼、帶薪休假等待遇。

國防生報考研究生須經組織審批,報考研究生的專業必須爲部隊需求的。對志願到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工作、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國防生,經駐校選培辦與招生單位協商同意後,可酌情破格複試。被軍隊研究生培養單位錄取的國防生,複查複試合格後由錄取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伍手續,學習期間的待遇、管理和畢業分配,按照軍隊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規定執行。攻讀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國防生,均錄取爲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普通高校保留其入學資格,先到軍隊報到工作1至2年,再以軍隊幹部身份返校學習。軍隊有關單位在保留資格的有效期內,按時安排其返校攻讀研究生。

、報考條件

招生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符合《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

2、品德優良,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3、年齡在二十週歲以下(截止今年八月三十一日);

4、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四、政審、面試、體檢和錄取

從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招收國防生採取提前批次錄取,不影響參加其他批次所填報志願的正常錄取。上線考生,由省軍區系統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政審、面試和體檢。國防生錄取必須在高校相應分數批次內進行,報考河海大學國防生的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的本一線,由大學按大學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獲地區(市)以上的三好學生、學生幹部、黨員和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江蘇考生的選測科目之一必須爲物理,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爲2B及以上,必測科目爲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五、招生諮詢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河海大學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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