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比賽講話稿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講話稿的情況越來越多,講話稿通過講話人口頭表達後,可以起到傳播真理、經驗,抒發感情,發表意見的作用。爲了讓您在寫講話稿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辯論賽比賽講話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1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這裏是遼寧中醫藥大學“我的大學”主題辯論賽初賽第二場比賽的比賽現場。

(1)首先,請允許我作一下自我介紹,我是來自於杏林學院的劉濟銘,很榮幸能夠擔任本場辯論賽的主席,來爲大家主持這場辯論賽!

(2)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下本場辯論的雙方同學,在我右手邊的是正方:來自基礎醫學院的同學,他們今天的辯題是“大學本科畢業後先工作再考研合理”,在我左手邊的是反方:來自經濟管理學院的同學,他們今天的辯題是“大學本科畢業後先考研再工作合理”。

(3)接下來我將爲大家介紹本場比賽的評委,今天我們很榮幸地請到了:校團委的劉浩老師,校辯論隊的王中昊,高曉明,劉曉鑫,王天嬌。

(4)我宣佈,本場辯論賽開始!首先進行第一階段:陳詞階段

首先請正方一辯陳述己方觀點,時間2分鐘;

接下來請反方一辯陳述己方觀點,時間2分鐘。

(5)下面進行第二階段:攻辯階段

那麼由我說一下這一階段的規則:①問方只能問,答方只能答,回答應簡潔,提問應明瞭,每次提問只限一個問題。②對方提出問題時,被問一方必須回答,不得迴避,也不得反駁。攻辯時間每人1分30秒,攻辯小結時間爲1分鐘。

首先請正方二辯盤問反方二、三辯(1分30秒);

接下來請反方二辯盤問正方二、三辯(1分30秒);

接下來請正方三辯盤問反方二、三辯(1分30秒);

接下來請反方三辯盤問正方二、三辯(1分30秒);

請正方進行攻辯小結(1分);

請反方進行攻辯小結(1分)。

(6)下面進行自由辯論階段

首先由我說明下本階段的規則:①自由辯論發言必須在兩隊之間交替進行,首先由正方一名隊員發言,然後由反方一名隊員發言,雙方輪流,直到時間用完爲止;

②各隊耗時累計計算,當一方發言結束,即開始計算另一方用時;

③在總時間內,各隊隊員的發言次序、次數和用時不限;

④如果一隊的時間已經用完,另一隊可以輪流發言,直到時間用完爲止,也可以放棄發言,放棄發言不影響打分。

下面先請正方發言

(7)接下來進行最後一個階段:陳詞總結

首先請反方四辨總結,時間爲3分鐘;請正方四辯總結,時間爲3分鐘

(8)現在,請我們的評委退場,對比賽進行評分那麼在評委評分期間呢,由現場觀衆向正方或者反方提問,時間截止到評委評分結束。首先要聲明的是,觀衆提問不影響比賽結果

(9)下面請我們的評委進行點評

(10)下面由我宣佈本場辯論賽的結果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2

主持人: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晚上好!歡迎大家前來觀看由會統系學生會主辦的辯論賽論賽的辯賽現場。

比賽開始前,首先我宣佈會場紀律和比賽規則:

一、陳詞階段:我們提倡即興陳詞,引經據典要恰當,在陳詞階段,由雙方一、

二、三辯進行陳詞。先由雙方一辯進行立論陳詞,然後是雙方二辯、三辯在反駁對方觀點的同時,對本方觀點進行補充陳詞。順序是正方一辯、反方一辯、正方二辯、反方二辯、正方三辯、反方三辯。時間都是每人3分鐘。

二、自由辯論階段:時間是雙方各5分鐘。由正反雙方自由輪流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爲發言結束,同時另一方開始發言,另一辯手必須緊接着發言,若有間隙,累計時間照常進行。同一方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用時已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發言。在自由辯論階段,我們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迴避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三、結辯陳詞階段:時間是3分鐘,由雙方四辯進行結辯陳詞。也就是辯論雙方針對辯論賽整體態勢進行總結陳詞,對於脫離實際、背誦事先準備的稿件者,適當扣分。

四、其它注意事項:

1、在辯論時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

2、不可進行人身攻擊;

3、尊重主席及評委的評判;

4、我們提倡辯手使用普通話,對使用普通話者適當加分;

5、除辯論開始一辯必須說“主席、評委、大家好”,其餘皆可省去。

6、在辯論中,辯手可以使用道具、圖表和物品作爲輔助手段以強化自己的陳辭,但尺寸不能過大,以免遮擋。

7、在每場比賽中,辯手的辯位不能變動。

8、時間提示:最後30秒時,哨音提示,時間結束時亮紅方牌子。

本次辯論賽的辯題是校園愛情是否有利於同學們的自身發展。

正方:校園愛情有利於同學們的自身發展

反方:校園愛情不利於同學們的自身發展

下面現在我來介紹一下今天的辯論雙方

正方:一辯手:二辯手:三辯手:四辯手:

反方:一辯手:二辯手:三辯手:四辯手:

主持人:下面,辯論開始,首先我們歡迎正方一辯發言,時間3分鐘。

主持人:好,剛纔正方一辯對自己的觀點作了立論陳述,現在我們來看看反方是如何破題立論的。請反方一辯發言,時間也是3分鐘。請!

主持人:感謝反方一辯的精彩陳述,下面請正方二辯作補充陳詞,時間是3分鐘;主持人:下面有請反方二辯作補充陳詞,時間也是3分鐘;

主持人:下面請正方三辯對本方觀點作補充陳詞,時間是3分鐘;

主持人:下面請反方三辯對本方觀點作補充陳詞,時間也是3分鐘;

主持人:謝謝,經過剛纔雙方一、二、三辯陳詞之後,接下來又是他們施展才華的時刻了,也是辯論賽最精彩的時刻---自由辯論。在自由辯論開始之前,讓我提醒雙方代表,你們每隊各有5分鐘的發言時間,正反雙方自由輪流發言,同一方的發言次序不限。正方先發言。一方發言落座之後,另外一方要馬上發言,若有間隙,累計時間照常進行。如果一方用時已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發言。我們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迴避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於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也要適當扣分。好,現在我宣佈自由辯論正式開始。

主持人:先請正方先發言

主持人:好,各位觀衆,剛纔這段自由辯論可謂非常的精彩,而各方的第四位辯手所將要作的總結性陳述,往往更是舉足輕重。我們先從反方四辯開始,時間3分鐘。請。

主持人:謝謝!現在我們請正方四辯爲正方作總結性陳述,時間也是3分鐘。請。

主持人:在比分揭曉之前,先請現場的評委嘉賓對今天的辯論進行點評,有請,大家歡迎

主持人:下面我宣佈本場比賽最佳辯手是:x方代表隊的辯辯手。獲得本場比賽勝利也是我們本屆大賽的冠軍代表隊是:

主持人:好,感謝各位辯手精彩的辯論,究竟哪方獲勝,請現場評委給大家一個客觀公正的答案,請評委退席評議。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3

1、立論陳述階段;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正方一辯:;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爲: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症,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因此我方觀點認爲: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1.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立論陳述階段

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正方一辯:

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重視--生存備受關注,死亡也越來越發人深思.那麼今天我們就將對"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的問題展開一場辯論.

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無痛苦的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爲: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有不受侵犯的權利。也就是說公民個人有權選擇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條件下也有權選擇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症,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靈和肉體上的痛苦,讓他安靜祥和地離去又有什麼不應該呢

因此我方觀點認爲: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理由有以下幾點:

1.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這一生命過程的應有尊嚴。它保證了個人在生命最後一刻所做出的對生命的自主和自決的權利。

2.從經濟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是阻止成本無限擴張的有效方式。當死亡過程逐漸展開,生存的成本逐漸放大,對經濟,心理,家庭和社會成本都是不斷的加大。而安樂死可以減少這種浪費的支出,是實行者對這家庭成員愛的考慮。

3.安樂死能夠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對人權的保護。

因此我方認爲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下面請反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反方一辯:

張麗清:還記得古希臘醫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嗎:我將盡我的全力去輔助病人而決不損害他們!兩千多年的這條訓戒成爲醫生們的最高信條!而安樂死做爲一個醫學概念被提出時醫生就被至於進退兩難的境地!一種法律的確立要有利於社會的進步!要保證公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安樂死的立法將對法理,道德,倫理進行挑戰甚置是顛覆!沒有甚重的態度,盡憑着對病人的一腔憐憫是不能成爲立法的理由的!

讓我們回到醫學的領域!對於病人的病痛我們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療,臨終關懷等等手段能夠部分甚至全部爲患者帶來生的尊嚴!爲何非要一死了之,爲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開!安樂死從技術上來講是沒有什麼錯的!錯就錯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這樣去做!這是對向死神抗爭人們的打擊呀!

花兒美嗎?是插在安樂而死的親人墳前還是用它來撫慰生者更加眩爛!河山美嗎?是與親人周遊過後留下美好的記憶,還是撒下安樂而死親人的骨灰留下遺憾!藍天美嗎?是否要在雲間回憶親人的音容笑貌!時而嘆惜生命的短暫!

死去的人走了,他們去了哪裏現在過的好嗎!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們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夠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觀點認爲: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2、答辯反駁階段

(1)下面請反方二辯根據正方立論反駁,2分鐘

趙鑫:正方辯友說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但是,安樂死本身是一種逃避行爲,有悖道德倫理,安樂死會客觀上縱容醫學上的懈怠。從倫理方面講,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體疾病痛苦,自願要求結束自己生命的條件下實施“安樂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學者認爲,在這方面法律應該體現人性化。但是,“安樂死”沒有被確認事出有因。首先,在現有的法律條件下,“安樂死”可能引致“故意殺人”。患者自殺不會影響別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結束生命,醫護人員及家屬協助滿足其請求,在《刑法》中是“幫助自殺”行爲,涉嫌故意殺人罪。其二,“安樂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可能會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類對疾病的認識還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未經法律許可而結束他人生命,有悖於生存權利的道德準則。使人無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個長期爭論的倫理學、法學、社會學與人類學的問題。所以,我方認爲,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大家

(2)下面請正方二辯根據反方立論反駁,2分鐘

劉冬:反方辯友強調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那麼請大家看一下安樂死的條件:①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並已臨近死期;②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須是爲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爲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④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託或同意;這就體現了安樂死是由接受者自願結束生命以結束承受的痛苦,中國有古話說,:長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權利把自己從痛苦的深淵裏解脫出來。我認爲,對方辯友說那有悖於人的生存權利,那麼現在按照安樂死實施的規則來講,是由接受者自己來選擇的,那麼,我倒認爲是強行把人留在這個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於人的生存權利。安樂死的實施者是瀕臨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安樂死無論現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經存在了,爲什麼不將其合法化並制定相關規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認爲安樂死應該合法化,並且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大家

3、質辯盤問階段

(1)下面請正方三辯向反方一,二,四辯提問

正方三辯問:

鄭鑫:首先,就如對方辯友所說的,生存是人的權利.

那麼,請問,死亡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一辯回答:

張麗清:我們是不能選擇出生的!即然我們不能選擇出生,那我們選擇死亡的權利又是

從哪裏來的呢?

正方三辯問:

鄭鑫:對方辯友,請您正面回答,生存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二辯回答:

趙鑫:生存當然是人的權利!所以我們不能輕意剝奪人的生存權!所以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

正方三辯問:

鄭鑫:權利和義務的區別就在於,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對不對?

反方四辯回答:

唐棟:其實對方辯友,我們很明白人是有生存權的。但是權力並不都是相對化的,有生存權並不代表你就有選擇死亡的權力。

(2)下面請反方三辯向正方一,二,四辯進行提問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我想請問您知不知道什麼是“放棄治療”?

正方一辯回答:

丁慘:我方只想說人對自己的生命是有權利的包括的生存和死亡其二,放棄治療是對沒有挽救生命希望時的一種放棄生命的選擇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那我想請問了,國家對於放棄治療的一系列標準當中爲什麼就恰恰沒有“以病人個人意願爲準”這一說法呢?

正方二辯回答:

劉冬:對方辯友,你只是在告訴我們國家現在沒有對安樂死合法化,可是我們說的是應不應該實然和應然可不要混淆哦請問,如果沒有治癒的希望,爲何不能安樂死?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難道死才唯一的方法嗎?請問對方;安樂死有弊端嗎?

正方四辯回答:

孫能燁:我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安樂死的對象是沒有治癒希望的病人,相信對方也認同這一前提當死亡是唯一的結果的時候,所以我們纔要好好的死任何事物都有弊端的我們恰恰正是把垂危病人的生死弊端減少到最低

(3)下面請正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

鄭鑫:法律作爲一種規範社會的工具,是應順應社會要求的。二戰以來,安樂死合法化的呼聲越來越高。安樂死作爲人的權利在世界範圍都具有普遍意義,其立法工作也勢在必行。隨着時間的推移,安樂死在我國已成爲一個新的社會問題,已成爲社會需要的強烈表現。而我國通常認爲實施安樂死是一種犯罪,這種“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已不符合社會需求,因此,在我國制定一部有關安樂死的法律來完善對生命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大對生命保護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謝謝!!

(4)下面請反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4

今天我們的辯題是《文才與口才哪個更重要》。隨着今天經濟的迅猛發展,人們正不斷融入一個高度競爭充分合作的知識經濟時代,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的必要性越加受到重視,無論工作還是生活,文才與口才都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但當兩者並存時,而我方認爲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首先先來做概念上的界定。所謂口才是人們運用相應的語言技巧在短時間內利用自己的知識積累和瞬間應變能力將自己的觀點綜合歸納形成有機語言輸出的運用過程,體現了一個人能言善辯的口頭語言表達能力。

而文才是人們通過寫作詩文的形式用以抒發見解傳遞情感的書面表達才能,是個人知識的累積、文化底蘊的修繕和文化素養的體現。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演員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知識的儲備和積累是一個長期艱鉅的任務。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沒有韋編三絕怎能博採衆長從而最終形成濃厚的文化積澱和堅實的文化底蘊。古語有云:富有詩書氣自華,厚積薄發,藝高人膽大,體現的正是內功的深厚。

首先,說口才與文才都脫離不了語言,而就其關係而言是表現形式和語言內容的關係。口才作爲語言外在表現形式的一種更需要豐富的語文內涵來主宰,外在出衆的表達更需要內在的智慧作支撐,擁有出衆的文才更能體現一個人思想的深隧和智慧的深遠。

語言技巧可以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中的核心是爲了更好地展示其知識的內涵和思想的價值。巧婦難爲無火之炊,再精巧的語文也需要深刻的思考和精闢的分析加以充實。治學中曾經說過“牆上蘆葦,頭重腳輕要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而我們說的根即爲本原,如果我們僅僅把學習語言技巧放在更高的位置上則無異於捨本逐末本末倒置,飲水應需思源。對於口才與文才我們不能重外而輕內,更不能金玉其外而敗絮其中。

其次,語言的魅力在於其深遠傳播性。縱覽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歷史,各個時期的文人志士有多少篇勝美華章多少本傳奇小說呈現在世人面前,魯迅先生對到司馬遷的《史記》曾稱其爲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一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帶給我們多少人間情愁,賈誼用一句“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易也”總結秦滅亡的根源,告訴我們治國應需安邦之理等等。正是因爲他們卓而不凡的文才構成了中華寶貴文化遺產,而且這是口才所無法替代的。

文才服務於口才,口才更加脫離不了文才,脫離文才的口才只不過是陳詞爛藻的堆砌。所以我們認爲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辯論賽比賽講話稿5

現階段來說,在校大學生打工弊大於利。我方從以下三方面闡述這個觀點。

第一,從精力和時間方面來說,學習與打工之間就像魚和熊掌難以兼得也。我門要明確大學階段是用來學習而非打工。大學生3,4年的求學時期正是最可寶貴的時間段。作爲人生的分水嶺,它將預示着你以後所要走的道路是導向成功還是失敗。有些大學生因打工經常逃課,或在課堂上想着如何賺錢,嚴重影響了學習。西南大學某高材生,一直成績優秀,寫得一手好文章,後偶識一書商並答應爲其寫書。在豐厚的酬金面前,他開始終日忙於寫稿而無暇顧及學業,結果好幾門功課“大紅燈籠高高掛”,還未畢業就被“勸”退學。

第二,在思想上,我們大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階段。若不把握好自己,增強自我的辨別能力,而一味想着掙錢,很容易就回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學生打工用去了他們大部分的課餘時間,這必然會導致大學生學校交際的缺乏。相比之下,學校人文交際比社會實踐更重要。同時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產生斤斤計較,愛佔小便宜等毛病,變得市儈俗氣,歪曲我們的人生觀。

第三,在現在的社會狀況來說,關於在校大學生打工一是缺乏社會保障制度,很多大學生都曾上當受騙——中介詐騙,亂收押金,直銷傳銷等。去年的暑假廣州就發生了近千名大學生暑假找工作被騙事件。二來是缺乏正確的引導性,現在的大學生打工大多數都是付出體力型勞動。大學生是國家培養的人才,做簡單勞動是人才的浪費,而且大部分的兼職與他們的專業並不相關,並沒有達到理想中的知識與實踐相統一。

綜上所述,在校大學生打工弊大於利。請各位同學慎重考慮,莫把生活理想化,若用辛苦的汗水和成績單上高掛的紅燈來換取幾張少得可憐的鈔票,甚至連幾張少得可憐的鈔票都沒換來的那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是萬萬不可的。

謝謝!

另外給大家分享幾點大學兼職的弊:

1、降低自己的學習情趣。大學生大部分的課餘時間都用在了兼職上,即便是上課的時候也會想着今天該幾點去上班呀,千萬別遲到了等問題,那麼學習的時間與心思也就自然少了。

2、容易被社會的物質所迷惑。大學生進入豐富多彩的社會,自然會眼花繚亂。看到社會上一些奢侈品很想擁有,看到一些上流人士的生活自己也想擁有,從而使得他們的價值觀大大改變,從而變得更加物質化,現實化。

3、心理不成熟容易受騙,大學生本來就沒有多少社會實踐經驗,心理素質還不夠成熟,平時接觸的也就是老師或者父母,所以說對社會上的真假話語還很難分的很清楚,所以就很容易上當受騙了。

4、甚至有些選擇輟學,選擇輟學是因爲他們自我感覺所選擇的工作不錯,即便是畢了業後的工作也不過如此,或者是想着自己創業,這些都是因爲自己出去兼職後的結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