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升降及講話制度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每一位公民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升掛國旗是一種愛國主義精神的體現。爲進一步增強我校師生的國家意識和國旗意識,規範我校升降國旗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特制定本意見:

國旗升降及講話制度

一、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氣原因外每日懸掛國旗。節日堅持專人負責升降國旗。每週一早操時間舉行升國旗儀式。每日升降旗時間:升旗——7:30降旗----16:00

二、升旗儀式程序:出旗、升旗、唱國歌、國旗下講話。

三、升降國旗要求:

1)升國旗儀式由各班的優秀學生組成國旗班。

2)每次升國旗活動時,由學校領導或值周教師代表進行“國旗下講話”的思想教育。

3)當主持人宣佈“升旗儀式開始”後,全體師生面向國旗立正,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少先隊隊禮,行禮至國歌完畢時爲止,全體師生應伴隨國歌樂曲聲高唱國歌。

4)升旗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旗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不允許升掛破損或不符合規格的'國旗,不允許有倒掛旗和升旗不到位的情況出現。

四、升國旗儀式結束後,值周生或值周領導作上週工作總結講話。

五、全校師生都要按照列隊自始自終參加升國旗儀式。在升降過程中,所有經過旗杆的師生員工都應自覺停下,立定,面向國旗行注目禮。

國旗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象徵,對學生進行熱愛國旗的教育,是深化愛國主義教育的一個重要途徑,爲確保升降旗儀式的嚴肅性和規範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假日(包括寒假、暑假、節日假)和雙休日外,每日升降國旗。

二、除假期外,每週舉行一次升旗儀式,升旗儀式在每週星期一早晨7:30正式舉行。

三、重大節日或紀念日,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舉行升旗儀式。遇有重大活動,如開學典禮、運動會等,舉行升旗儀式。含重大活動在內,一週內升旗儀式不超過兩次。

四、舉行升旗儀式(或每日升掛國旗)時,如遇惡劣天氣則不舉行。升旗後如遇惡劣天氣,須將國旗降下。因惡劣天氣,星期一未能舉行升旗儀式時,本週內不再補充舉行。

五、每日升降旗(不舉行儀式)時,早晨7:50升起,傍晚放學靜校後降下。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六、升旗中隊由四、五、六年級各中隊承擔,開學後每週輪換。升旗中隊推薦旗手、護旗手。旗手和護旗手在經過嚴格訓練,熟練掌握升降旗程序和要求後,方可執行升降旗任務。要做到徐徐升降國旗,升起時,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使國旗落地。

七、升旗儀式國旗下講話由升旗中隊負責。講話人可以是隊員、老師、家長等。講話的內容要緊跟時代,符合少年兒童的特點,講話稿在一週前完成,由大隊部審閱。

八、升降國旗用旗採用2號國旗,由少先大隊(專人)負責保管並及時更換。堅決不升掛破損、污損、褪色等不合規格的國旗。國旗降下後,由當日旗手交與少先大隊保管。

九、升旗設備由少先大隊負責日常維護和管理,以確保升降國旗的順利進行。

十、按照《國旗法》規定需下半旗時,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下降到離杆頂約佔全杆三分之一處。

十一、每學期末,由大隊部根據升旗記錄卡填寫的升旗、國歌、主持、國旗下講話、旗手錶現及總體效果給予考評,評尋最佳升旗中隊”,發獎狀或證書,對旗手、主持給予獎勵,並將其成績納入中隊管理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