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在心中演講稿

每次在新聞上看到報道的一起起的交通事故,小的是輕傷,大的是重傷甚至死亡,一想起這些,我就十分緊張。

交通安全在心中演講稿

其實,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因爲司機野蠻造成的,比如說轟動全國的哈爾濱“寶馬撞人案”,“寶馬”的主人實在是野蠻,人家不注意把蔥掛在你的車頭鏡上,又不是故意的,再說也沒有人員受傷,並向你賠禮道歉了,你幹嗎殺人滅口?就算人家弄得有人傷亡,也不該報復,應該讓法律來處理纔對。二是司機酒後駕車,因神志不清導致交通事故,比如今年5月11日晚,著名演員牛振華駕駛一輛奔馳轎車,在北京西外大街與一輛大貨車的尾部相撞,當場死亡。在此提醒廣大的司機叔叔阿姨們,從中吸取血的教訓,下決心引以爲戒,更加自覺地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避免交通事故給您帶來麻煩。三是司機的不良習慣造成的,比如自動擋車司機不扶方向盤、司機開車時抽菸、喝飲料、行駛時氣囊上面擺放物品、不開大燈和老開遠光燈等等的不良習慣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源。四是有的交通事故確實是行人造成的,主要是行人不注意交通安全所造成的。

原因之一是闖紅燈或橫穿馬路造成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發明是減少交通事故有效方法之一。常言道“紅燈無數次,生命只一次”,我們絕對不可以冒險過馬路,哪怕兩邊沒有車,也絕對不能隨意穿過馬路。

原因之二是在馬路上打鬧、玩耍造成的,放學後幾個同學在一起走,說說笑笑,時而把同學的東西扔到馬路對面,那個同學便到馬路對面去揀,由於着急,也顧不上環視四周的車輛就跑,如果這個同學有福氣,那還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輛車經過,那後果可不堪設想。因此,同學們千萬不要在馬路上打鬧,以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護欄造成的,一旦被來往車輛撞倒,後果非常嚴重。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有的同學認爲亂過馬路沒啥關係,反正駕駛員會剎車的。其實,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由於慣性作用,剎車後車還會向前滑行一段路,這就是力的慣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會不由自主地向前衝出幾步一樣。何況還有可能駕駛員不注意、剎車不靈等。

同學們,你們聽了以後,心中一定有數吧!生命只有一次,讓我們共同關注安全,關愛生命!讓安全永在我心中!

2分頁“交通安全在我心中”演講稿

每當打開電視機看新聞,常常會有一些車禍的消息;每當上網瀏覽,常常會有一些車禍的消息;每當人們茶餘飯後雜談,常常會有一些車禍的消息。那些慘不忍睹的場面,讓人觸目驚心。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尤其是當今車輛發展迅猛的時代,交通安全問題顯得日益嚴重。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車禍,“碰”的一聲,人的生命馬上就可能會被死神的魔掌吞蝕。

瞧,我們身邊不就發生過一個個活生生的事例嗎?有一位司機載着兩位乘客,由於酒後駕車,不幸撞上了大樹,就因爲這樣,造成了車毀人亡:車輛斷成了兩截,並且使兩個人當場死亡,另一位身負重傷的慘狀。還有位司機,由於在路面上行駛時嚴重超速,無法及時躲閃轉彎的汽車,最後與那兩車相撞,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還使兩個人分別受重傷和當場死亡。這真是害人害己啊!一輛大客車從赤水市開往遵義市途中,翻下五十多米深的河谷,造成20人死亡;這些車禍發生以後,有的家庭從此傾家蕩產;有的妻離子散;有的孩子從此成了孤兒,有的在車禍中雖然保住性命,但身體留下了殘疾。這是血的教訓!這是慘痛的教訓!

常言道:車禍猛於虎啊!難道車禍就不能避免嗎?不是。縱觀交-警部門對所有車禍原因總結,不外乎就是兩種情況:一是行爲人違反交通法規;二是車輛自身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我們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駕車前仔細檢查車況,很多交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就有人偏要逞能,總是那麼自信地認爲:“我的駕駛技術很好,怎麼可能發生車禍?”、“車禍怎麼可能就是在我的身上發生?”,殊不知,就是這些人的逞能,就是這些人的所謂自信,就是這些人的違法,讓車禍發生了,使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沒了,財產損失了,留下的只是痛苦,只是悲傷。

遵守交通法規,人人有責。我們不僅自己要注意“過馬路走斑馬線”,“不騎車帶人”等基本的交通法規外,還應時時刻刻在意身邊的安全隱患,提醒我們身邊的居民們安全駕車、遵守交通法規,讓每位公民知法、懂法、用法,成爲交通法的受益者。

“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不僅僅是書面上的口號,更是要行動與實際。遵守交通規則,更是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應該做到的。紅燈停,綠燈行,遇到黃燈等一等、過馬路要走人行道、不翻越護欄,別看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但你只要做到了,你的生命安全就多了些保障。生命只有一次,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寶貴的。同學們,讓我們都來把交通安全銘記於心,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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