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孩子準確理解英文的能力

上個月末,有一位大學聯考生(在某省重點中學實驗班讀書)準備明年初參加清華大學的藝術特長生考試,所以來北京找資深演奏家“開小竈”。在一位演奏家(曾任海政交響樂團和中國廣播交響樂團首席演奏員)的客廳,老師給孩子單獨指導(具體樂器就不說了)。

重視孩子準確理解英文的能力

老師在指導過程中,要求苛刻,話語嚴厲。從孩子手指頭的拿捏,到孩子身體姿勢,老師都會提醒孩子注意一些“竅門”。隨後,老師坐沙發上,讓孩子把考試曲目演奏一遍。孩子演奏完畢,老師說了一句話:“你毫無競爭力。曲子從頭到尾都沒有節奏,從頭錯到尾。”這是一句很重的批評。

我當時在旁邊,但我不懂音樂。不過,演奏家隨後發一通議論,讓我很感興趣。我記得他是這麼說的:“有天分的孩子,很多都是被基本功不紮實給毀的。國際上的音樂大賽,歐洲人很重視節奏,講究基本功紮實。國內不注重節奏,演奏起來不講規矩,就像馬路上的汽車行人不講規矩。”

孩子離開老師家,有點受打擊,孩子說:“沒來之前,我以爲自己是老虎,原來還是一隻貓。”我在安慰孩子的同時,也沒忘記自己的本行,我對孩子說:“老師剛纔批評的對,不論學樂器還是學英語,基本功都是最重要的。就拿英語來說,文本讀解就是基本功。如果讀英文,連理解都不到位,那就什麼都談不上。你們很多重點中學的學生,直到高三,都沒有接受英文細讀訓練。很多學生長期似懂非懂讀英文,遇到文字理解障礙,也不去管它。這樣英語永遠不上不下。很多學生不大量閱讀,整天在英語卷子上做一些勾勾劃劃的選擇題。整天做卷子,即使考到高分,那也只是假象,並沒有形成實質的競爭優勢。”

事實上,在英語學習過程中,背單詞,學語法,僅僅屬於機械環節。在英語學習中,真正有靈性的部分,是讀解能力的培養。讀解能力是非常關鍵的訓練。孩子讀英文(包括讀中文)的時候,老師要儘量培養孩子理解文字的思維方法,並能及時解答孩子在理解上的困惑。我舉個例子,在狄更斯名作《霧都孤兒》(Oliver Twist)第十章,出現這麼一段話: Whenever the Dodger or Charley Bates(注:這兩個孩子是小偷)came home at night, empty-handed, he(注:he指的是費金,費金是這羣小偷的“老大”)would expatiate with great vehemence on the misery of idle and lazy habits; and would enforce upon them the necessity of an active life, by sending them supperless to bed.

讀完這段英文,有經驗的閱讀者,一定會注意到段落裏出現兩個詞,存在語境的關聯(我已經把這兩個詞標成紅色)。如果沒注意到兩個紅色單詞之間的語境聯繫,就會出現理解偏差。比如,有的人把這段英文理解成:

“每一次 the Dodger 或者 Charley Bates 在夜裏兩手空空的回來,費金就會扯上一大堆對於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壞習慣的憤慨之情。費金還時常讓他倆餓肚子睡覺,以便向他倆灌輸必須勤勉度日的觀念。”

上面最後一句藍色的話,屬於理解錯誤,其應改成:“每一次 the Dodger 或者 Charley Bates 在夜裏兩手空空的回來,費金就會扯上一大堆對於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壞習慣的憤慨之情。費金還時常讓他倆餓肚子睡覺,強迫他倆長點記性,再這麼懶,再偷不到東西,連晚飯都吃不上。”

一言以蔽之,語境有邏輯脈絡。解讀英文,要講道理,要注意解釋的周延。這一點,大人必須向孩子交代清楚。

讀解,是最有趣味,也是最有靈性的讀書享受。文壇才女張愛玲(1920-1995)讀完《紅樓夢》,注意到一個細節:在《紅樓夢》前八十回,曹雪芹沒有像介紹其他女性那樣,用繁複細緻的筆墨,去描繪林黛玉的衣着服飾。這是爲什麼呢?作爲讀者,能提出這樣的問題,並對此問題做出解釋,最能凸顯閱讀者的“主動”與“執迷”。

若時光交錯,我想,明末清初的金聖嘆(1608-1661)也會對《紅樓夢》提出類似問題。金聖嘆細讀《水滸傳》的時候,僅僅通過“豹子頭”林沖與“青面獸”楊志的一段打鬥文字,便解讀出誰的功夫更勝一籌。我記得哈佛大學東亞文學系一位華裔教授(她在 80 年代初考入北京大學英語系)說過,金聖嘆的文本細讀,是一種很好的閱讀風範。

老師都在提倡從小培養孩子的專注力。細細地解讀一本書,就是培養專注力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