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手抄報及花邊

自國際兒童節設立以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國際組織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進兒童保護、福利和教育事業的發展。以下是關於兒童節手抄報及花邊,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兒童節手抄報及花邊

  國際兒童節的前身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的主人翁,因此,如何提供兒童一個良好的家庭、社會或是學習環境,乃是世界各國致力的目標。公元一九二五年八月,世界上五十四個不同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

兒童幸福國際大會」,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宣言中,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均有熱烈呼應。

/>自此次大會後,一方面藉以鼓舞兒童,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另一方面爲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各國政府都先後訂定「兒童節」。

  教育部規定6月1日爲兒童節

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開的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爲保障全世界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反對帝國主義戰爭販子對兒童的`虐殺和毒害。理事會決定每年6月1日爲國際兒童節。中國曾於1931年將兒童節定在每年4月4日。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規定“六一”國際兒童節爲中國兒童的節日。1950年3月30日,教育部發出通告,規定6月1日爲兒童節,廢除舊的“四四”兒童節。

國際兒童節亦稱“六一國際兒童節”、“兒童節”: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爲保障全世界兒童生存、保健和受教育的權利,1949年11月在莫斯科舉行的會議上,決定以每年6月1日爲國際兒童節。我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49年12月規定6月1日爲兒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