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流程

義務教育強制性又叫義務性。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流程,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流程

  首次實行網上報名

爲減輕學校和學生家長報名工作的壓力,做到公平、公正,2017年公辦學校採取網上報名和學校報名相接合的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只能選取一所公辦或民辦學校。凡是對網上報名操作程序不熟悉的家長,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學校諮詢網上報名。

1.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流程:

7月7日--17日,網上報名信息採集;

7月18日—20日,現場材料初審;

7月21—25日,複覈材料;

7月26--30日,招生錄取;

8月1日,公辦學校公示最終錄取結果。

2.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流程:

7月7日—9日,網上報名信息採集;

7月10日—13日,招生錄取;

7月14日—15日,民辦學校公示最終錄取結果。

凡是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要在7月17日前在符合規定的片區內公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

8月10日前,各招生學校將招生名單以紙質形式並加蓋學校公章,報區教育局普教科審覈備案。

  公辦學校招生

  公辦國小招生對象:

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包括東昌府區戶籍兒童,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等非東昌府區戶籍兒童)持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學條件的公辦國小申請就讀。

  公辦國中招生對象:

應屆國小畢業生(包括東昌府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等非東昌府區戶籍應屆國小畢業生)持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學條件的公辦國中申請就讀。

  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流程:

7月7日--17日,網上報名信息採集;

7月18日—20日,現場材料初審;

7月21—25日,複覈材料;

7月26--30日,招生錄取;

8月1日,公辦學校公示最終錄取結果。

2017年公辦學校採取網上報名和學校報名相接合的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只能選取一所公辦或民辦學校。凡是對網上報名操作程序不熟悉的家長,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學校諮詢網上報名。

  公辦學校錄取方式:

1.公辦學校招生首先採取單校劃片方式錄取,錄取順序依次爲片內常駐戶籍(包括引進高層次人才、駐聊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特教學生隨班就讀等兒童)、片內有居住證的非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片內有房產的隨遷子女、片內租房居住且在片內經商務工隨遷子女、片內租房居住但不在片內經商務工隨遷子女。

2.以下鄰近新建學校片區的隨遷子女入學,2017年國小招生實行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

東昌路國小--風貌街國小;實驗國小—實驗國小北校;

光明國小--花園路國小;建設路國小—光明中學國小部;

東關國小--啓明國小;民主國小--樂園國小;

振興路國小—聊城七中附小;文苑國小—奧森國小;

實驗中學附小—實驗中學北校國小部;

陽光國小--陽光國小西校--香江國小;

當單校劃片招生某一個環節符合入學條件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將這部分學生調劑到多校劃片內的其它學校就讀。

3.根據2017年城區中國小招生實際情況,設立4所以接收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爲主的學校,分別是香江國小、風貌街國小、奧森國小和光明中學。

當以上錄取方式仍不能滿足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需求時,教育局將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電腦隨機派位等適當的方式協調安排到招生計劃不足的城區其他學校,尤其是香江國小、風貌街國小、奧森國小和光明中學等4所學校。

4.2017年新建學校招生報名備用方案。

考慮2017年城區新建學校建設情況,爲確保新建學校秋季開學後不影響新生正常上課,我區制定2017年城區新建學校招生報名備用方案(見附件1)。招生時,新建學校片內學生將在備用方案中鄰近學校報名,單獨編班。如果秋季開學時新建學校不能正常使用,新生開學後暫時在報名學校就讀。當新建學校建成並投入使用以後,新生將按照2017年招生劃片區域無條件分流到相應片區新建學校就讀。

  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流程:

7月7日—9日,網上報名信息採集;

7月10日—13日,招生錄取;

7月14日—15日,民辦學校公示最終錄取結果。

凡是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要在7月17日前在符合規定的片區內公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

8月10日前,各招生學校將招生名單以紙質形式並加蓋學校公章,報區教育局普教科審覈備案。

  民辦學校錄取方式:

2017年東昌府區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凡是網上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要全部錄取;對於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支持民辦學校採取隨機派位方式招生;採用面談交流、活動考察等方式招生的,考察的重點是學生的身心正常發育水平,不得采取統一筆試方式選拔生源。嚴禁把各類證書和各種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作爲招生考覈選拔的內容。以上兩種民辦學校具體招生方式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

  隨遷子女入學

2017年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到公辦學校入學,報名時需同時提供以下三項證明材料,入學後享有和本地學生同等待遇。

1.進城經商人員,需提供1年以上的東昌府區城區工商營業執照,並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如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

進城務工人員需提供人社局備案的1年以上的東昌府區城區正式勞動合同證明(含勞動保險證明)。

2.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東昌府區城區的居住證明。

(1)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需提供監護人在城區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含購房發票);若無購房憑證,須出具1年以上的片區內房屋租賃合同,並提供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按照監護人房產證或租房地址參與劃片招生。

(2)非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需提供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期1年以上的居住證。按照監護人居住證載明的住址參與劃片招生。國小升國中的學生還須持以上證明到國小學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普教科)開具學籍證明。

3. 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戶籍所在地戶口薄和身份證。

以上各項證件需同時提供原件、複印件。由學校到相關部門進行認真核查,嚴格把關。複印件由學校留存,開學前教育局將和紀檢組以及其它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審覈,如發現入學證件造假情況,取消學生在城區就讀的資格,並視情節追究相關校長和招生人員的責任。

多處房產或租房地址的,報名時只准選取一處學校。

以上證件時間限制均截止到當年的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