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證明如何開

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你知道納稅證明如何開嗎?以下是小編爲你整理的納稅證明開具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納稅證明如何開

  納稅證明如何開

一、基本規定

納稅人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國、企業參加某些政府部門的採購招標活動、企業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的評比、總公司需要上市發行股票、納稅人申辦藍印戶口以及辦理出國定居等事項,有關部門要求納稅人提供其納稅情況的證明。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申請,通過審覈確認,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已繳納的稅款開具納稅證明的一項管理活動。

二、所需資料

納稅人需要稅務機關開具納稅證明時,應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其他單位或部門的介紹信和要求提供《納稅證明》機關、組織的文件等相關資料,書面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深圳稅務局從五個方面優化了綜合徵管系統的納稅證明開具模塊。(一)規範納稅證明的開具對象。實現了對零散稅收納稅人、無證戶、註銷戶、被委託代徵納稅人及被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人開具納稅證明,明確委託代徵的受託單位及代扣代繳義務人不能就其代徵、代扣稅額開具納稅證明。(二)實現了彙總開具納稅證明的功能。對已審批確認增值稅彙總申報的納稅人,可關聯-總機構及其下屬分支機構彙總開具指定時期的彙總納稅證明。(三)對特定人羣限制開具納稅證明。對“非正常戶”或“非正常註銷戶”以及存在逾期未申報行爲的納稅人強制監控不允許開具納稅證明。(四)滿足納稅證明開具的特殊需求。如允許開具零納稅額《納稅證明》,客觀證明其納稅情況;實現《納稅證明》的重新開具功能,使納稅人清理欠稅後在納稅證明中刷新其欠稅信息。(五)規範納稅證明的用章問題。鑑於稅務文書用章規範性的要求以及打印設備配備等原因,取消了綜合徵管信息系統納稅證明打印模板套用的.電子公章,統一使用“納稅證明專用章”。一、業務概述

納稅人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國、企業參加某些政府部門的採購招標活動、企業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的評比、總公司需要上市發行股票、納稅人申辦藍印戶口以及辦理出國定居等事項,有關部門要求納稅人提供其納稅情況的證明。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申請,通過審覈確認,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已繳納的稅款開具納稅證明的一項管理活動。

二、法律依據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需查驗的資料

持《稅務登記證》(副本)查驗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2)其他單位或部門的介紹信

  個體戶納稅覈定

一、適用對象

1. 適用於新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臨時登記戶進行應繳納的稅種、申報方式、申報期限、繳款期限、徵收方式等資料的核定。

2. 適用於個體工商戶、臨時登記戶申請定額調整或改變徵收方式。

二、所需資料

1.《定期定額繳納稅費申報覈定表一》(繳納營業稅納稅人填寫);

《定期定額繳納稅費申報覈定表(二)》(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填寫);

2.《納稅人涉稅信息表》;

3.《納稅人徵收方式申請審批表》;

4.稅務登記證(表)副本原件;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本費用支出憑證和其他足以說明其生產經營真實情況的證明材料(首次申請定稅不需提供)。

三、辦理流程

四、注意事項

1.申請採用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應在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徵收方式覈定申請。對逾期未辦理申請手續的雙定戶,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調查情況覈定其應納稅額。

2.首次申請定稅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完成核定之前,應依法進行申報納稅。

3.雙定戶申請調整定額的,主管稅務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審查期間原核定的納稅定額不停止執行。調查情況與業戶申請情況相符的,按調後不調前的定額調整原則,對其應納稅額進行合理調整。情況不相符的,不予調整。

4.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5、納稅人在對已覈定稅種有異議的或實際經營活動有超出已覈定稅種範圍的,要主動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