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證明我單位員工張某(男,身份證號: ),於20xx年xx月xx日至今在我單位工作,其於20xx年xx月xx日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住院治療,出院後至今在家中休養,因交通事故非我單位原因造成,故其未上班期間我單位未發放工資。張某受傷前三個月平均工資爲2588元/月。特此證明單位公章20xx年xx月xx日附:1、三個月的工資條(加蓋單位公章)2、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