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離職證明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證明都不陌生吧,當我們要想證明某個事實是真的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出具證明。擬證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離職證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離職證明15篇

公司離職證明1

尊敬的領導

本人 , 年 月 日加入本公司,任職於。於年月日從公司離職。現因 (原因)提出離職,需要公司提供一份離職證明。特向公司提出申請,提供一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合同書,證明本人已與公司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

申請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2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名稱(加蓋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離職證明3

XXX 同志於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職於XXX公司,於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公司離職證明樣本。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 年 X 月 X 日

特別註明:

1、上述的離職證明有時候爲更加嚴謹,也可以在XXX 同志後加上“身份證(1234567890)”的身份標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來講,如果你已離職超過6個月,是不需要提交離職證明的,或者你直接說丟失可以,大公司一樣如此,沒有問題。

3、離職證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來劃清你與原公司之間界限的法律依據,主要用來保護新公司權益的。

公司離職證明4

自20___年5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崗位,至20___年___月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辭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離職證明5

XXX同志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於XXX公司,於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6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離職證明7

茲證明,xx爲我司員工(性別x,身份證號xxx),現任我司部門xx職務。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爲我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公司全稱(蓋章)

  20x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8

茲證明 身份證號xx)爲本公司離職職員,在xx年xx月xx日正式離職,已完成交接手續,在本公司期間擔任xx 崗位工作,月收入爲 元。

特此證明

公司

  公司蓋章:

  xx年 x 月 x 日

公司離職證明9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自20xx年12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12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12月xx日

公司離職證明10

1、證明你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的。

2、你目前是個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3、你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瞭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公司離職證明11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 )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離職證明12

離職證明因公司原因什麼意思

離職證明公司原因是指因爲公司的原因解除合同的。

離職證明公司原因,是指因爲公司的原因解除劉xx今天,造成勞動者離職的,主要適用於領取失業保險金,與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相對。根據人社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自離可以要求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可以。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注意事項:

1、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覆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公司離職證明13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此致

敬禮!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離職證明14

xxx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x藥店)員工(x)擔任(x)崗位,已於x年x月x日離職,同意該人員註銷其本人的《x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xxx),並已依法解除勞動關係。

  企業負責人簽字:xxx(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15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爲-xx年01月01日至-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1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