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使用證明怎麼寫纔對

我們在使用場地的過程用,要證明場地是我們使用而不是轉借給人家使用,我們需要出具一份證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關於場地使用證明怎麼寫纔對的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場地使用證明怎麼寫纔對

  場地使用證明範文篇一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稱 身份證號碼或資格證明編號

住址 聯繫電話

房屋位置 深圳市 區

擬經營項目 用作經營場所樓層面積

申 請 人 聲 明

本人所填寫上述內容屬實,閱知並遵從以下條款:

(一)此場所使用說明僅作爲辦理審批登記的場所證明文件,不代表對建築物合法性的確認。

(二)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拆除經營場所所在建築物時,此臨時使用證明自動失效,不得作爲補償依據。本企業(個人)會主動辦理經營地址變更或辦理註銷登記。

(三)經營者憑此場所使用證明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經審查,該房屋位於 ,共 層,

審查

單位 用作擬經營項目的房屋位於第 層,同意其作爲經營場所場地使用。

見 年 月 日 (審查單位蓋章)

審查單位聯繫人:

審查單位聯繫電話:

這種問題目前你可以找個朋友或者誰願意出場地給你轉移註冊(商用房),以後便於年檢

但是你既然是註冊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沒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現在很多人提供辦公地址的服務,但是會收費的.我去年找了個人幫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檢還得給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別去工商折騰這個

  場地使用證明範文篇二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茲有我 在 ,有 間,面積 平方米,產權歸 所有,現 (撥、借、租)給 作辦公用房(產權證、租賃合同附後)。

特此證明

蓋章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證明範文篇三

茲有( ) 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擬在東莞市 鎮 工業區設立外資企業“東莞****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經營範圍)。我社以租賃形式提供廠房 平方米、宿舍 平方米給外資企業使用,廠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使用期限爲 年。

特此證明!

東莞市 鎮 經濟聯合

二00 年 月 日

鎮府意見:

二00 年 月 日。

企業登記時的場地使用證明一般是指,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出租方爲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租賃房屋爲軍隊空餘房地產的,提交軍隊統一印製的2005年版《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原件和軍隊統一編號的2005年版《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原件。

企業登記時的場地使用證明一般指什麼?的延伸內容:關於股東抽逃出資訴訟的相關程序

1、關於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 審查認定股東抽逃出資行爲的關鍵是舉證責任的分配。依據“誰主張,誰舉證”這一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債權人或守約股東主張抽逃出資股東承擔責任的,當然應該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由於股東抽逃出資的行爲多以隱蔽方式進行,而且其關鍵證據,如公司的業務往來帳冊,包括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帳目均保存於公司內部,故債權人舉證事實上存在障礙和困難,守約股東也是基本處於同樣境地。因此,在審理股東抽逃出資的糾紛中,應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5條的規定,對於股東是否抽逃出資,原則上應當由債權人或者守約股東舉證,但不宜過於嚴苛,只要其能舉出使人對抽逃出資的行爲產生合理懷疑的初步證據或有關線索即可,此際,法官可要求被訴方提供相關證據,以證明其不存在抽逃的行爲如公司與股東間存在合理的對價關係等,否則,可認定有抽逃的行爲。

2、關於訴訟時效問題 股東抽逃出資行爲發生後,權利人應當在什麼時間內對其行使追究權。與其他民事權利的法律保護一樣,對抽逃出資股東的請求權,亦應受制於法律時效的限制,以促使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從而有利於穩定社會經濟程序併爲司法審判減少因時過境遷而帶來的調查取證的困難。由於現行法律、法規對抽逃出資之規定極度簡約,所以對債權人的追訴時效未有具體規定。爲了與其他民事權利的保護相銜接,可以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規定,其權利保護時效期間爲兩年。當然,因股東抽逃出資行爲而對權利人的保護與一般民事權利的保護期間有無區別,尚待最高院作出解釋。

3、關於防止濫用訴權問題 公司正常有序經營是其順利發展的'基礎,因此,立法及司法在賦予對抽逃出資。股東行爲予以制裁的同時,亦應防止那些企圖破壞公司正常經營的惡意競爭者可能濫用其訴權。有鑑於此,有必要規定一些相應的措施來防止此類濫訴及不正當訴訟行爲的發生。如日本和臺灣公司法中均有類似規定,爲防止追訴人出於某種不正當目的對被訴人的訴訟,因此而給被訴人造成的經濟上或精神上的損失,可責令追訴人在繳納訴訟費用的同時,根據被訴人申請再提供一定的擔保,以承擔因不當訴訟而給公司和股東所造成的損害。誠信經營是我們這個社會賴以發展的基矗我們在關注公司獨立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在有效聚合社會資源、促進社會財富增加的同時,亦應強調股東及公司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