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請假情況說明

本人xx年x月x日剖腹產一對雙胞胎男孩(兩個男孩),產後出血,現在孩子4個月,產假已到期,由於是雙胞胎及家庭不是很富裕,沒有條件請育兒嫂,只能和我的家人照顧孩子,有時飯都吃不上,暫時無法回到工作崗位,請領導諒解,批准我的假期,如果不是兩個孩子,我是不會爲公司領導添麻煩的。煩請領導能體諒我的難處。

個人請假情況說明

另:據我瞭解《勞動法》的一些有關保護哺乳期婦女相關利益的材料,請領導過目,希望領導於情、於理、於法都能同意我的請求《勞動法》第29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解除勞動合同。《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爲止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在第二十九條中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即使在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原勞動部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和《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均規定: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的,應自動延續到女職工"三期"屆滿爲止。

申請人:

xx年x月x日

個人請假情況說明 [篇2]

因天氣寒冷,銷售部區域經理程龍回舒蘭取棉衣,特請事假三天。

部門主管:

2012-11-17

個人請假情況說明 [篇3]

xx學院xx-x意外情況說明

xx,男,xx學院xx班,身份證號xx-x。於2017年11月30日,在xx-x,意外摔倒,右手骨折,於12月1日,送往xx醫院醫院接受急診治療。診斷爲:右側舟骨外側緣骨折。

特此證明

xx-xx

xx-x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