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納員崗位職責

一、職責

公司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經政策和財經紀律,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接受銀行監督。

2、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對於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審覈簽章。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按銀行規定合理使用支票。

4、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好現金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辦理現金的提取和存儲業務。

5、保管好有關印鑑,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

6、覈對銀行存款帳,並編制銀行存款對帳餘額。

7、及蚶盤點庫存現金,掌握銀行存款額,做到每日有餘額,月終與總帳覈對餘額一致。

二、權限

1、對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和銀行結算制度的收付業務,有權拒絕辦理。

2、對不符合要求的會計憑證或數字書寫不清,印件不全,原始單據和會計憑證不符或匯出單位不詳、不清的、有權拒絕辦理。

3、非經領導批准,不替任何部門和個人,在金庫內保管現金和其他物件。

4、對不按規定要求、填寫支票,借款單或借支票不按時清理報帳的部門或個人,有權拒絕借給對方支票,並向財務主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