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內部協議 敬請保密
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爲甲方的員工代繳社會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繳概況
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將其員工的社會保險委託乙方代繳納,具體詳見附件1《代繳社會保險明細表》。
2、本協議合作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如甲方繼續需要代繳,則雙方再續簽協議。
二、代繳流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與員工所籤的勞動合同,該合同爲甲方與其代繳社保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代繳社保人員與乙方無勞動關係
2、甲方確定錄用的員工交由乙方辦理代繳手續,具體所需材料由乙方確定後通知甲方員工。
3、乙方應於接到名單一週內與人員聯繫並收參保材料,在當月參保截止日前正常申報。
4、乙方申報後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社保申報表,作爲結算費用的依據。
三、各項費用結算
1、工資:甲方負責發放,因工資而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
2、社會保險: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計算後通知甲方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由乙方計算並提交書面文件交由甲方確認。
3、代繳服務費:按照每月代繳人數: 40 元/月/人,每月結算一次。
4、社會保險費和服務費在每月25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因社保申報的特殊性,甲方當月25日前支付的是下月的社會保險費)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爲其員工代繳保險的實際情況。
2、甲方應與代繳社會保險的員工建立勞動關係,按時發放工資,按時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和服務費,負責處理勞動爭議(含工傷)。
3甲方承擔不支付工資或拖欠、剋扣工資的法律責任,承擔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代繳社保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2、按時爲代繳人員申報社會保險,並負責員工享受各項保險待遇的申報工作。
3、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漏繳、少繳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1
代理繳納社保協議 [篇2]
( )_________ 字 ___________ 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遵守《合同法》、《勞動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社保代理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總則
1、代理員工係指乙方合法聘用的員工,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委託甲方提供服務的人員。
2、代理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以支票或銀行劃帳的形式來繳納。
3、代理員工的住房公積金費用由甲方以支票或銀行劃賬的形式來繳納。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的約定,按時、按標準爲代理員工提供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如服務內容涉及其它費用,有關費用另行協商:
(1)、根據乙方書面或郵件通知的代理員工變更名單按月爲乙方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2)、根據乙方書面或郵件通知的代理員工變更名單按月爲乙方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費用。
(3)、負責按國家規定處理代理員工病、傷、殘、亡等方面的事宜。
3、甲方變更辦公地點、聯繫電話、聯繫人、開戶行、賬號等,必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三、乙方責任
1、按時向甲方支付代理費。
2、按時繳納乙方確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費用。
3、按照《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工作,乙方與其員工因 1
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與甲方無關。
4、按照相關規定,做好代理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按國家規定處理代理員工病、傷、殘、亡等方面的事宜。
6、乙方變更辦公地點、聯繫電話、聯繫人、開戶行、賬號等,必須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8、每月日前,向甲方書面或郵件通知次月代理員工變更名單和服務事項變更情況。逾期未提供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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